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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3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于2024年2月4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中已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7,589,240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2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589,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8%,最高成交价为13.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50,290.8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变更上述已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7,589,240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此次注销及减资完成后,根据公司目前总股本计算,公司股本总额将由752,294,788股变更为744,705,548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准,本次注销及减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变动前回购股份注销数量(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38,282,62318.38%0138,282,62318.57%
无限售条件股份614,012,16581.62%7,589,240606,422,92581.43%
股份总数752,294,788100.00%7,589,240744,705,548100.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上述已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且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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