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5,288,477.47元,实收股本为63,585,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后续相关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