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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有表决权的持有人112名(持有人中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放弃表决权),实际出席持有人112名,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的份额为3,064,490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的份额总数的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持有人黄昌华先生、姚新征先生、李可佳先生、辛艳蕊女士、桂宏兵先生、李军先生、伍婧娉女士、刘春华女士未参与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064,49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黄鹤先生、李芳女士、李殷欣女士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均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持有人黄昌华先生、姚新征先生、李可佳先生、辛艳蕊女士、桂宏兵先生、李军先生、伍婧娉女士、刘春华女士未参与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064,49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同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殷欣女士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7、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8、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负责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使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等;

10、持有人会议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持有人黄昌华先生、姚新征先生、李可佳先生、辛艳蕊女士、桂宏兵先生、李军先生、伍婧娉女士、刘春华女士未参与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064,49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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