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是为了基于公司发展及业务需要,能够促进公司宠物药领域的拓展践行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本次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