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代码:688048公司简称:长光华芯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闵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新
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当前能够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所做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59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9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1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文本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原件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长光华芯 | 指 |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激光研究院 | 指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研究院 |
华丰投资 | 指 | 苏州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第一大股东 |
苏州英镭 | 指 | 苏州英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核心管理团队持股平台 |
长光集团 | 指 | 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国投创投(上海) | 指 |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伊犁苏新 | 指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璞玉投资 | 指 | 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中科院创投 | 指 | 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华科创投 | 指 | 武汉东湖华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达润长光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国投创投(宁波) | 指 | 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苏州芯诚 | 指 | 苏州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苏州芯同 | 指 | 苏州芯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橙芯创投 | 指 | 苏州橙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南京道丰 | 指 |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公司股东 |
哈勃投资 | 指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华芯投资 | 指 | 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泵浦 | 指 | 将能量供给粒子,使粒子由低能态跃迁至高能态的过程 |
半导体激光器 | 指 | 用半导体材料作为工作物质的激光器。具有体积小、寿命长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激光加工、激光通信、光存储、光陀螺、测距以及雷达等方面,又称激光二极管 |
超快激光器 | 指 | 用于发射超短脉冲的锁模激光器,例如,持续时间为飞秒或皮秒的脉冲 |
固体激光器 | 指 | 以固体材料为激光介质的激光器,通常以特种灯或半导体激光器作为能量泵浦源(以半导体激光器发出的光,泵浦晶体增益介质产生光) |
光纤激光器 | 指 | 以掺有激活粒子的光纤为激光介质的激光器,通常以半导体激光器作为能量泵浦源(以半导体激光器发出的光,泵浦光纤增益介质产生光) |
光纤耦合 | 指 | 把光纤的端面和激光芯片的出光面精密对接起来,以使芯片发射光纤输出的光能量能最大限度地耦合到接收光纤中去,并使其介入光链路从而对系统造成的影响减到最小 |
合束 | 指 | 一种通过叠加多个设备的输出从而实现激光源功率调整的方法,本质上就是将多个激光源的输出合成为一个单一的输出光束,即便每个单一的激光器的功率不可调,但这种可扩展的合束技术使得合成后的光 |
源的功率变成可调 | ||
VCSEL | 指 | VerticalCavitySurfaceEmittingLaser指垂直腔面发射激光芯片。此类芯片可以将激光垂直发射而出,一方面简化生产工艺流程,另一方面扩展了下游领域的应用 |
IDM | 指 | 垂直整合制造(IntegratedDeviceManufacture),指从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到销售自有品牌芯片都一手包办的半导体垂直整合型公司 |
MOCVD | 指 | Metal-organicChemicalVaporDeposition(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淀)的缩写,是在气相外延生长(VPE)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气相外延生长技术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末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光华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zhouEverbrightPhotonics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Everbrigh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闵大勇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5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由苏州高新区昆仑山路189号科技城工业坊-A区2号厂房-1-102、2号厂房-2-203变更为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56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5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63 |
公司网址 | www.everbrightphotonics.com |
电子信箱 | dongban@everbrightphotonics.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叶葆靖 | 杜佳 |
联系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56号 | 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56号 |
电话 | 0512-66896988-8008 | 0512-66896988-8008 |
传真 | 0512-66896388 | 0512-66896388 |
电子信箱 | dongban@everbrightphotonics.com | dongban@everbrightphotonics.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长光华芯 | 688048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胡学文、季洁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时锐、朱辉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不适用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不适用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290,210,054.83 | 385,601,459.40 | -24.74 | 429,088,533.48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83,010,157.89 | 381,187,993.06 | -25.76 | 425,988,741.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1,947,202.28 | 119,263,888.23 | -177.10 | 115,316,436.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2,018,553.43 | 23,632,385.39 | -574.00 | 72,374,983.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35,667.75 | -55,263,412.87 | 不适用 | 21,164,869.58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04,690,480.70 | 3,236,451,269.14 | -4.07 | 637,342,088.22 |
总资产 | 3,415,866,946.81 | 3,496,011,408.75 | -2.29 | 983,354,568.9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16 | 0.7217 | -172.27 | 0.87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216 | 0.7217 | -172.27 | 0.87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55 | 0.1430 | -544.41 | 0.54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0 | 4.65 | 减少7.55个百分点 | 2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3 | 0.92 | 减少4.45个百分点 | 12.5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0.98 | 30.65 | 增加10.33个百分点 | 20.03 |
注:2023年6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按送股后的股数重新计算2021、2022年度每股收益。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21.01万元,同比下降24.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9,194.72万元,同比下降
177.10%;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01.86万元,同比下降574.00%。主要原因为:(1)2023年度激光器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采取下调单管芯片价格的价格策略,打造行业价格壁垒来维护市场,影响了营收和毛利率;(2)同时受市场激烈竞争的影响,其他产品系列如模块等价格随着市场整体行情亦有所下调,对公司营收也产生了不利影响;(3)受1年以上存货余额增加、产品迭代、市场竞争导致的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计提了较多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4,508.69万元;(
)公司所购买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风险,当期确认4,8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其他收益较上年减少2,619.81万元;(6)公司新培育的业务方向包括VCSEL和光通信还未起量,对营收贡献较小。
2、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0,469.05万元,较上期下降4.07%,主要受利润分配及当期亏损的影响,总资产341,586.69万元,较上期下降
2.29%。
3、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72.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544.4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当期亏损情况所致。
4、研发投入占比增加,主要系持续投入研发、迭代升级产品,投入总额持续增长,本期受收入下滑影响,占比上升。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90,362,022.14 | 51,771,540.76 | 77,214,111.45 | 70,862,380.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72,969.76 | -12,110,389.73 | -11,728,353.56 | -69,581,428.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398,902.96 | -28,371,150.88 | -25,208,328.59 | -45,040,171.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19,491.61 | -58,978,172.40 | 76,840,003.26 | -27,745,654.7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3,359.66 | -87,216.53 | 7,473.8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3,125,877.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107,815.82 | 72,625,443.06 | 49,477,032.3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1,026,875.32 | 36,394,844.16 | 827,117.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164,488.44 | 转卖设备收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9,595.22 | -217,033.77 | 138,439.5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151,258.20 | 联营企业非经常性损益 | 497,166.73 | 392,569.0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62,381.11 | 16,707,578.03 | 7,901,179.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0,071,351.15 | 95,631,502.84 | 42,941,452.18 |
注:根据新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对2021和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重新计算。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54,000,000.00 | 732,000,000.00 | -722,000,000.00 | -48,0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16,202,364.12 | 9,103,389.81 | -7,098,974.31 | 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4,939,047.60 | 64,939,047.60 | ||
合计 | 1,470,202,364.12 | 806,042,437.41 | -664,159,926.71 | -48,000,000.00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21.01万元,同比下降24.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194.72万元,同比下降177.10%。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于2023年年初对价格策略进行了调整,上述因素导致公司毛利水平下降。另外,公司存货水平较高,部分存货出现减值现象,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影响了利润。公司始终重视研发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对高功率芯片和模块、光通信产品、VCSEL产品、激光无线能量传输芯片、直接半导体激光器产品的投入,使产品保持创新性及领先性。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加大研发投入,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各项产品研发进展如下:
1、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从国产替代,到行业领先。公司超高功率单管芯片在结构设计与研制技术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研制出的单管芯片室温连续功率超过100W(芯片条宽500μm),工作效率62%,是迄今为止已知报道的单管芯片功率最高水平记录,开启了百瓦级单管芯片新纪元。上半年,公司推出了9XXnm50W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在宽度为330μm发光区内产生50W的激光输出,光电转化效率高(大于等于62%),现已实现大批量生产、出货,是目前市场上量产功率最高的半导体激光芯片。另外,公司9XXnm光纤激光器泵浦源功率提升至1000W、8XXnm固体激光器泵浦源功率提升至500W,最大程度地节约单瓦材料成本,为客户创造价值。
2、VCSEL应用不断拓展,市场规模预期增长。根据IMARCGroup数据,2022年,全球垂直腔表面发射激光器(VCSEL)市场的规模达17亿美元,预计到2028年,该市场规模将达到45亿美元,2023-2028年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17.4%。公司的VCSEL芯片是公司横向拓展中重要的发展方向,现在主要有三方面应用:(1)消费电子,主要用于手机、AR/VR等终端应用、3D传感领域;(2)光通信,短距离传输,应用于数据中心;(3)车载激光雷达芯片,已通过车规IATF16949和AECQ认证。除车载雷达用VCSEL激光器芯片外,公司还积极布局开发车载EEL边发射激光器及1550nm光纤激光器的泵浦源产品,随着项目的推进,将进一步巩固长光华芯全套激光雷达光源方案提供商的市场地位。
随着VCSEL自身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与其他技术的结合使用,未来VCSEL将迎来更多的新兴应用,比如用于眼动追踪、速度监测、PM2.5空气质量监测等。
3、光通信产品市场不断拓展,公司正式进入高端光通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单波100GEML(56GBdEML通过PAM4调制)、50GVCSEL(25GVCSEL通过PAM4调制)、100mWCWDFB大功率光通信激光芯片。公司光通信产品为当前400G/800G超算数据中心互连
光模块的核心器件。AI驱动高速光模块需求快速释放,根据Omdia数据,2025年高速光通信芯片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3.40亿美元。
4、塑料激光穿透焊接领域新进展。依托完整的垂直产业链平台,公司使用完全自制的芯片,在国内率先推出完全自主的1710nm直接半导体激光器,主要用于1mm以下透明/白色塑料的激光穿透焊。1710nm波长的激光在透明/白色塑料的吸收率上,会高出比它更短波长的激光的几倍至10倍,能完美的把透明塑料元件焊接在一起,使用更灵活、焊接更美观。目前已在客户端批量应用,在产品的性能及性价比上得到了市场的较好回馈。
5、激光无线能量传输芯片引领科技前沿。激光无线能量传输技术具有高能量密度和远距离传输优势。可以为在轨卫星、无人机、移动终端等装备持续供电/补电,拥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上半年,公司研究团队发布了全半导体激光无线能量传输芯片及系统的最新成果,包括808nm和1μm的发射端激光芯片及模块、接收端单/多结激光电池芯片及模块、激光无线传能系统。2023年4月19日,公司CTO王俊博士做了相关学术报告《Semiconductorlaserandpowerconverterforopticalwirelesspowertransmission》,该报告为国内外首次报告全半导体全自主全链路的激光无线能量传输芯片。
6、平台资源整合,资本助力横向拓展新征程
为响应苏州太湖光子中心建设推进暨苏州高新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号召,公司作为发起者及骨干推动成立太湖光子中心。围绕光子产业,为孵化企业提供生产平台和工艺研发、人才平台等全方位支持。发起成立光子产业基金,配合公司“一平台、一支点、横向扩展、纵向延伸”战略实施。
横向拓展氮化镓方向,进军可见光领域,填补国内在氮化镓蓝绿光激光器领域产业化的空白。全资子公司苏州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与中科院苏州纳米所成立“氮化镓激光器联合实验室”,为拓展氮化镓材料体系的蓝绿激光方向奠定了基础,并与团队合资成立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宽禁带半导体)氮化镓(GaN)以及其合金氮化物是直接带隙半导体,其可调节的能带宽度使其发光波长覆盖从深紫外、可见光直至红外的宽广的波谱范围。氮化镓半导体激光器具有直接发光、高效率、高稳定性等优势,蓝光和绿光波段的GaN激光器产品,已经在激光加工(有色金属加工、激光直写)、激光显示(激光大屏电视,XR微投影)、激光照明(车载大灯)、特殊通信等领域具有广泛应用,总体市场需求超百亿元且呈现较高的复合增长趋势。
参考MarketandMarket、Yole等机构的增长幅度测算,预计到2026年全球氮化镓元件市场规模将增长到423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3.5%。镓锐芯光团队是国内最早从事氮化镓基激光器研究的团队,曾先后攻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制出国内首颗氮化镓基蓝光和绿光激光器芯片,填补国内在氮化镓的蓝绿光激光器领域的空白,研发成果和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目前该公司研制的绿光激光器光功率已达1.2W,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大功率蓝光激光器光功率已达
7.5W,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入股中久大光,加大特殊科研领域深度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增资的方式对四川中久大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2023年5月29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投资持股比例1%。公司与特殊领域行业龙头激光器企业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关系,未来双方将联合研发多个重点项目,提升特殊领域研发能力。
发挥产业平台孵化功能,推进光子产业协同发展。公司借力研究院产业平台孵化功能的优势,先后投资成立了苏州匀晶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匀晶光电”)和苏州睿科晶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科晶创”),不断拓宽公司产品与技术的应用领域。
匀晶光电致力于开发先进的晶体生长及加工技术,向国内外客户提供高端铌酸锂、钽酸锂系列晶体,包括光调制、光纤陀螺、光隔离器、光学低通滤波片用光学级双面抛光LiNbO3晶片等。睿科晶创主要从事光学超晶格频率转换器件,扩展激光器包括半导体激光器的频率,使激光器适于更多的应用场景,具备成本低、体积小、可靠性高等优点。
投资成立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布局高端功率器件方向。公司为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为抢抓电动汽车等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的全球市场机遇,实现高端功率器件等核心产品技术的国产自主可控,2023年9月28日,公司全资子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清纯半导体(宁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公司出资2900万,占股29%。
7、为增加市场占有率,多策略并行国产替代与海外拓展并驾齐驱。随着外部环境的持续变化,公司作为多年深耕高功率激光半导体的头部公司,将继续加大国产替代进程。同时,现在是开拓海外市场的机遇期、窗口期,公司将进一步布局海外市场。海外业务的持续延展将为利润和毛利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价格调整策略,提高竞争壁垒。目前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下调芯片价格打造行业价格壁垒来维护市场,将进一步增加市场占有率和销售规模。
8、完善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控流程体系,通过内部培训以及企业价值观建设,进一步优化各项制度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治理水平。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聚焦半导体激光领域,始终专注于半导体激光芯片的研发、设计及制造,主要产品包括高功率单管系列产品、高功率巴条系列产品、高效率VCSEL系列产品及光通信芯片系列产品等,逐步实现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国产化。公司紧跟下游市场发展趋势,不断开发具有领先性的产品、创新优化生产制造工艺、布局建设生产线,已形成由半导体激光芯片、器件、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构成的四大类、多系列产品矩阵,成为半导体激光行业的垂直产业链公司。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光纤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等光泵浦激光器、直接半导体激光输出加工应用、激光智能制造装备、国家战略高技术、科学研究、医学美容、激光雷达、机器视觉定位、智能安防、消费电子、3D传感与摄像、人脸识别与生物传感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牢记“中国激光芯,光耀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保持对半导体激光芯片的持续研发投入,不断强化技术创新,努力打造自主研发的核心能力。经过多年的研发和产业化积累,针对半导体激光行业核心的芯片环节,公司已建成覆盖芯片设计、外延生长、晶圆处理工艺(光刻)、解理/镀膜、封装测试、光纤耦合等IDM全流程工艺平台和2吋、3吋、6吋量产线,应用于多款半导体激光芯片开发,突破一系列关键技术,是少数研发和量产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公司之一。同时,依托公司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技术优势,公司业务横向扩展,建立了高效率VCSEL激光芯片和高速光通信芯片两大产品平台,另外公司业务向下游延伸,开发器件、模块及终端直接半导体激光器,上下游协同发展,公司在半导体激光行业的综合实力逐步提升。
2.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核心产品为半导体激光芯片,并且依托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设计及量产能力,纵向往下游器件、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延伸,横向往VCSEL芯片及光通信芯片等半导体激光芯片扩展。主要产品包括高功率单管系列产品、高功率巴条系列产品、高效率VCSEL系列产品及光通信芯片系列产品。
高功率单管系列产品高功率单管芯片
高功率单管芯片 | 高功率单管器件 | 光纤耦合模块 | 直接半导体激光器 | |
高功率巴条系列产品 | ||||
高功率巴条芯片 | 高功率巴条器件 | 阵列模块 | ||
激光雷达与3D传感系列产品 |
激光雷达VLR系列 | 激光雷达EEL系列 | TOF系列 | SL系列 | |
光通信芯片系列产品 | ||||
VCSEL系列 | EML系列 | DFB系列 |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激光芯片及其器件、模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向下游客户销售半导体激光芯片系列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源于半导体激光芯片及其器件、模块等产品的销售。
2.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对接下游厂家及终端用户,国内市场主要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海外市场以代理商经销商销售为主。
对于成熟且有明确行业标准或规格的产品,公司主要通过现有客户推荐、参加国内外展会、学术会议、客户拜访、邀请客户来访、行业媒体、客户经理对业务领域及渠道的拓展等方式寻求新客户。
对于新产品,公司在客户拓展过程中存在产品导入期。首先,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材料选型、样品制造等,对于芯片、器件类产品,由于涉及的性能参数较多,公司先行实施内部可靠性测试。然后将样品送至客户处做性能测试。性能测试通过后,客户会对公司产品实施可靠性测试。可靠性测试通过后,客户会向公司下单采购。公司开始对客户小批量供货,多批次同时合格后,会转入批量供货阶段。
在产品定价策略上,公司结合市场供求状态、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制造工艺的复杂程度、产品制造成本等因素,经过与客户谈判协商后,确定产品价格。
3.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选定程序、价格、控制机制、跟进措施进行了规定。根据公司对生产材料的需求,采购部通过展会、行业介绍等方式寻找潜在的供应商,收集供应商资料,组织对供应商的能力进行调查,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送技术部门进行测试和验证。根据供应商资料、测试或验证结果,综合进行判定并确定合格供应商,加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综合考虑产品定价、产品质量、付款方式、供货能力等诸多因素,经审批后与相关供应商订立采购协议。为确保主要材料品质的稳定性,公司主要以其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为考虑因素选择行业内知名供应商。对于部分主材,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价格的波动及生产用料的安全性,适当保证一定的库存量。
对于交期短且单价低的材料,以月或周为单位,向供应商下具体订单采购。对于交期长且成本高的材料,以年度或半年度合约招投标的模式进行采购。同时,公司持续监控及评估现有及潜在供应商能否满足公司的要求及标准。公司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综合考虑原材料质量、交货期、后期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动态管理。
4.研发模式
公司以行业发展、应用需求及国家科研项目需求为基础,确定研发方向,新产品从概念设计开始先后经历6个阶段,满足各阶段的要求之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1)概念设计阶段(项目立项)由市场销售部牵头,根据客户的要求、市场调研及预测的信息等内容,提出新项目导入申请,填写《产品阶段审批表》报评审委员会审批。经评审委员会指定项目负责人,会签《产品阶段评审表》后交由品质部存档、受控、发行后,新产品由概念设计阶段转入技术开发阶段。
(2)技术开发阶段根据概念设计阶段的资料,项目负责人牵头展开技术开发阶段各项工作,包含:确定技术开发性质,明确客户需求,明确参与人员、预算、工作计划,进行可行性分析、参数性能分析、环保分析、产品特性分析,评估风险及对应的控制措施等。
(3)α样品阶段研发项目团队在试产前应进行成本分析、安全和环境评估、可靠性实验分析,制定工作计划、质量保证计划,确定外观指标,进行供应商开发评审,并开始试制。样品试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整理产品验证的相关技术资料,并根据样品情况更新原理草图、设计方案,完善技术指标。
(4)β样品阶段β样品生产前,研发项目团队根据市场销售部识别的信息,适时依:①原理草图、设计方案、外观指标;②质量保证计划、研发预算、成本分析;③安全和环境评估、测量系统分析、设备和夹具分析、人员分析等,制定关键控制点控制计划、材料清单、材料标准、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制定正式生产工作计划并实施。β样品生产完成后,研发项目团队对产品进行可靠性实验分析、单道工艺认证分析及寿命分析等。
(5)小批量阶段初步作业标准化试生产前,研发项目团队总结β样品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点并予以优化,进一步进行产品的初始能力分析、成本分析、风险分析和评估、设备和夹具分析、人员分析、可靠性实验分析、寿命分析、环保分析等,依据β样品试产的技术资料和过程试验报告,制定试生产工作计划并实施。试生产完成后,进行客户认证。
(6)量产阶段通过客户认证后,制造中心对产能进行评估,对设备投入实施管理,对人员、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安全和环境评估等进行分析,确认已具备量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5.生产模式公司外延片、晶圆、芯片、器件、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的生产模式属于垂直一体化的IDM模式,覆盖芯片设计、外延片制造、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及器件封装测试全流程,设计、制造等环节协同优化,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掘技术潜力,有助于公司率先开发并推行新技术。由于公司生产工序较多,生产周期较长,公司实行“订单式”生产为主,结合“库存式”生产为辅的生产方式。“订单式”生产主要表现为以客户订单为标准,采用客户订单及全年预计的销售意向进行排产安排,及时更新客户需求及排产计划。“库存式”生产是指公司根据需求预测进行合理的库存备货,以备生产高峰期产能不足的情况。此综合模式可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及满足客户日益提升的差异化要求。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聚焦半导体激光细分行业,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激光芯片、器件及模块等激光行业核心元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门类“C制造业”中的大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指利用半导体光—电子(或电—光子)转换效应制成的各种功能器件制造。
半导体产业是现代信息产业的基础,广泛应用于计算机、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智能化工业设备等领域,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
半导体激光行业通常包括激光芯片、激光器件、激光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等领域,而直接半导体激光器则是半导体激光行业的终端产品,由半导体激光器模块、输出光学系统、电源系统、控制系统及机械结构等构成,在电源系统和控制系统的驱动和监控下实现激光输出。
半导体激光器引领光子时代,具有电光转换效率高、体积小、可靠性高、寿命长、波长范围广、可调制速率高等显著优点,为下游激光器提供不同光子能量,除可以直接使用外,亦被作为光纤激光器和固体激光器等其他激光器最理想的泵浦源,属于其核心器件及关键部件。因此,根据不同的光子类型,其下游激光器类型众多,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具体情况如下:
光子类型 | 激光器类型 | 应用领域 |
能量光子 | 光纤激光器泵浦 | 打标、雕刻、切割、焊接、金属3D打印等材料加工领域,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制造、船舶制造、钢铁冶金、3C电子、国家战略高技术等 |
固体及超快激光器泵浦 | 精密切割、打孔、剥离、去除、划片、调阻调频、微纳结构加工,应用于半导体微电子、显示面板与照明、航空航天、汽车、太阳能、3C电子、3D增材制造等 | |
直接半导体激光器 | 焊接、熔覆、淬火、表面热处理,应用于汽车制造、发电设备、3C电子、航空航天、高铁、钢铁冶金等 | |
生物医学用激光器 | 医美、理疗、手术、光动力 | |
定向能用激光器 | 科研与国家战略高技术 | |
信息光子 | 光通信激光器 | 接入网、主干网、数据中心;5G、物联网; |
硅光芯片 | 数据传输与运算 | |
激光雷达与探测器 | 3D人脸识别与辅助摄像、探测跟踪、安防监控、无人驾驶、机器视觉、测距和尺吋测量 | |
传感器 | 液体、气体等物质传感器、接近传感器等 | |
中远红外、太赫兹激光器 | 检测与影像、光电对抗 | |
显示光子 | 红、绿、蓝三色激光器 | 激光电视、激光投影、汽车车灯、激光照明等 |
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我国激光行业发展呈现以下几个发展趋势:(1)半导体激光芯片等核心部件逐步实现国产化;(2)激光应用领域渗透速度加快、范围变广;(3)向更高功率、更好光束质量、更短波长及更快频率方向发展;(4)用于高功率激光器的光电子元器件需求进一步增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作为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激光行业将继续作为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并不断扩大应用范围,最终推动我国制造业向“光制造”时代迈进。
作为国内领头的高功率激光半导体公司,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借助国内广阔的市场应用空间丰富产品应用场景,提升产品性能,提升其在激光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公司已建成从芯片设计、MOCVD(外延)、光刻、解理/镀膜、封装测试、光纤耦合等完整
的工艺平台和量产线,是全球少数几家研发和量产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的公司。随着全球唯二的6吋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生产线建成,公司在行业赛道中将处于优势的竞争地位。公司高亮度单管芯片和光纤耦合输出模块、高功率巴条和叠阵等产品,在功率、亮度、光电转换效率、寿命等方面屡次突破,获多项专利,与全球先进水平同步。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方向,公司将陆续推出更高瓦数、更高性能的不同波长、不同应用领域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在激光雷达与3D传感方向,公司的技术也达到领先水平,目前公司激光雷达芯片正在头部客户验证和导入。同时,公司持续研发光通信芯片、光显示芯片,促进市场牵引和成果转化。作为多年深耕高功率半导体激光的头部公司,将继续加大国产替代进程。现在是开拓海外市场的机遇期、窗口期,公司将进一步布局海外市场。
公司重点发展“横向拓展”的平台化力量建设,通过打造多材料体系的制造平台,优化配套研发团队建设,逐渐形成平台化力量。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针对行业和市场发展动态,逐步探索并明确研发方向及产品演进路线,建立健全研发体系和研发管理制度,加强对研发组织管理和研发过程管理,不断强化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及封装测试等工艺积累,在核心技术方面屡获突破,打造了自身在半导体激光芯片领域的核心能力。同时,针对半导体激光行业应用场景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凭借在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领域的技术积累,构建了GaAs(砷化镓)、InP(磷化铟)、GaN(氮化镓)三大材料体系,建立了边发射和面发射两大工艺技术和制造平台,纵向延伸开发器件、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等下游产品;横向扩展VCSEL及光通信激光芯片领域。依托公司多系列的产品矩阵,上下游协同发展,公司在半导体激光行业的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如下:
序号 | 技术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介绍及先进性的具体表征 | 产品应用情况 |
1 | 器件设计及外延生长技术 | 高功率高效率高亮度芯片结构设计 | 自主研发 | 半导体激光器结构设计包括垂直快轴结构设计、水平慢轴结构设计及纵向结构设计,通过模拟计算器件的光斑及载流子分布对器件结构进行优化,综合考虑器件光斑、载流子、量子阱、能带结构对器件阈值、斜率、电压、量子效率等参数的影响,进行最优化设计,提高芯片的效率、功率、光束质量、电性能和可靠性。 | 高功率激光单管/巴条芯片、VCSEL芯片、光通信芯片 |
2 | 分布式载流子注入技术 | 自主研发 | 公司采用分布式载流子注入技术解决半导体激光器空间烧孔效应,提高载流子调制效率,寻找高效抑制激光器高阶侧模的载流子调试注入方案,提高半导体激光芯片的亮度。 | 高功率激光单管/巴条芯片 | |
3 | MOCVD外延生长技术 | 自主研发 | 激光器晶体材料采用高质量MOCVD外延技术实现。公司的MOCVD外延生长技术包括外延工艺、MOCVD外延设备改进工艺,如针对温度场、气场分布与III/V比等进行调整,并建立高铟组分应变量子阱外延生长动力学模型,得到高质量的外延晶体材料。 | 高功率激光单管/巴条芯片、VCSEL芯片、光通信芯片 | |
4 | 多有源区级联的垂直腔面发射(VCSEL)半导体激光器的设计 | 自主研发 | 多节VCSEL的设计让VCSEL的多个有源发光区通过隧道结串联起来共用上下点极和DBR层,实现低电流下成倍的功率增长,器件的效率也大大提高。 | VCSEL芯片 | |
5 | FAB晶圆工艺 | 低损伤刻蚀工艺技术 | 自主研 | 工艺流片(WaferFab)是通过光刻、刻蚀、清洗、氧化、钝化工艺,将外延晶圆的有源区制备出脊波导,通过磁控溅射、电子束蒸发、电镀、 | 高功率激光单管/巴条芯片、VCSEL |
技术 | 发 | 研磨减薄、退火、制备激光器正负电极并进行欧姆接触合金化。公司建立步进式自动化光刻、程序化全自动湿法刻蚀、自动清洗等标准自动化工序,可进行2、吋3吋、6吋外延晶圆流片。公司在WaferFab工艺和设备方面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可提高芯片的性能和可生产性。 | 芯片、光通信芯片 | ||
6 | 薄膜氧化热处理工艺技术 | 自主研发 | 公司在外延片背面沉积了一层氧化硅、氮化硅、三氧化二铝等介质材料,通过调节材料的厚度和应力水平,降低外延片的翘曲程度,提升薄膜密排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制作中的光刻精度,从而实现薄膜密排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的制备。 | VCSEL芯片 | |
7 | 腔面钝化处理技术 | 高功率芯片腔面技术/高COMD阈值的腔面保护技术 | 自主研发 | 腔面抗光学灾变损伤(COMD)是限制半导体激光器输出功率和使用寿命的关键因素,从COMD失效的原理出发,提高COMD阈值的技术主要包括:(1)减少腔面的光吸收;(2)降低非辐射复合速率;(3)降低光子密度。通过采用腔面钝化及无吸收窗口结构解决腔面损伤问题,提高芯片的功率和寿命。 | 高功率激光单管/巴条芯片、光通信芯片 |
8 | 封装技术 | 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封装技术 | 自主研发 | 半导体激光器的封装对芯片的性能有极大的影响,封装需要提供电极及电路、通过焊接来提供好的散热、不能有空焊、控制应力。公司采用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封装技术进行半导体激光器的封装,从而提高器件的偏振性和可靠性。 | 高功率器件及模块 |
9 | 高亮度合束及光纤耦合技术 | 高亮度光谱合束技术 | 自主研发 | 半导体激光器增益高、增益范围宽,只需少量反馈即可压制本身发出波长,实现波长锁定。公司利用高亮度光谱合束技术采用光栅+外腔结构进行波长选择性反馈,实现波长锁定。但是过多的反馈将导致输出功率降低,即整体电光效率降低。而过低的反馈又将导致反馈光无法压制半导体激光器自身发出波长。因此,公司通过选择光栅参数将波长选择性反馈调整至合理的范围,提高光纤耦合模块的输出性能。 | 光纤耦合模块 |
10 | 高质量光纤耦合技术 | 自主研发 | 半导体激光器光纤耦合模块出射激光需要通过光束整形、合束、VBG等操作,最后耦合进光纤。公司的高质量光纤耦合技术可实现高质量的光束整形、波长锁定,最终成功将出射激光进行光纤耦合。 | 光纤耦合模块 | |
11 | 激光系统及应用技术 | 激光镀膜技术 | 自主研发 | 激光系统及应用技术主要指激光镀膜技术,公司采用该技术可以将清洗后的基底立刻进行覆膜的压合,相比传统的清洗和压合工序,清洗后的基底不会再次被污染,对压合工序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 直接半导体激光器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4 | 37 | 193 | 119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2 | 48 | 42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1 | 8 | 7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
合计 | 26 | 40 | 249 | 168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8,931,048.81 | 118,173,184.99 | 0.6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18,931,048.81 | 118,173,184.99 | 0.6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0.98 | 30.65 | 增加10.3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垂直腔面发射(VCSEL)半导体激光芯片的研发B | 97,000,000.00 | 8,493,485.76 | 8,493,485.76 | 开发阶段 | 开展器件结构的设计、外延材料生长的优化、后道器件制备工艺及封装工艺的优化等关键技术,实现国产的高功率VCSEL阵列芯片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 | 国内先进 | 人脸识别、辅助摄像、激光雷达、AR/VR |
2 | 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研发B | 48,000,000.00 | 294,669.01 | 294,669.01 | 中试阶段 | 制备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 | 国际先进 | 工业泵浦、科学研究、生物医学、激光装备等领域 |
3 | 高损伤阈值超高效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研发 | 80,000,000.00 | 23,875,691.67 | 23,875,691.67 | 小试阶段 | 优化高温杂质诱导扩散的无吸收窗口技术,突破功率密度的增加导致腔面界面处光-材料化学相互作用引起腔面损伤问题 | 国际先进 | 工业泵浦、科学研究、生物医学、激光装备等领域 |
4 | 高功率巴条直接技术 | 17,000,000.00 | 6,395,756.43 | 6,963,891.10 | 开发阶段 | 针对半导体巴条激光器,通过对 | 国际先进 | 工业泵浦、科学研究、 |
激光器物理机制及关键技术研究,实现巴条高功率输出 | 激光装备等领域 | |||||||
5 | 光纤耦合半导体激光器泵浦模块技术研发A | 25,000,000.00 | 14,990,765.08 | 14,990,765.08 | 中试阶段 | 基于自主研发芯片和合束技术进行光纤耦合半导体激光泵浦源的研究,最终研制出光纤激光泵浦源产品 | 国内先进 | 工业泵浦、科学研究、生物医学、激光装备等领域 |
合计 | / | 267,000,000.00 | 54,050,367.95 | 54,618,502.62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44 | 12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0.51% | 29.20%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231.13 | 3,727.3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9.38 | 29.3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9 |
硕士研究生 | 46 |
本科 | 57 |
专科 | 10 |
高中及以下 | 1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核心技术优势公司核心技术覆盖半导体激光行业最核心的领域,包括器件设计及外延生长技术、FAB晶圆工艺技术、腔面钝化处理技术以及高亮度合束及光纤耦合技术等。
公司通过非对称的波导结构设计,让有源层更靠近p型限制层,且p型限制层的折射率大于n型限制层,在不改变光场模式曲线的情况下,实现对有源层光场限制因子及内部损耗的独立优化。采用大光腔结构,改善了近场模式和远场输出特性;增大发光面积,相对减小输出光功率密度,在增加输出功率的同时保证器件寿命。
公司采用分布式载流子注入技术,通过图形化电极实现载流子的调制注入,平衡半导体激光器因为前后端面因反射率差异而出现的纵向载流子非均匀分布,解决半导体激光器在大功率工作条件下因载流子分布不均匀所导致的纵向空间烧孔效应,最终实现大功率工作条件下的载流子平衡均匀分布,进一步提升半导体激光器的输出功率。
公司采用自主创新的腔面钝化和窗口制备方案,制备高稳定性及高重复性的宽带隙腔面无吸收窗口结构,大幅降低了激光器腔面的激光吸收从而减少热量产生,提高芯片抗损伤阈值,最终实现芯片输出功率及可靠性的提升。
公司研究的多有源区级联的半导体激光器中,让各个小数量的量子阱堆叠,分布在周期性光
场的每一个峰的中心,每一组量子阱堆叠所占据的都是更靠近光场峰值的位置,增加了腔内增益,降低了器件的阈值,并不会增加材料的内损耗,从而提高了激光器的功率和效率。
公司采用体光栅分布式外腔反馈技术研制高亮度波长锁定激光源。利用半导体激光芯片与外部光学系统构成谐振腔,每个激光单元振荡波长均与器件选择性反馈波长相匹配,所有激光单元保持输出波长一致性,从而实现波长锁定,由此技术研制的高亮度光纤耦合模块具有高亮度和输出波长稳定等优点。
2.研发及制造工艺平台优势
公司已建成2吋、3吋、6吋半导体激光芯片量产线,拥有了一套从外延生长、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可靠性验证相关的设备,并突破了晶体外延生长、晶圆工艺处理、封装、测试的关键核心技术及工艺。目前6吋量产线为该行业内最大尺寸的产线,相当于是硅基半导体的12吋量产线。大部分工艺环节达到了生产自动化,实现了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研制和批量投产,芯片功率、效率、亮度等重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采用IDM模式进行半导体激光芯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掌握半导体激光芯片核心制造工艺技术关键环节,构建了GaAs(砷化镓)、InP(磷化铟)、GaN(氮化镓)三大材料体系,建立了边发射和面发射两大工艺技术和制造平台,具备各类衬底的半导体激光芯片的制造能力。
3.专业人才优势
公司深耕半导体激光芯片领域多年,核心技术人员均在激光行业拥有多年的技术研发及运营管理经验,并且高度重视聚集和培养专业人才,在对未来市场发展方向谨慎判断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引入专业人才。目前,公司已构建一批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包括多名国家级人才专家、省级领军人才等。公司团队多次获得国家、省市区重大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殊荣,承担多项国家级及省级重大科研项目。
公司始终以自身平台为基础,旨在培养一支新成长技术力量,并与四川大学、国内某高校、南京激光先进研究院、东南大学、中科院苏州纳米所等国内高等学府和科研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建立联合实验室,推进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制造技术、封装技术、光学合束技术及光纤耦合技术等各个层面上的激光技术深入研究,进一步打造一支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技术团队。
4.资本平台优势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一方面承担研发职能,例如激光创新研究院与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合作成立“氮化镓激光器联合实验室”;另一方面该机构也是新型半导体材料相关的孵化和直投机构,有望为公司发展新型半导体材料发挥助力作用。
对于非公司体内业务或较为长期的布局业务,公司则筹备成立光子产业基金用以带动社会资本,发挥杠杆效应。公司作为光子产业发起及骨干公司推动成立太湖光子中心。
产业链协同方面,公司通过参股公司等方式运作。例如:公司持股19.55%的公司华日精密主要经营固体及超快激光器,应用在精密微加工领域,与公司形成良好的产业链协同效应。合作成立镓锐芯光等公司符合公司“一平台”发展战略的战略需求和重要实践,进一步拓展类公司半导体激光器芯片的材料体系、波谱范围和市场应用。目前公司已拥有三大材料体系,IDM平台效应优势已逐步显现。
5.产品可扩展性优势
公司具备技术平台后,未来应用层面可以横向扩展,而在最擅长的高功率领域则可以深挖打通产业链,实现纵向扩展。在现有材料技术平台上即可进行应用扩展,从大功率市场走向小功率信号市场;其次,新的氮化镓平台开发完成后,可以直接打开可见光激光市场乃至部分无线通信、电功率芯片市场;现有材料平台中,磷化铟平台主要面向光通信,包括发射端和接收端,目前公司已经在两端均提供了量产产品,且未来产品线有望进一步丰富。砷化镓平台方面,公司也已经推出各种信号处理方向产品,目前产品主要集中在激光雷达与3D传感器的发射端,包括消费电子使用的结构光探测器VSL(VCSELStructuredLight)系列、车载激光雷达使用的75WVCSELVLR系列等。
6.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先进的半导体激光芯片技术水平及制造工艺,公司产品质量、性能及可靠性得到客户的认可,已具备向多元化应用市场及多层级行业客户提供产品的能力。半导体激光芯片的导入需要经过下游客户的性能、可靠性等验证通过,验证周期较长,下游客户更换芯片供应商的成本
也较高,双方之间的合作绑定较为紧密。凭借深厚的研发实力、持续的创新能力,在工业激光器、激光加工设备等领域,公司积累了行业龙头及知名企业客户。同时,在高能激光器的应用方面,公司为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和高功率全固态激光器提供泵浦源,广泛服务于多家国家级骨干单位。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于2023年年初对价格策略进行了调整,上述因素导致公司毛利水平下降。另外,公司存货水平较高,部分存货出现减值现象,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影响了利润。
未来受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产品更新换代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将可能面临较大幅度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业绩还将面临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能源成本、持续的研发投入等各方面因素影响,从而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在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领域形成了一系列技术积累。随着半导体激光技术的不断演进,技术革新及产品迭代加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充足的研发投入,或者在关键技术上未能持续创新,亦或新产品技术指标无法达到预期,则可能会面临核心技术竞争力降低的风险,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面临市场份额降低的情况。
2.研发失败风险
半导体激光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研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研发风险大及行业技术更新速度快等特点。公司在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也存在下游客户的产品导入和认证过程,需要接受周期较长、标准较为严格的多项测试。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下游行业客户的应用需求,未能正确理解行业及相关核心技术的发展趋势,无法在新产品、新工艺等领域取得持续进步,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研发失败,或因稳定性差、应用难度大、成本高昂、与下游客户需求不匹配等因素,导致公司新产品无法顺利通过下游客户的产品导入和认证,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半导体激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人员的依赖度较高,高素质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稳定的研发队伍和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未来,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或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等,将难以引进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甚至导致现有骨干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生产良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激光芯片及其器件、模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由于公司产品生产技术要求较高、技术更新迭代较快,如有新型号、新规格且技术难度较高的产品导入量产,可能会使得生产良率有所波动。如果未来公司的生产工艺技术不能持续进步,则存在生产良率无法进一步稳步提升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公司的主要产品应用领域为国内工业激光器领域,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公司来自主要客户的收入较为集中。若公司因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符合主要客户要求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未来因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对公司的直接订单需求大幅下滑,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受产业链整体价格下降以及国内外厂商的竞争策略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若未来产品价格持续下降,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增强产品的综合竞争力、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公司可能难以有效应对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导致利润率水平有所降低。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虽然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且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厂商,但由于应收账款数额较大,若客户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坏账增加的风险。
2.存货余额较高及存货跌价风险2023年末,公司存货余额为25,890.60万元,存货余额水平较高。公司采取垂直一体化的IDM经营模式,产品生产工序较长,公司为及时响应下游客户需求,各个工序均需保持一定数量的备货库存,因此存货余额较高。一方面,若客户单方面取消订单,或因客户自身需求变更等因素减少订单计划,及产品的快速迭代,可能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另一方面,公司近年来新建厂房和购置生产相关设备资产,投入较大,使得固定成本提高较多,若公司产品产量因市场需求波动出现大幅减少,或因下游竞争日趋激烈而出现大幅降价,将可能使得该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固定资产投资的风险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激光行业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专利和技术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较高,尤其是生产制造所需的外延生长设备、腔面处理设备、光刻设备、测试组装设备等关键设备的购置成本高昂,规模化生产所需的生产线建设投入较大。
此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将继续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也将相应上升。若公司产销规模未能随之增长,可能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中单位制造费用较高,进而影响产品毛利率水平,使得公司业绩下降。
4.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3年,受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领域竞争加剧、公司为打造行业价格壁垒主动降价、下游厂商降价传导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降幅较大。公司产品毛利率受宏观经济、市场竞争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自身产品结构变动等多种因素影响,若出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而公司未能有效转嫁对应成本、公司产品结构未能及时调整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处于激光行业产业链上游,其需求直接受到下游工业激光器、激光加工设备、激光雷达及消费电子等市场发展态势的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工业激光器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或者激光雷达、消费电子需求下滑、应用场景不成熟等因素导致无人驾驶、人脸识别等技术应用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在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推动下,国内半导体激光行业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市场参与者数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国外企业也日益重视国内市场。在国际企业和国内新进入者的双重竞争压力下,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如竞争对手采用低价竞争等策略激化市场竞争形势,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率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3.行业增长趋势减缓或行业出现负增长的风险
未来如果行业增长趋势减缓或行业出现负增长,可能会在存量市场中出现竞争加剧、产品需求下降等导致行业参与者销售收入降低的情形。公司所处行业发生不利变化将有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的业务收入,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全球经济周期性波动
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依然面临下滑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可能对整个行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间接影响公司业绩。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争议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为从外延生长、晶圆工艺处理、镀膜、到封装和测试等全流程芯片制造技术,公司通过申请专利对自主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该等知识产权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无法排除关键技术被竞争对手通过模仿或窃取等方式侵犯的风险。同时,公司一贯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但无法避免竞争对手或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恶意诉讼的策略,从而阻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
(2)技术秘密泄露风险
公司通过不断积累和演化已形成了较为丰富的技术秘密,其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制定的相关技术保密制度、与员工签署的《保密协议》等无法完全防范技术泄露问题,不能排除未来因员工违反相关制度和协议、员工离职等因素导致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泄露的风险。
2.内控风险
(1)不存在实际控制人风险
公司股权相对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公司议事规则讨论后确定,但不排除存在因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决策效率低下的风险。同时,分散的股权结构导致公司上市后有可能成为被收购的对象,从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
(2)公司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将相应增加,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技术研发与质量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调整优化,对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严密性、连续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经营决策、组织管理、风险控制的难度也随之加大,公司存在因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在产品生命周期内进行全流程监控,建立了覆盖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入库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体系认证。由于半导体激光芯片生产工艺较复杂、技术难度高等,若某一环节因质量控制疏忽而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对公司品牌形象、市场拓展、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对外投资风险
近年来,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为扩充产品品类,扩大经营规模,以构筑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投资了多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设立了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平台,并与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发起成立苏州华泰华芯太湖光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但公司所投资标的尚处于初创期,后期能否和公司产生协同效应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所投标的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21.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94.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7.10%。总资产额为341,586.69万元,较上年末降低
2.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0,469.05万元,较上年末降低4.07%。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90,210,054.83 | 385,601,459.40 | -24.74 |
营业成本 | 192,865,838.08 | 186,759,357.19 | 3.27 |
销售费用 | 18,187,922.36 | 22,639,498.87 | -19.66 |
管理费用 | 41,049,166.23 | 31,566,112.69 | 30.04 |
财务费用 | -9,408,677.79 | -7,641,414.49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18,931,048.81 | 118,173,184.99 | 0.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35,667.75 | -55,263,412.8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521,515.66 | -1,614,296,819.2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690,226.52 | 2,420,260,012.75 | -97.78 |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目前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下调芯片价格打造行业价格壁垒来维护市场,影响了营收;其他产品系列如模块等价格随着市场整体行情亦有所下调,对公司营收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虽然营业收入总额下降,但芯片销售数量的保持增长及新增设备场地投入摊销,导致营业成本增加。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本期收入减少,相应的预计售后服务费用减少影响。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管理团队人员新增及薪酬支出增加,同时2023年完成新的经营场地的回购,相应的折旧摊销增加。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来源公司对于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持续研发,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性,研发投入始终保持较高的水平。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来源于当期公司购买商品支付劳务现金支出减少,同时享受增值税进项退税优惠政策,相应税金返还增加,同时受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共同影响。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主要受厂房回购及对下游产业链的投资增加影响,其他变动主要来源于理财投资资金规模的变动。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为公司登陆科创板年度,社会募资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采取下调单管芯片价格策略,及其他产品系列如模块等价格随着市场整体行情亦有所下调,对公司营收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同时新的场地及设备的投入,相应的摊销增加,导致毛利水平下降。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高功率单管系列 | 251,696,600.40 | 177,047,355.64 | 29.66 | -27.09 | 0.15 | 减少19.14个百分点 |
高功率巴条系列 | 28,084,582.27 | 9,777,277.17 | 65.19 | -6.32 | 62.40 | 减少14.73个百分点 |
VCSEL芯片系列 | 2,472,147.76 | 2,189,798.77 | 11.42 | -37.31 | -24.19 | 减少15.33个百分点 |
其他 | 7,956,724.40 | 3,851,406.50 | 51.60 | 23.50 | 258.84 | 减少31.7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销售 | 288,609,580.83 | 192,288,320.07 | 33.37 | -24.51 | 3.47 | 减少18.02个百分点 |
国外销售 | 1,600,474.00 | 577,518.01 | 63.92 | -51.10 | -37.19 | 减少7.9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高功率单管系列主要受芯片价格下调,及受市场激烈竞争的影响,其他产品系列如单管模块等价格随着市场整体行情亦有所下调,导致收入及毛利率均为下降趋势,高功率巴条系列价格亦有所下降,相应影响毛利水平;VCSEL芯片系列由于产品处于小批量导入阶段,毛利受相应的产品结构构成影响,不具备代表性。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高功率巴条芯片 | 颗 | 491,521.00 | 367,371.00 | 183,263.00 | 85.48 | 122.88 | 86.21 |
高功率 | 颗 | 24,073,010.00 | 18,024,025.00 | 11,633,531.00 | -25.46 | 13.80 | 10.65 |
单管芯片 | |||||||
单管及巴条器件 | 个 | 1,077,437.00 | 73,756.00 | 492,413.00 | -16.79 | -52.72 | 4.19 |
光纤耦合及阵列模块 | 个 | 45,636.00 | 36,217.00 | 9,422.00 | -18.85 | -14.37 | 10.21 |
直接半导体激光器 | 台 | 1,206.00 | 1,169.00 | 267.00 | 43.06 | 64.65 | 7.23 |
注:上述产量包含下道工序自用数量产销量情况说明
高功率巴条芯片市场开拓较好,产、销、存均同比上升;单管及巴条器件销售数量降低,主要受客户需求的影响;直接半导体激光器业务开展较好,本期生产及销售数量均有上升。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高功率单管系列 | 直接材料 | 93,994,441.11 | 53.09 | 99,804,203.48 | 56.46 | -5.82 | |
直接人工 | 15,350,005.73 | 8.67 | 12,219,131.12 | 6.91 | 25.62 | ||
制造费用 | 67,702,908.80 | 38.24 | 64,753,687.99 | 36.63 | 4.55 | ||
合计 | 177,047,355.64 | 100.00 | 176,777,022.59 | 100.00 | 0.15 | ||
高功率巴条系列 | 直接材料 | 3,009,445.91 | 30.78 | 3,212,205.66 | 53.35 | -6.31 | |
直接人工 | 1,073,545.03 | 10.98 | 393,614.92 | 6.54 | 172.74 | ||
制造费用 | 5,694,286.22 | 58.24 | 2,414,662.33 | 40.11 | 135.82 | ||
合计 | 9,777,277.17 | 100.00 | 6,020,482.91 | 100.00 | 62.40 | ||
VCSEL芯片系列 | 直接材料 | 1,250,594.08 | 57.11 | 1,521,685.74 | 52.68 | -17.82 | |
直接人工 | 138,395.28 | 6.32 | 158,265.45 | 5.48 | -12.55 | ||
制造费用 | 800,809.41 | 36.57 | 1,208,606.83 | 41.84 | -33.74 | ||
合计 | 2,189,798.77 | 100.00 | 2,888,558.02 | 100.00 | -24.1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成本项目占比变化受产品结构及产能利用率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新设子公司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设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2023年6月 | 1000万元 |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297.1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9.2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319.3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55%。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6,587.70 | 22.70 | 否 |
2 |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461.25 | 11.93 | 否 |
3 | B301 | 1,678.95 | 5.79 | 否 |
4 | 上海飞博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19.38 | 4.55 | 是 |
5 | B505 | 1,249.88 | 4.31 | 否 |
合计 | / | 14,297.16 | 49.2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473.7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9.1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主营业务 | 采购内容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02.4.10 | 电子封装;光电子器件制造、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 | 盖板、壳体组等 | 1,841.39 | 9.79 | 否 |
2 | 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10.18 | 稀有和贵金属材料及其合金和衍生产品的生产、研究、开发等 | 贵金属蒸发材料 | 1,158.41 | 6.16 | 否 |
3 | 深圳市飞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2001.11.05 | 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 | 衬底 | 955.58 | 5.08 | 否 |
业务等 | |||||||
4 | 北京通美晶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998.9.25 | 磷化铟衬底、砷化镓衬底、锗衬底、PBN材料及其他高纯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衬底 | 835.08 | 4.44 | 否 |
5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00.12.28 | 先进电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业务板块包括先进前驱体材料板块、电子特气板块、光刻胶及配套材料板块 | 特种气体等 | 683.26 | 3.63 | 否 |
合计 | / | 5,473.71 | 29.10 | / |
注:北京通美晶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包含向其全资子公司保定通美晶体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金额。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18,187,922.36 | 22,639,498.87 | -19.66 |
管理费用 | 41,049,166.23 | 31,566,112.69 | 30.04 |
财务费用 | -9,408,677.79 | -7,641,414.49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18,931,048.81 | 118,173,184.99 | 0.64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35,667.75 | -55,263,412.8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521,515.66 | -1,614,296,819.2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690,226.52 | 2,420,260,012.75 | -97.78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 | 本期期末 | 情况说 |
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明 | |||
货币资金 | 767,021,066.25 | 22.45 | 807,616,687.64 | 23.1 | -5.0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2,000,000.00 | 21.43 | 1,454,000,000.00 | 41.59 | -49.66 | 主要系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变化所致 |
应收票据 | 59,600,951.48 | 1.74 | 68,959,483.30 | 1.97 | -13.57 | |
应收账款 | 156,832,128.15 | 4.59 | 192,024,761.26 | 5.49 | -18.33 | |
应收款项融资 | 9,103,389.81 | 0.27 | 16,202,364.12 | 0.46 | -43.81 | 主要系应收票据中承兑方为9+6银行的余额变化所致 |
预付款项 | 8,693,115.55 | 0.25 | 15,432,134.58 | 0.44 | -43.67 | 主要受采购计划和供应商付款条件的影响 |
其他应收款 | 13,915,623.54 | 0.41 | 1,155,619.21 | 0.03 | 1104.17 | 主要系尚未到结算时点的其他应收款项余额变化所致 |
存货 | 199,802,321.60 | 5.85 | 241,149,012.65 | 6.9 | -17.15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854,512.61 | 0.43 | 14,935,027.95 | 0.43 | -0.54 | |
债权投资 | 213,652,301.37 | 6.25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为新增的购买的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 |
长期股权投资 | 127,524,695.45 | 3.73 | 87,674,539.62 | 2.51 | 45.45 | 主要系本期对 |
激光产业链上下游投资新增所致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4,939,047.60 | 1.9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为新增的未达到联营标准的对产业链的投资 |
固定资产 | 711,004,603.97 | 20.81 | 285,542,982.50 | 8.17 | 149.00 | 主要系新厂房回购及新设备购置所致 |
在建工程 | 115,589,594.75 | 3.38 | 101,477,816.67 | 2.9 | 13.91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0.00 | 2,117,290.05 | 0.06 | -100.00 | 主要系原厂房租赁合同到期所致 |
无形资产 | 17,379,195.82 | 0.51 | 12,401,951.44 | 0.35 | 40.13 | 主要系新增土地使用权购置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98,661,401.81 | 2.89 | 107,419,250.09 | 3.07 | -8.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389,529.21 | 1.3 | 17,800,763.16 | 0.51 | 149.37 | 主要受纳税时间性差异影响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903,467.84 | 1.78 | 70,101,724.51 | 2.01 | -13.12 | |
短期借款 | 63,686,283.61 | 1.86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贴现的银行票据及信用借款余额变化所致 |
应付票据 | 31,137,043.23 | 0.91 | 71,182,539.15 | 2.04 | -56.26 | 主要受票据到期时间 |
点影响 | ||||||
应付账款 | 113,386,738.06 | 3.32 | 70,729,854.40 | 2.02 | 60.31 | 主要系采购计划及供应商付款计划影响 |
合同负债 | 1,569,388.76 | 0.05 | 1,420,824.74 | 0.04 | 10.4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499,476.89 | 0.34 | 9,731,816.96 | 0.28 | 18.16 | |
应交税费 | 2,915,208.64 | 0.09 | 2,231,787.97 | 0.06 | 30.62 | 主要系新增房产需缴纳房产税影响 |
其他应付款 | 6,518,724.75 | 0.19 | 4,146,378.40 | 0.12 | 57.21 | 主要受付款到期时点影响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25,326.56 | 0.23 | 13,606,849.25 | 0.39 | -41.75 | 主要受当期收入下滑,相应的预计售后费用降低影响 |
其他流动负债 | 11,827,336.21 | 0.35 | 22,621,745.65 | 0.65 | -47.72 | 主要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背书的银行票据余额变化所致 |
预计负债 | 2,120,363.23 | 0.06 | 2,520,472.45 | 0.07 | -15.87 | 主要受超过一年的预计产品售后服务费用影响 |
递延收益 | 53,690,268.49 | 1.57 | 61,367,870.64 | 1.76 | -12.51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受限制的原因 |
应收票据 | 35,334,910.36 | 22,467,654.00 | 期末已背书或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合计 | 35,334,910.36 | 22,467,654.00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03,750,000.00 | 0.00 | 不适用 |
备注:
1.公司报告期对外股权投资额以实际出资额为准,不含对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资额。
2.本期公司投资了苏州华泰华芯太湖光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000,000.00元;本期全资子公司研究院分别投资了四川中久大光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0元、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2,250,000.00元、苏州匀晶光电技术有限公司6,250,000.00元、苏州睿科晶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250,000.00元、苏州华泰华芯太湖光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00元,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29,000,000.00元;本期控股子公司华芯投资投资了苏州华泰华芯太湖光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00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信托产品 | -48,000,000.00 | 60,000,000.00 | 12,000,000.00 | |||||
私募基金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其他 | 1,454,000,000.00 | 3,133,000,000.00 | 3,867,000,000.00 | 720,000,000.00 |
合计 | 1,454,000,000.00 | -48,000,000.00 | 3,303,000,000.00 | 3,977,000,000.00 | 732,000,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苏州华泰华芯太湖光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年9月18日 | 光子产业科技项目的投资 | 150,000,000 | 45,000,000 | 45,000,000 | 长光华芯担任GP,研究院及华芯投资分别担任LP | 30 | 是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不适用 | 0.00 | 0.00 |
合计 | / | / | 150,000,000 | 45,000,000 | 45,000,000 | / | 30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2023年12月公司向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转让一批半导体设备,本次交易金额为90,167,244.25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 | 光电器件及系统的研发、开发、封装、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00% | 5,500万元 | 30,339.94万元 | 4,251.18万元 | 7,822.41万元 | -813.87万元 |
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1% | 1,000万元 | 1,000.08万元 | 1,000.06万元 | 0.00 | 0.06万元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行业格局
我国在激光技术应用及高端核心技术方面与欧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尤其上游半导体激光芯片等核心元器件仍依赖进口。以美国、德国、日本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部分大型工业领域已经基本完成对传统制造技术的替换,步入“光制造”时代;我国激光应用虽发展迅速,但应用渗透率仍相对较低。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我国激光行业发展呈现以下几个发展趋势:(1)半导体激光芯片等核心部件逐步实现国产化;(2)激光应用领域渗透速度加快、范围变广;(3)向更高功率、更好光束质量、更短波长及更快频率方向发展;(4)用于高功率激光器的光电子元器件需求进一步增长。随着国产激光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实现进口替代已成为必然趋势,在全球的激光器市场份额也将不断提高,这也为本土实力突出的光电子元器件厂商带来巨大的机遇。
2.发展趋势
(1)工业领域
随着“中国制造2025”的提出,我国将加速先进制造技术及自动化技术的应用,实现国家产业技术的又一次升级换代,激光技术也将进一步实现对传统制造技术的替代。未来,传统加工技术替代市场将为激光加工产业的发展提供较大的市场空间,中国已成长为激光加工设备的全球最大单体市场。
随着激光技术的逐步成熟和产业化,一方面,国产激光设备的质量、技术与服务在竞争中慢慢提高,国产激光产品的崛起正在逐步取代进口的激光产品;另一方面,激光技术的应用比许多传统制造技术更具成本效益,使激光应用得以迅速普及。从我国激光器市场来看,国产光纤激光器逐步实现由依赖进口向自主研发、替代进口到出口的转变。随着国内光纤激光器企业综合实力的增强,国产光纤激光器功率和性能逐步提高。
公司生产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是产业链中游各类光泵浦激光器的核心泵浦光源,包括光纤激光器、固体激光器、液体激光器等,属于工业激光器生产制造的核心元器件,广泛应用于激光加工、激光切割、生物医疗等工业领域。
(2)科研与特殊领域
在科研与特殊领域,离不开激光器的帮助,尤其在高端制造、精密材料、制导、雷达及光电对抗等领域的科研项目,对激光器的性能要求将会更高。随着全球各国对科研和国家经费的不断投入,将促进激光器在此领域的快速发展。
(3)激光雷达市场
随着人工智能、5G技术的逐渐普及,无人驾驶、高级辅助驾驶、服务型机器人和车联网等行业发展前景广阔。这些技术的实现能够大幅减少人为失误带来的交通风险、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改变汽车生产消费模式,实现交通运输安全、高效、绿色的发展愿景。受无人驾驶车队规模扩张、激光雷达在高级辅助驾驶中渗透率增加、以及服务型机器人及智能交通建设等领域需求的推动,激光雷达整体市场预计将呈现高速发展态势,随着3D传感技术在各领域的深度应用,将持续推动VCSEL激光器市场的快速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牢记“中国激光芯,光耀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保持对半导体激光芯片的持续研发投入,努力打造自主研发的核心能力。公司一直贯彻和服务“智能制造”、“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努力推动国家对半导体激光芯片核心技术的掌控力,弥补和缩短我国在半导体激光芯片尤其是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领域与国外的差距。
公司未来将继续专注于半导体激光行业,秉承“一平台、一支点、横向扩展、纵向延伸”发展战略。“一平台”是指以公司与苏州高新区政府共建的苏州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为平台,吸引全球顶尖人才,聚集内外部创新资源,围绕半导体激光芯片及应用,打造可持续领先的研发能力和新方向拓展能力;“一支点”是指公司已具备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核心技术及全流程制
造工艺,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保持核心技术竞争力,提升经营规模;“横向扩展”是指依托在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研发、技术及产业化的“支点”优势,从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扩展至VCSEL芯片及光通信芯片,将产品应用领域拓展至消费电子、激光雷达等;“纵向延伸”是指为更好贴近客户、满足客户需求及适应众多激光应用,结合公司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优势,纵向延伸至激光器件、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结合公司在激光芯片、器件及模块、VCSEL、光通信芯片等横向、纵向产业布局形成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公司在国内及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
公司将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继续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研发和生产计划
公司将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及加强研发队伍的建设,开发满足主流市场需求的芯片和模块产品,在高毛利产品方面形成竞争力;组建科研产品生产线(含科研泵浦和固体泵浦,定制与特色应用);加强模块技术能力、光学设计、工程能力及分析能力,向更高标准前进。
围绕“良率和产能就是核心竞争力”提升效率和效益并加强运行成本的控制,包括新厂房稳定运行,优化运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全面实施自动化,降低单位制造成本(料、工、费),降低不良率;“三稳定”(产线设备稳定、工艺稳定、人员稳定)生产,打造专业高效有执行力的生产管理团队,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3)市场开发规划
随着外部环境的持续变化,半导体国产化的需求越来越强,公司作为多年深耕高功率激光半导体的头部公司,将继续加大国产替代进程。现在也是开拓海外市场的机遇期、窗口期,公司将进一步布局海外市场。车载激光雷达实现重点客户形成规模化销售。通信产品全面启动形成销售。完成产品线技术平台建设和产品线架构。
(4)人才发展规划
人力资源是公司发展的第一资源,为了实现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公司将不断根据发展阶段进行组织结构调整,制定一系列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进一步建立完善的招聘、培训、薪酬绩效和激励机制,在“选”、“用”、“育”、“留”方面最大限度的发挥人力资源的潜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治理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公司在股东与股东大会、大股东与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主要治理方面均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相关规定和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保障股东权利。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董事职责,审议董事会议案,并就相关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按审议决策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重大事项、财务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显著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对外信息报送登记等措施,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规范对外信息报送审查流程,明确相关人员履行未披露信息保密的义务和责任,强化公司的信息披露意识,有效避免信息披露违规事项的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邮件、电话、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关注股东及投资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公平对待每位股东及投资者,维护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
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01) | 2023年1月13日 | 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9) | 2023年5月20日 | 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33) | 2023年7月8日 | 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52) | 2023年11月7日 | 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闵大勇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3 | 2023-11-06 | 2026-11-06 | 3,075,872 | 3,734,484 | 658,612 | 分红送股、战配减持 | 167.60 | 否 |
王俊 |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9 | 2023-11-06 | 2026-11-06 | 10,656,076 | 13,424,840 | 2,768,764 | 分红送股、战配减持 | 167.94 | 否 |
廖新胜(离任)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1 | 2023-11-06 | 2023-12-05 | 5,782,089 | 7,028,840 | 1,246,751 | 分红送股、战配减持 | 106.09 | 是 |
孙守红 | 董事 | 男 | 46 | 2023-11-06 | 2023-12-27 | 0 | 0 | 0 | / | / | 否 |
齐雷(离任) | 董事 | 男 | 45 | 2020-11-06 | 2023-11-06 | 1,331 | 1,730 | 399 | 分红送股 | / | 否 |
陆殷华(离任) | 董事 | 男 | 41 | 2020-11-05 | 2023-02-06 | 8,261 | 10,740 | 2,479 | 分红送股 | / | 否 |
吴世丁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3-11-06 | 2026-11-06 | 0 | 0 | 0 | / | 9.60 | 否 |
陈长军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3-11-06 | 2026-11-06 | 0 | 0 | 0 | / | 9.60 | 否 |
王则斌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23-11-06 | 2026-11-06 | 0 | 0 | 0 | / | 9.60 | 否 |
阚强(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0-11-06 | 2023-11-06 | 0 | 0 | 0 | / | / | 否 |
张玉国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3 | 2023-11-06 | 2026-11-06 | 200,000 | 260,000 | 60,000 | 分红送股 | 44.40 | 否 |
李阳兵(离任) | 监事 | 男 | 36 | 2020-11-06 | 2023-11-06 | 2,513 | 0 | -2,513 | 减持 | / | 否 |
陆俊明 | 监事 | 男 | 63 | 2023-11-06 | 2026-11-06 | 8,725,500 | 11,343,150 | 2,617,650 | 分红送股 | / | 否 |
谭少阳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7 | 2023-11-06 | 2026-11-06 | 80,800 | 105,040 | 24,240 | 分红送股 | 56.65 | 否 |
潘华东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23-11-06 | 2026-11-06 | 2,094,420 | 2,722,746 | 628,326 | 分红送股 | 91.54 | 否 |
吴真林 | 副总经理 | 男 | 41 | 2023-11-06 | 2026-11-06 | 887,434 | 1,040,000 | 152,566 | 分红送股、战配减持 | 77.46 | 否 |
刘锋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3-11-06 | 2026-11-06 | 351,137 | 390,000 | 38,863 | 分红送股、战配减持 | 67.86 | 否 |
叶葆靖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0 | 2023-11-06 | 2026-11-06 | 249,691 | 203,970 | -45,721 | 分红送股、战配减持 | 56.71 | 否 |
郭新刚 | 财务总监 | 男 | 47 | 2023-11-06 | 2026-11-06 | 107,513 | 57,200 | -50,313 | 分红送股、战配减持 | 56.07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32,222,637 | 40,322,740 | 8,100,103 | / | 921.12 | / |
备注:廖新胜新任职公司被长光认定成关联方,所以其在关联方领薪。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闵大勇 | 闵大勇,男,197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自动控制理论与应用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至1997年7月,就职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担任教研室主任职务;2000年6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事业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职务;2008年7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职务;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锐科激光,担任监事职务;2009年9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华日精密,担任董事长职务;2017年8月至今,就职于长光华芯,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
王俊 | 王俊,男,196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7月毕业于加拿大McMaster大学工程物理方向,博士学历,二级教授。1988年9月至1989年7月,任深圳德达磁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4年8月,任加拿大国家研究院研究助理;1997年3月至2000年5月,就职于SL-Industries,Inc.,担任外延技部经理;2000年5月至2002年2月,就职Spectra-Physics,Inc.,担任外延科学家;2002年2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LasertelInc.,担任晶体生长部经理;2003年7月至2010年7月,就职于nLIGHT,Inc.,担任技术总监;2010年7月至2014年11月,就职于MightyLift,Inc.,担任技术副总;2014年11月至2017年6月,就职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总监;2017年8月至今,就职于长光华芯,历任首席技术官、董事、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
廖新胜 | 廖新胜,男,197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3月毕业于中科院长光所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学历,研究员。2003年6月至2004年2月,就职于深圳联芯激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2004年3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恩耐激光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担任研究员;2012年3月至2023年12月,就职于长光华芯,并历任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上海飞博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
孙守红 | 孙守红,男,197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7月毕业于中科院长光所大珩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博士学历,研究员。2001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科院长光所,历任职员、副主任、主任、所长特别助理、所长助理、所务委员职务、副所长;2016年11月至2023年12月,担任长光华芯董事职务。 |
齐雷(离任) | 齐雷,男,197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历,助理研究员。2004年8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某部,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2009年10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职务;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职务;2018年3月至2023年11月,担任长光华芯董事职务。 |
陆殷华(离任) | 陆殷华,男,198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无线电物理专业,硕士学历。2010年9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担任审计经理职务;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就职于南京华泰瑞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担任高级投资经理职务;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就职于南京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投资副总监职务;2019年9月至今,就职于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总监职务;2021年11月至2023年2月,担任长光华芯董事职务。 |
阚强(离任) | 阚强,男,197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10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博士学历,研究员。2005年11月至今,就职于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职务;2015年10月至2023年11月6日,担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材料与光电学院教授;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担任长光华芯独立董事职务。 |
吴世丁 | 吴世丁,男,1963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6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博士学历,研究员。1988年9月至2023年2月,就职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历任研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职务;2023年3月至今,就职于辽宁材料实验室,担任资产与安全事务部部长;现担任长光华芯独立董事职务。 |
陈长军 | 陈长军,男,197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3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所院材料学专业,博士学历,教授。2000年7月至2001年8月,就职于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担任设计员职务;2007年1月至2011年7月,担任武汉科技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副教授职务;2011年8月至今,担任苏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授职务;2015年8月至2016年9月,担任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有限公司技术副总职务;2016年10月至2023年10月,担任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技术副总职务;2022年4月起到2023年10月,担任华业激光(无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副总;2023年10月至今,担任江苏金研激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现担任长光华芯独立董事职务。 |
王则斌 | 王则斌,男,1960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2月毕业于苏州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学历,教授。1986年7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苏州大学财经学院,担任教师、支部书记职务;2002年9月至2020年9月,就职于苏州大学商学院,历任系主任、副院长、院长;2020年9月退休。现担任长光华芯独立董事职务。 |
张玉国 | 张玉国,男,1971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12月毕业于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历,项目研究员。1995年9月至2000年2月,就职于133厂,担任工程师职务;2000年2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吉林北方彩晶数码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动力分厂主管职务;2007年7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阳坤工业管道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担任工程部经理职务;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就职于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担任厂务部经理职务;2012年9月至2017年3月,就职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厂务部经理职务;2017年4月至2020年3月,就职于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担任项目研究员、厂务经理职务;2020年4月起,就职于长光华芯,历任厂务部资深经理、保障工程部总监职务;现任长光华芯监事会主席。 |
李阳兵(离任) | 李阳兵,男,1988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6月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部,担任客户经理、产品经理职务;2013年2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股权管理专员职务;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职务;2015年1月至今,就职于武汉东湖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20年6月至2023年11月,担任长光华芯监事。 |
陆俊明 | 陆俊明,男,196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9年11月至1982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4595部队服役,担任文书;1982年12月至1992年4月,就职于吴江市七都粮食管理所,担任防化员职务;1992年4月至1994年5月,就职于吴江市华东电缆厂,担任销售科长职务;1994年5月至1996年6月,就职于江苏巨通集团,担任副总经理职务;1996年6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销售总经理职务;1998年12月至今,就职于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现担任长光华芯监事。 |
谭少阳 | 谭少阳,男,1987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1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博士学历,中级工程师。2016年1月起就职于长光华芯,担任研发中心项目研究员;现担任长光华芯职工代表监事。 |
潘华东 | 潘华东,男,198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于福州高意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2006年9月至2010年8月于恩耐激光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工程经理;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于无锡亮源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担任长光华芯高级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于无锡欧莱美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长光华芯,历任技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长光华芯副总经理。 |
吴真林 | 吴真林,男,198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毕业于江汉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8年4月,就职于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销售工程师、行业销售经理、办事处经理、大区总监、精密激光事业群大客户总监、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就职于江苏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职务;2018年5月至今就职于长光华芯,历任激光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现任长光华芯副总经理。 |
刘锋 | 刘锋,男,197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7月毕业于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专科学历。1997年3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昆山仁宝电子科技服份有限公司,担任经理职务;2008年4月至2011年8月,就职于伟创力电脑(苏州)有限公司,担任资深经理职务;2011年8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明泰电子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担任制造处长职务;2017年12月至今就职于长光华芯,历任制造总监、副总经理职务;现任长光华芯副总经理。 |
叶葆靖 | 叶葆靖,女,1984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6月毕业于苏州科技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 |
2010年12月,就职于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人事部专员职务;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就职于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担任人事处专员。2012年8月起就职于长光华芯,历任人事行政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长光华芯董事会秘书。 | |
郭新刚 | 郭新刚,男,1977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7月毕业于大连铁道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采埃孚传动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担任会计职务;2003年8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苏州江南快速电梯有限公司,担任成本会计职务;2005年3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担任成本经理职务;2007年6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艺达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担任会计经理职务;2010年10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博思格钢铁(苏州)有限公司,担任资深财务分析职务;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就职于西万拓听力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分析经理职务;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就职于苏州高登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职务;2019年7月起就职于长光华芯,现任长光华芯财务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苏州芯诚、苏州芯同的部分合伙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其通过苏州芯诚、苏州芯同间接持有的股份变更为其本人直接持有,在该等过程中苏州芯诚、苏州芯同依然存续,不涉及非法人组织终止的情形。
其中,闵大勇由通过平台间接持股变为个人直接持股238,290股,王俊由通过平台间接持股变为个人直接持股255,320股,廖新胜由通过平台间接持股变为个人直接持股287,300股,张玉国由通过平台间接持股变为个人直接持股260,000股,谭少阳由通过平台间接持股变为个人直接持股105,040股,吴真林由通过平台间接持股变为个人直接持股1,040,000股,刘锋由通过平台间接持股变为个人直接持股390,000股,叶葆靖由通过平台间接持股变为个人直接持股203,970股,郭新刚由通过平台间接持股变为个人直接持股57,200股。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俊 | 苏州英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12 | 至今 |
王俊 | 苏州芯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07 | 2023.10 |
王俊 | 苏州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07 | 2023.10 |
闵大勇 | 苏州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09 | 2023.10 |
闵大勇 | 苏州芯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09 | 2023.10 |
廖新胜(离任) | 苏州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07 | 2023.10 |
廖新胜(离任) | 苏州芯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07 | 2023.10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闵大勇 | 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06 | 至今 |
闵大勇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7 | 至今 |
闵大勇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03 | 至今 |
闵大勇 | 苏州芯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06 | 至今 |
闵大勇 |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5 | 至今 |
闵大勇 | 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09 | 至今 |
闵大勇 | 苏州睿科晶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1 | 至今 |
王俊 | 四川大学 | 特聘教授 | 2017.04 | 至今 |
王俊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03 | 至今 |
王俊 | 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6 | 至今 |
王俊 |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5 | 至今 |
王俊 | 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9 | 至今 |
廖新胜(离任)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3 | 2023.12 |
廖新胜(离任) | 杭州聚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法定代表人 | 2017.09 | 至今 |
廖新胜(离任) | 青岛海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07 | 至今 |
廖新胜(离任) | 上海飞博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至今 |
孙守红 |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9 | 2023.12 |
孙守红 | 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5 | 2023.12 |
孙守红 | 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8.05 | 至今 |
孙守红 | 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7.06 | 2024.2 |
孙守红 |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0.03 | 2024.1 |
孙守红 | 长光集智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1.12 | 至今 |
孙守红 | 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6.12 | 2024.4 |
孙守红 | 长光工程师培训中心(长春)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6.11 | 2024.1 |
孙守红 | 吉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2024.2 |
孙守红 | 长春长光华大智造测序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1 | 2024.3 |
陆殷华(离任) | 江苏一鸣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2 | 2023.02 |
陆殷华(离任) | 苏州捷迪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5 | 至今 |
齐雷(离任) |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6 | 至今 |
齐雷(离任) |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1 | 至今 |
齐雷(离任) | 苏州焜原光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0 | 至今 |
齐雷(离任) | 江苏长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6 | 至今 |
齐雷(离任) | 武汉开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2 | 至今 |
齐雷(离任) | 上海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0 | 至今 |
陈长军 | 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 | 技术副总 | 2016.9 | 至今 |
陈长军 | 华业激光(无锡)技术有限公司 | 技术副总 | 2022.5 | 至今 |
陈长军 | 江苏金研激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 监事 | 2021.09 | 至今 |
陈长军 | 上海惠雅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2023.08 | 至今 |
陈长军 | 无锡中科金研激光燃气轮机部件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03 | 至今 |
王则斌 |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09 | 至今 |
王则斌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04 | 2023.06 |
王则斌 | 苏州元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12 | 至今 |
王则斌 | 江苏常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05 | 2023.12 |
王则斌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03 | 2023.02 |
王则斌 |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09 | 至今 |
李阳兵(离任) | 武汉奥森迪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5 | 至今 |
李阳兵(离任) | 武汉优炜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2 | 至今 |
陆俊明 | 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2005.12 | 至今 |
陆俊明 | 安徽万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02 | 至今 |
陆俊明 | 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2.09 | 至今 |
陆俊明 |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05.06 | 至今 |
陆俊明 | 苏州恒通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03.09 | 至今 |
潘华东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03 | 至今 |
吴真林 |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2 | 至今 |
吴真林 | 苏州佳祺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10 | 至今 |
吴真林 | 苏州安合邦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08 | 至今 |
叶葆靖 | 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6.28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司监事的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等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公司参照资本市场中独立董事薪酬的平均水平予以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921.12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33.17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陆殷华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廖新胜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董事、副总经理为到期卸任/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为个人原因 |
齐雷 | 董事 | 离任 | 到期卸任 |
阚强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到期卸任 |
李阳兵 | 监事 | 离任 | 到期卸任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8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郭新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内容公告如下:
2022年4月1日,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3年4月1日,董事会决议期限届满,公司未及时赎回12.88亿元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并于2023年4月10日又使用0.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才予以补充确认并对外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在前述事项中,郭新刚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2.股东东湖华科基金于2023年5月25日因误操作导致李阳兵通过东湖华科基金间接持有的公司2,513股股份中的1,885股被超额减持,违反了李阳兵先生关于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
李阳兵已按照承诺将此次超额减持获取的收益上缴公司。东湖华科基金、监事李阳兵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后续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公司于2023年12月自查发现,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供应商货款48.96万美元,后因交易未完成,供应商退还货款,但退回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直至9个月后自查发现,才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对募集项目投入金额披露不准确。针对此事项,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7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郭新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已将供应商退还货款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该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4/3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1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4/24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16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4/26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2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6/21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3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8/30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2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10/20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4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10/30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1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11/6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6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12/18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1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12/27 |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1项议案,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闵大勇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王俊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廖新胜(离任)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孙守红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齐雷(离任)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陆殷华(离任)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1 |
吴世丁 | 是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陈长军 | 是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王则斌 | 是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阚强(离任)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王则斌、孙守红、陈长军 |
提名委员会 | 闵大勇、吴世丁、陈长军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闵大勇、王则斌、吴世丁 |
战略委员会 | 闵大勇、王俊、孙守红、陈长军、吴世丁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24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2023/4/26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2023/6/21 |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2023/8/30 |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2023/10/30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 |
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3/12/18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2023/12/27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设备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24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四)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0/20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2023/10/29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9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7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19 |
销售人员 | 10 |
技术人员 | 144 |
财务人员 | 6 |
行政人员 | 93 |
合计 | 47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1 |
硕士 | 54 |
本科 | 155 |
大专及以下 | 242 |
合计 | 472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员工的成长情况及贡献值,制定合理的薪酬方案,并实行适时浮动调薪。同时,公司注重员工关怀与保障,依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带薪假期、其他节假日福利、体检等。(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视人才的内部培养。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每年选定不同的培养课题,引进外部咨询机构和专业讲师,协助开发和实施各种培训课程体系。建立包括新员工培养课程、管理者能力开发课程、研发、制造、销售等各领域专家课程等。配合企业发展战略,持续提供和培养与企业战略需求相吻合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为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长足的人才储备。(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63,808.50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722,378.21元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方式、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及股利分配的条件和比例等,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了明确。2021年4月24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1)公司2022年现金分红执行情况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3股。2023年6月1日,公司公告了《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5,599,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459,984.60元(含税),派送红股40,679,98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76,279,943股。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完成上述股利分配。
(2)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战略执行情况、企业经营结果和可持续发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不断推进公司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目前已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有效的内控制度,并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报告期内具体治理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公司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投票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投票、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
2、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股东行为规范,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权利,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公司内部管理、经营决策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与大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全面分开。
3、董事及董事会
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提名、审计、薪酬、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具有相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规程,各专门委员会均能按公司有关制度履行相关各项职能,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4、监事与监事会
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各位监事能够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5、信息披露、透明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均能公平、公正地获得信息。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来访、回答咨询等。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6、公司治理建设情况
公司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7、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通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提示、对外部特定对象的调研采访进行登记,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也没有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形。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起较为规范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在治理结构建设、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对子公司进行全面管理。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募集资金管理公司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董事会办公室定期组织的募集资金法律法规和市场违规案例的培训学习,加深对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重视程度,树立合规意识、风险意识,杜绝上述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2、提高财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自查频率和投入力度,每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配合内审部定期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向董事会、持续督导机构报告检查情况,如存在违规情形,及时通知持续督导机构并向江苏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将ESG工作融入到日常经营之中,董事会致力于指导和统筹成员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
的实践行动,并积极推进社会责任管理的落实情况。公司高度重视环境责任,将绿色发展贯彻到生产生活的每个环节。产品研发上,公司持续增加研发经费投入,高度重视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员工管理上,持续开展节能环保、绿色生活的节能宣传工作,建立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未来,公司将朝着低碳目标奋进,致力于打造清洁、低碳、高效的绿色企业。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公司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断努力履行社会责任为和谐发展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治理。公司建立、健全了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有效地增强了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了公司依法管理、规范运作。近年来,公司以规范治理为目标,顺应政策更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强化独立董事履职的权责义务,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及义务,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治理架构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和升级,获得更高效的管理体系、更市场化的机制和更丰富的管理经验。
未来,公司董事会将严格履行证监会加强企业ESG实践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ESG实践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展开,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行业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二、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91.01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不属于原《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保函[2008]373号)所界定的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纺织、制革等重污染行业。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未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制定并遵守《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等多项内部制度,根据实际需要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处理能力均满足排放量的要求,使得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得到了合理有效控制。
类别 | 主要污染物 | 主要处理措施 |
废气 | 砷烷、磷烷、氢气、硫酸雾、甲醇、丙酮、异丙醇及颗粒物等 | 公司通过外延尾气处理装置、尾气处理洗涤塔装置、活性碳吸附装置等进行处理,全过程系统自动监控,处理完成后达标排放。 |
废水 | 有机废液、酸性废液、碱性废液、酸碱废水、含氟废水、含砷废水等 | 公司通过废水综合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所有废水经综合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接管排放,符合镇湖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目前运行正常。 |
类别 | 主要污染物 | 主要处理措施 |
固废 | 抹布及废包装瓶、芯片废料、蓝膜及有机清洗抹布等 | 针对固废,公司进行袋装或瓶装收集后,统一存放在专用危废储存场所,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废料由供应商回收。 |
噪声 | 设备噪声 | 公司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措施、密闭门窗、加强维护等方式进行处理 |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放单位,未被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纳入温室气体体排放核查范围。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和水,公司倡导资源节约,号召员工节约能源,绿色办公,优化办公流程,减少纸张消耗或提高重复利用率。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排污许可文件,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公司建立了《废水废气噪声控制规定》、《固体废弃管理规定》、《厂务废品处理规定》、《节约用电管理规定》等环保管理制度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21 | 对慈善总会捐赠10万元,学校捐赠8万元,产业协会捐赠3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体现企业的社会价值。公司积极承担所应负有的社会利益的义务,把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融入公司运营全过程和日常管理中。报告期内,公司向对慈善总会捐赠10万元,向公司周边学校捐赠8万元,用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公司将支持行业发展,向产业协会捐赠3万元。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定期付款保障债权人权益,利用互通互访的交流形式,加强与债权人及时的信息联系,创造公平合作、共同发展的发展环境。
公司依据上述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的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现场接待和上证E互动)与投资者、媒体进行沟通,听取投资者的合理建议。公司对外开通了证券部电话热线,及时接听投资者与媒体的电话进行答疑与咨询,保障投资者与媒体的述求通道畅通。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现金分红写入《公司章程》,使投资者形成合理的分红预期,保证了股东的知情权。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在注重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同时,也一直重视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严格遵守与各债权人签订的各类合同,依法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与债权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未出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出现。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关注员工安全和健康,加强职业培训,完善员工与企业的沟通渠道,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注重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为员工创造多渠道的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各尽所能的发展平台,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53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1.23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460.5455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3.96 |
注:上述员工持股人数为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在职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人数以及通过持股形式变更形成的归属到员工个人账户的直接持股的持股人数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在供应商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货物质量、交期进行考核。多年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制定并遵守一定的交易行动规范,通过实地调查供应商的工作,按期结算货款并以反馈客户信息等方式指导供应商进行经营改善,与供应商达成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供应商和公司共赢。
在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坚持以客户的要求为导向,始终把客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通过不断改进,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质量更高的产品。公司与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与客户和供应商的共同发展。公司将客户视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长期共存、相互信任、共同成长,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坚持诚信经营、利益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注重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在与公司的合作中获得合理的利润,与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达到双赢的局面。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产品安全保障工作,针对产品安全防护问题建立了初步的安全框架,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方面形成了一个较为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
随着客户对定制化产品的安全、稳定、精确运行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保证设备的质量,公司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控制文件,并建立了以品质部为质量控制执行部门,研发中心、制造中心等部门协助配合,全面覆盖原材料采购过程和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了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和信赖。
同时,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持续不断的投入,形成强大的新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质量,以保证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同时对于在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产品技术指标严格保密。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党支部服从上级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支部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大力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发挥党组织的带头作用,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党支部在公司稳健发展业务、不断探索创新的同时,发挥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公司共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分别为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一季度说明会、2023年半年报说明会和2023年三季报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均通过现场交流、电话或视频会议及策略会形式展开。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公司官网展示了公司股票行情和公司公告专栏。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从信息披露的信息识别、报告、审批、披露的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并不间断地加强对监管层相关文件的学习,同时加强与监管员的沟通,多措并举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及相关权益奠定基础。充分拓展、利用各种沟通渠道。报告期内,举行3次业绩说明会,保障了各类投资者知情权,并较好传递了公司发展逻辑及亮点;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并参与上证E互动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专业、耐心解答各类投资者的问题。切实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公司公告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四)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依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制度,公司还设置了专门部门负责专利的申请、维护与保护工作。在网络安全方面,公司实现内外网分离,对未知设备实施准入管理,并且配置本地防火墙。公司对外信息发布之前需要进行相应审批,文档加密、物理门禁等设置保障企业商业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五)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华丰投资、苏州英镭、长光集团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苏州英镭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长光集团承诺时间:2021年4月12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国投创投(上海)、璞玉投资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国投创投(上海)承诺时间:2021年4月8日、璞玉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中科院创投、华科创投、达润长光、橙芯创投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股东中科院创投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华科创投承诺时间:2021年3月10日、达润长光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橙芯创投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苏州芯诚、苏州芯同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苏州芯诚和苏州芯同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承诺期限: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伊犁苏新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19日。承诺期限: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国投创投(宁波)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8日。承诺期限: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南京道丰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19日。承诺期限: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哈勃投资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30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闵大勇、王俊、廖新胜、潘华东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任后6个月内;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许立群、齐雷、陆殷华、吴真林、刘锋、郭新刚、叶葆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任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靖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张玉国、谭少阳、李阳兵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一)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任后6个月内。 | 是 | 否 | 东湖华科基金于2023年5月25日因误操作导致李阳兵通过东湖华科基金间接持有的公司2,513股股份中的1,885股被超额减持,违反了李阳兵先生关于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 | 李阳兵承诺将此次超额减持获取的收益将按照规定上缴公司。东湖华科基金、监事李阳兵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后续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其他 | 华丰投资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二) | 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承诺期限:自36个月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苏州英镭、长光集团、国投创投(上海)、伊犁苏新、璞玉投资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二) | 苏州英镭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长光集团承诺时间:2021年4月12日、国投创投(上海)承诺时间:2021年4月8日、伊犁苏新承诺时间:2021年4月19日、璞玉投资承诺时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间:2021年3月24日。期限: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华丰投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备注(三) | 公司承诺时间:2021年5月6日、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详见备注(四)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华丰投资 | 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详见备注(五) | 公司承诺时间:2021年5月6日、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华丰投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详见备注(六) | 公司承诺时间:2021年5月6日、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分红 | 公司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备注(七) | 公司承诺时间:2021年5月6日。承诺期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华丰投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八) | 公司承诺时间:2021年5月6日、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丰投资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备注(九) | 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承诺期限: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解决 | 苏州英镭及其合伙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 苏州英镭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承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同业竞争 | 人 | 的承诺,详见备注(九) | 诺期限:本单位合伙人作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期间。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华丰投资、苏州英镭、长光集团、国投创投(上海)、伊犁苏新、璞玉投资 | 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详见备注(十) | 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苏州英镭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长光集团承诺时间:2021年4月12日、国投创投(上海)承诺时间:2021年4月8日、伊犁苏新承诺时间:2021年4月19日、璞玉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详见备注(十一) | 公司承诺时间:2021年5月6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股东 |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十二) | 公司承诺时间:2021年5月6日、华丰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16日、苏州英镭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长光集团承诺时间:2021年4月12日、国投创投(上海)承诺时间:2021年4月8日、伊犁苏新承诺时间:2021年4月19日、璞玉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哈勃投资承诺时间:2021年4月30日、中科院创投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华科创投承诺时间:2021年3月10日、达润长光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橙芯创投承诺时间:2021年3月24日、苏州芯诚和苏州芯同承诺时间:202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年4月15日、南京道丰承诺时间:2021年4月19日、国投创投(宁波)承诺时间:2021年4月8日、董监高承诺时间: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长期。 | |||||||
解决关联交易 |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备注(十三)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24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持股前51%的股东华丰投资、苏州英镭、长光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于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单位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单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单位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单位方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该等减持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的其他承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四、在本单位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单位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五、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投创投(上海)、璞玉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于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单位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在本单位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单位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3、公司持股5%以下的股东中科院创投、华科创投、达润长光、橙芯创投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单位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苏州芯诚、苏州芯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公司申报上市前12个月入股股东伊犁苏新、国投创投(宁波)、南京道丰、哈勃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股东伊犁苏新承诺如下:
“一、若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不超过12个月,则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超过12个月,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四、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股东国投创投(宁波)承诺如下:
“一、若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完成之日不超过12个月,则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超过12个月,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股东南京道丰承诺如下:
“一、若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不超过12个月,则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超过12个月,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证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股东哈勃投资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于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单位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本单位适用的其他规定。在上述锁定期内,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单位将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在上述锁定期内,本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单位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闵大勇、王俊、廖新胜、潘华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二、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方可减持首发前股份,但该等减持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的其他承诺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四、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五、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六、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八、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计使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在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许立群、齐雷、陆殷华、吴真林、刘锋、郭新刚、叶葆靖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二、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方可减持首发前股份,但该等减持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的其他承诺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四、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五、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六、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张玉国、谭少阳、李阳兵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二、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方可减持首发前股份,但该等减持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的其他承诺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三、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四、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一、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二、自36个月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单位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公司在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单位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三、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苏州英镭、长光集团、国投创投(上海)、伊犁苏新、璞玉投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一、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二、在遵守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三、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数,下同;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作相应调整)情形时(下称“启动条件”),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告稳定股价方案后,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保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若公司情况触发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一)公司回购公司股票;(二)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处领薪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三)其他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等情况,同时或分步骤实施回购和/或增持股票措施。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一)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预案(包括拟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回购期限及其他有关回购的内容)的决议(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回购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承诺在股东大会就回购事项进行表决时投赞成票),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3、除应符合上述要求之外,公司回购股票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募集的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合法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且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3)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本项要求与第(3)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第一大股东应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3)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的股票回购计划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2、公司第一大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第一大股东增持股票的要求:
(1)连续12个月内增持股份的累计资金金额不低于第一大股东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的30%,不超过第一大股东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2)连续12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本项要求与第(1)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第一大股东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处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3)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的股票回购计划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连续12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20%,但不超过5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6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4、若公司未来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上述新聘人员符合本预案相关规定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四)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公司承诺如下: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发行人将在监管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行人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发行人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如下规则计算:
发行人股票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发行人股票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不低于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其中,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五)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
1、公司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二、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收到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制定股份购回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购回计划实施购回程序。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
三、如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二、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构成欺诈发行,本单位将督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拟定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并按法定程序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同时,本单位将根据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规定,依法购回发行人上市后本单位减持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或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研发、拓展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研发、销售等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拓展国内和海外市场,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积极推进产品工艺的优化、工艺流程的改进、技术设备的改造升级,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生产运营效率,不断降低生产损耗。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费用率,提升盈利水平。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也将抓紧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募投项目的早日投产和投入使用。随着项目逐步实施,产能的逐步提高及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四、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中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强化投资者回报。”
2、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一、本单位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二、若本单位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单位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单位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其他股东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给予补偿。
三、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单位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七、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八)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二、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一)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2、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
注册的情形,且本单位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单位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保障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一大股东华丰投资、核心管理层持股平台苏州英镭及其合伙人已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
(十)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
1、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华丰投资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一、除招股说明书公开披露的股东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外,本单位与长光华芯其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自长光华芯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会以所持有的长光华芯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长光华芯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长光华芯的实际控制权。
三、若本单位违反前述承诺,给长光华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苏州英镭、长光集团、国投创投(上海)、伊犁苏新、璞玉投资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一、除招股说明书公开披露的股东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外,本单位与长光华芯其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自长光华芯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会以所持有的长光华芯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长光华芯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长光华芯的实际控制权。
三、若本单位违反前述承诺,给长光华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事项承诺如下:
“1、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其私募基金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投资平台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6,624,946股股份,占比6.5142%。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作为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内部跟投机构,持有发行人198,112股股份,占比0.1948%。除此之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3、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
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一)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二)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三)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四)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三、若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一)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二)本公司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股东哈勃投资、中科院创投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一)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二)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三)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若因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若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3、公司的其他全体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一)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二)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三)不得转让公司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四)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若因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若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4、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一)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二)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三)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本人在公司上市当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四)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适用);(五)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三、若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十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单位/本人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长光华芯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单位/本人保证,所做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单位/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将立即停止与长光华芯进行的相关关联交易,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单位/本人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所导致长光华芯或者投资者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胡学文、季洁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胡学文1年、季洁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 100,000.0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3年7月公司就A2客户拖欠公司4200万应收账款事项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案号:(2023)苏0505民初6978号。2023年9月22日公司与A2客户就应收账款事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同时公司向法院提请撤诉。2023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法院(2023)苏0505民初6978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回对被告A2客户的起诉。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8日、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和《关于诉讼达成和解及撤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4月1日,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3年4月1日,董事会决议期限届满,公司未及时赎回12.88亿元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并于2023年4月10日又使用0.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才予以补充确认并对外披露。对此,江苏证监局对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郭新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司在2023年4月发现《警示函》中所述问题后,已立即对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于2023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救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股东东湖华科基金于2023年5月25日因误操作导致李阳兵通过东湖华科基金间接持有的公司2,513股股份中的1,885股被超额减持,违反了李阳兵先生关于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
李阳兵已按照承诺将此次超额减持获取的收益上缴公司。东湖华科基金、监事李阳兵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后续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公司于2023年12月自查发现,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供应商货款48.96万美元,后因交易未完成,供应商退还货款,但退回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直至9个月后自查发现,才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对募集项目投入金额披露不准确。针对以上事项,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7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郭新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已将供应商退还货款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该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十四节财务报告”之“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关联交易情况”。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设备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30)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2,513,000,000.00 | 730,000,000.00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10,000,000.00 | 400,000,000.00 | |
信托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0,000,000.00 | ||
私募基金产品 | 自有资金 | 60,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购买的中融-隆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000.00万,于2023年12月27日到期,未能兑付。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农业 | 银行理财 | 20,000,000 | 2022/4/6 | 2025/4/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5% | 20,000,000 | 是 | 是 |
银行 | 产品 | .00 | .00 | |||||||||||
中国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2/4/6 | 2025/4/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5%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2/4/6 | 2025/4/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5%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2/4/6 | 2025/4/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5%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2/4/6 | 2025/4/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5%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2/4/8 | 2025/4/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5%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2/4/8 | 2025/4/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5%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2/4/11 | 2025/4/1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5%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2/4/11 | 2025/4/1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5%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2/4/11 | 2025/4/1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5%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农村商业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000.00 | 2023年4月26 | 2024年4月2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0%或2.90% | 120,000,000.00 | 是 | 是 |
银行 | 日 | 日 | 或3.00%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000.00 | 2023年4月26日 | 2024年4月26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0%或2.90%或3.00% | 12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7月7日 | 2024年1月7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65%或2.89%或2.99%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7月20日 | 2024年7月20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0%或2.89%或2.99%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年10月9日 | 2024年1月9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0%或2.55%或2.75% | 30,000,000.00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2023年10月9日 | 2024年4月9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或2.60%或2.80% | 6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2023年11月6日 | 2024年5月6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0%或2.60%或2.70% | 60,000,000.00 | 是 | 是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年11月6日 | 2024年2月9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0%或2.60%或2.70% | 3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年11月20日 | 2024年2月23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或2.52%或2.62%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2年11月15日 | 2025年11月15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25% | 3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信托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2023年1月3日 | 2023年12月27日 | 自有资金 | 信托 | 是 | 合同约定 | 60,000,000.00 | 是 | 否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年1月5日 | 2026年1月5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25% | 3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年4月1日 | 2026年4月1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年4月1日 | 2026年4月1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 | 银行 | 10,00 | 2023 | 2026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3.30% | 10,00 | 是 | 是 |
银行 | 理财产品 | 0,000.00 | 年4月1日 | 年4月1日 | 资金 | 约定 | 0,000.00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年4月4日 | 2026年4月4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年4月4日 | 2026年4月4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年4月4日 | 2026年4月4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4月19日 | 2024年4月19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3.22%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年7月28日 | 2026年7月28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2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年7月28日 | 2026年7月28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2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年7月28日 | 2026年7月28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2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 | 银行 | 10,00 | 2023 | 2026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3.20% | 10,00 | 是 | 是 |
银行 | 理财产品 | 0,000.00 | 年7月28日 | 年7月28日 | 资金 | 约定 | 0,000.00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年7月28日 | 2026年7月28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2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年8月1日 | 2024年8月1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5%~3.05% | 30,000,000.00 | 是 | 是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年8月2日 | 2024年1月9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0%~3.00% | 30,000,00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年11月8日 | 2026年3月24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0%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年11月13日 | 2024年2月14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0%或2.52%或2.62% | 30,000,000.00 | 是 | 是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年11月27日 | 2024年3月27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0%-3.00% | 30,000,000.00 | 是 | 是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4月29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0%或2.70%或 | 20,000,000.00 | 是 | 是 |
2.80%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年12月29日 | 2026年12月29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30,000,000.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无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公司购买的中融-隆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000万,于2023年12月27日到期,未能兑付,鉴于中融信托目前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存在本息不能完全不兑付的风险,公司对所持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800万。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29日 | 273,912.00 | 118,813.35 | 253,616.92 | 134,803.57 | 134,803.57 | 109,880.02 | 81.51 | 48,596.88 | 44.23 | 不适用 |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 | 节余金额 |
体情况 | ||||||||||||||||||
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3.29 | 不适用 | 59,933.25 | 59,933.25 | 31,598.72 | 48,454.89 | 80.85 | 2024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讯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3.29 | 不适用 | 30,504.81 | 30,504.81 | 9,944.42 | 19,590.96 | 64.22 | 2024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 | 2022.3.29 | 不适用 | 14,365.51 | 14,365.51 | 7,053.74 | 11,734.28 | 81.68 | 2024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建设项目 | 发行股票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3.29 | 不适用 | 30,000.00 | 30,000.00 | 30,099.89 | 100.33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4,803.57 | 134,803.57 | 48,596.88 | 109,880.02 | 81.51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3.29 | 不适用 | 118,813.35 | 35,000.00 | 7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134,803.57 | 253,616.92 | 83,596.88 | 179,880.02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及其收益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合作方名称(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日 | 截止日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收益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6 | 2025-4-6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6 | 2025-4-6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6 | 2025-4-6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6 | 2025-4-6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6 | 2025-4-6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8 | 2025-4-8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8 | 2025-4-8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11 | 2025-4-11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11 | 2025-4-11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 | 2022年第21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 2022-4-11 | 2025-4-11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六百六十五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2-10-14 | 2023-1-14 | 90,000,000.00 | - | 90,000,000.00 | - | 680,547.95 |
合作方名称(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日 | 截止日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收益 |
苏州银行 | 2022年第1068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2-10-17 | 2023-1-17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 | 246,000.00 |
苏州银行 | 2022年第1075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2-10-17 | 2023-4-17 | 170,000,000.00 | - | 170,000,000.00 | - | 2,652,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8331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2-12-30 | 2023-1-30 | 260,000,000.00 | - | 260,000,000.00 | - | 617,5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8332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2-12-30 | 2023-3-30 | 160,490,000.00 | - | 160,490,000.00 | - | 1,143,491.2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8332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2-12-30 | 2023-3-30 | 583,510,000.00 | - | 583,510,000.00 | - | 4,157,508.75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七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4 | 2023-7-4 | -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 | 1,079,057.53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五十六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17 | 2023-3-18 | -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197,260.27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五十七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17 | 2023-7-17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793,424.66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001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30 | 2023-2-28 | -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47,666.6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5128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31 | 2023-3-2 | -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 | 635,555.56 |
合作方名称(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日 | 截止日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收益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9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6 | 2023-3-31 | -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38,888.8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3095期(1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6 | 2023-4-6 | -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 | 606,666.67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一百八十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23 | 2023-4-28 | -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106,520.5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5508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30 | 2023-4-28 | -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 563,888.8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添利23JG551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30 | 2023-4-28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232,805.5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5508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30 | 2023-4-28 | -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67,666.6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5507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3-30 | 2023-6-28 | -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 830,666.67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二百四十八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4-26 | 2024-4-26 | - | 120,000,000.00 | - | 120,000,000.00 |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二百四十九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4-26 | 2024-4-26 | - | 120,000,000.00 | - | 120,000,000.00 | - |
合作方名称(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日 | 截止日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收益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163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4-28 | 2023-5-28 | -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7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添利23JG572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4-28 | 2023-7-28 | -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118,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添利23JG572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4-28 | 2023-7-28 | -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 1,032,500.00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168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4-28 | 2023-10-28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1,460,000.00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037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6-5 | 2023-8-5 |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46,666.67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038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6-5 | 2023-9-5 |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71,25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3319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7-3 | 2023-10-7 | -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 804,222.22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三百八十六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7-7 | 2024-1-7 | - |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四百零六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7-20 | 2024-7-20 | - |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3368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8-7 | 2023-11-7 | -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265,000.00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075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8-14 | 2023-11-15 |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69,513.89 |
合作方名称(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日 | 截止日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收益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四百九十四期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9-13 | 2023-10-13 | -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9,657.5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3467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0-9 | 2024-1-9 | -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3468期(6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0-9 | 2024-4-9 | - | 60,000,000.00 | - | 60,000,000.00 | -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763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1-6 | 2024-5-6 | - | 60,000,000.00 | - | 60,000,000.00 | -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114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1-6 | 2024-2-9 | -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 |
苏州银行 | 2023年第2118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023-11-13 | 2024-2-14 | -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苏州银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七天通知存款 | 2023-4-10 | 2023-4-27 | -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15,003.15 |
合计 | 1,494,000,000.00 | 2,513,000,000.00 | 3,277,000,000.00 | 730,000,000.00 | 18,658,930.00 |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共取得收益18,658,930.00元(含税),已到期的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本金及收益于到期当日均已转回募集资金账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有73,0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未到期。其他说明企业对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可转让存单。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118,813.35万元,报告期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6%,详见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超募资金来源 | 超募资金金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首次发行 | 118,813.35 | 70,000.00 | 58.92 |
合计 | 118,813.35 | 70,000.00 | 58.92 |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永久性补流 | 补流/还贷 | 35,000 | 35,000 | 100 | |
永久性补流 | 补流/还贷 | 35,000 | 35,000 | 100 |
其他说明无
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144,572 | 76.8 | 26,465,224 | -53,672,691 | -27,207,467 | 76,937,105 | 43.64 |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9,673,000 | 7.13 | 2,966,100 | -825,500 | 2,140,600 | 11,813,600 | 6.7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4,471,572 | 69.67 | 23,499,124 | -52,847,191 | -29,348,067 | 65,123,505 | 36.94 |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1,455,384 | 23.2 | 14,214,763 | 53,672,691 | 67,887,454 | 99,342,838 | 56.3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1,455,384 | 23.2 | 14,214,763 | 53,672,691 | 67,887,454 | 99,342,838 | 56.36 | ||
三、股份总数 | 135,599,956 | 100 | 40,679,987 | 0 | 40,679,987 | 176,279,943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红股0.3股,派送红股40,679,98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76,279,943股。华泰联合证券安排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的限售股份为1,017,000股,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借出825,500股。
2023年4月3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流通16,159,559股,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3年6月19日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数量为17,519,159股,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2023年10月9日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数量为19,186,873股,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3年(同口径)* |
基本每股收益 | -0.5216 | -0.6781 |
稀释每股收益 | -0.5216 | -0.67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17.61 | 22.90 |
注:2023年同口径按照不进行送股的情况下计算。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华泰长光华芯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660,016 | 1,660,016 | 0 | 0 | IPO战略配售 | 2023年4月3日 |
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9,559 | 5,009,559 | 0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4月3日 |
武汉东湖华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690,000 | 4,690,000 | 0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4月3日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3,060,150 | 60,150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4月3日、2023年10月9日 |
苏州橙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3,823 | 2,004,825 | 1,002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4月3日、2023年10月9日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24,946 | 8,612,430 | 1,987,484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6月19日 |
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3,218 | 3,254,183 | 750,965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6月19日 |
苏州芯诚 | 2,150,000 | 2,795,000 | 645,000 | 0 | 上市前股 | 2023年6月 |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份 | 19日 | ||||
苏州芯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 | 2,600,000 | 600,000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6月19日 |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198,112 | 257,546 | 59,434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6月19日 |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8,015,294 | 10,419,882 | 2,404,588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10月9日 |
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540,000 | 8,502,000 | 1,962,000 | 0 | 上市前股份 | 2023年10月9日 |
苏州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4,930,000 | 0 | 7,479,000 | 32,409,000 | 上市前股份,本年度增加分红所送限售股 | 2025年10月9日(以当年国庆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苏州英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00,000 | 0 | 6,030,000 | 26,130,000 | 上市前股份,本年度增加分红所送限售股 | 2025年10月9日(以当年国庆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 | 8,870,000 | 0 | 2,661,000 | 11,531,000 | 上市前股份,本年度增加分红所送限售股 | 2025年10月9日(以当年国庆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65,004 | 0 | 1,519,501 | 6,584,505 | 上市前股份,本年度增加分红所送限售股 | 2025年10月9日(以当年国庆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17,000 | 0 | 305100 | 1,322,100 | 战略配售,本年度增加分红所送限售股 | 2024年4月1日 |
合计 | 104,376,972 | 52,865,591 | 26,465,224 | 77,976,605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2年3月22日 | 80.80 | 33,900,000 | 2022年4月1日 | 33,900,000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01,699,956股,发行后总股本135,599,956股。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599,9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送红股40,679,987股。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76,279,943股。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24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97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苏州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479,000 | 32,409,000 | 18.38 | 32,409,000 | 无 | 0 | 其他 |
苏州英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30,000 | 26,130,000 | 14.82 | 26,130,000 | 无 | 0 | 其他 |
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 | +2,661,000 | 11,531,000 | 6.54 | 11,531,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2,404,588 | 10,419,882 | 5.91 | 0 | 无 | 0 | 其他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7,484 | 8,612,430 | 4.89 | 0 | 无 | 0 | 其他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19,501 | 6,584,505 | 3.74 | 6,584,505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186 | 6,138,814 | 3.48 | 0 | 无 | 0 | 其他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中国A股(交易所) | +3,080,159 | 3,080,159 | 1.75 | 0 | 无 | 0 | 其他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1,727,441 | 2,322,826 | 1.32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61,419 | 2,047,297 | 1.16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10,419,8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19,882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12,43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12,430 |
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38,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8,814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中国A股(交易所) | 3,080,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0,159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2,322,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2,82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47,2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7,297 |
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0,8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0,818 |
苏州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3,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3,290 |
吴真林 | 1,0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0,00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61,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961,103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关于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声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一致行动关系;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中国A股(交易所) | 新增 | / | /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新增 | / | /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 | / | / | / |
中科院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退出 | / | / | / | / |
武汉东湖华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退出 | / | / | / | / |
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退出 | / | / | / | /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苏州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2,409,000 | 2025年10月9日(以当年国庆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延长锁定期6个月 |
2 | 苏州英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130,000 | 2025年10月9日(以当年国庆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延长锁定期6个月 |
3 | 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 | 11,531,000 | 2025年10月9日(以当年国庆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延长锁定期6个月 |
4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584,505 | 2025年10月9日(以当年国庆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表决权数量 | 表决权比例 | 报告期内表决权增减 | 表决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 |
普通股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
1 | 苏州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2,409,000 | 0 | 32,409,000 | 18.38 | +7,479,000 | 无 |
2 | 苏州英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130,000 | 0 | 26,130,000 | 14.82 | +6,030,000 | 无 |
3 | 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 | 11,531,000 | 0 | 11,531,000 | 6.54 | +2,661,000 | 无 |
4 |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10,419,882 | 0 | 10,419,882 | 5.91 | +2,404,588 | 无 |
5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12,430 | 0 | 8,612,430 | 4.89 | +1,987,484 | 无 |
6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584,505 | 0 | 6,584,505 | 3.74 | +1,519,501 | 无 |
7 | 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38,814 | 0 | 6,138,814 | 3.48 | -401,186 | 无 |
8 |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环球基金 | 3,080,159 | 0 | 3,080,159 | 1.75 | +3,080,159 | 无 |
系列中国A股(交易所) | |||||||
9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2,322,826 | 0 | 2,322,826 | 1.32 | +1,727,441 | 无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47,297 | 0 | 2,047,297 | 1.16 | +1,861,419 | 无 |
合计 | / | 109,275,913 | 0 | 109,275,913 | 61.99 | 28,349,406 | / |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华泰长光华芯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660,016 | 2023年4月3日 | -1,660,016 | 0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1,017,000 | 2024年4月1日 | +305,100 | 1,322,10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控股股东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8.38%的股权,持股比例未超过30%,对股东大会不形成控制,且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超董事会一半的情况。另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均出具了《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光华芯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光华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存货跌价准备 |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注释16及“七、合并财 | 1、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和具体方法,判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2、了解长光华芯公司生产与仓储循环关键控制点的内部控制程序设计,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10。长光华芯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人民币5,808.65万元。鉴于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对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同时考虑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中涉及管理层主观判断和重大估计,我们将长光华芯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和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并评价和测试内部控制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3、获取公司年末盘点计划,执行存货监盘程序;4、对期末发出商品执行函证程序,向主要客户发函确认已发货未验收的存货余额;5、获取公司期末存货库龄明细表,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其计提的跌价准备是否充分、合理;6、获取公司存货减值测试资料,并根据期后存货周转情况,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7、获取公司期末在手订单,核查在手订单与期末存货余额的匹配情况,评估期末存货是否存在特别风险。 |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光华芯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长光华芯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长光华芯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其他信息
长光华芯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长光华芯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光华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止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光华芯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长光华芯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学文 | |
(项目合伙人) |
中国·南京
中国·南京2024年04月24日
2024年04月24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季洁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67,021,066.25 | 807,616,687.6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32,000,000.00 | 1,454,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59,600,951.48 | 68,959,483.30 |
应收账款 | 七、5 | 156,832,128.15 | 192,024,761.2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9,103,389.81 | 16,202,364.12 |
预付款项 | 七、8 | 8,693,115.55 | 15,432,134.5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3,915,623.54 | 1,155,619.2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99,802,321.60 | 241,149,012.6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4,854,512.61 | 14,935,027.95 |
流动资产合计 | 1,961,823,108.99 | 2,811,475,090.7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213,652,301.37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27,524,695.45 | 87,674,539.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64,939,047.6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711,004,603.97 | 285,542,982.50 |
在建工程 | 七、22 | 115,589,594.75 | 101,477,816.6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117,290.05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7,379,195.82 | 12,401,951.4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98,661,401.81 | 107,419,250.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44,389,529.21 | 17,800,763.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60,903,467.84 | 70,101,724.5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54,043,837.82 | 684,536,318.04 | |
资产总计 | 3,415,866,946.81 | 3,496,011,408.7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63,686,283.6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1,137,043.23 | 71,182,539.15 |
应付账款 | 七、36 | 113,386,738.06 | 70,729,854.4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569,388.76 | 1,420,824.7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499,476.89 | 9,731,816.96 |
应交税费 | 七、40 | 2,915,208.64 | 2,231,787.9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518,724.75 | 4,146,378.4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925,326.56 | 13,606,849.2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1,827,336.21 | 22,621,745.65 |
流动负债合计 | 250,465,526.71 | 195,671,796.5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120,363.23 | 2,520,472.45 |
递延收益 | 七、51 | 53,690,268.49 | 61,367,870.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5,810,631.72 | 63,888,343.09 | |
负债合计 | 306,276,158.43 | 259,560,139.6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76,279,943.00 | 135,599,95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886,943,782.24 | 2,879,297,383.8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56,722.07 | -56,722.0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9,427,550.65 | 29,427,550.6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2,095,926.88 | 192,183,100.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04,690,480.70 | 3,236,451,269.14 | |
少数股东权益 | 4,900,307.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09,590,788.38 | 3,236,451,269.1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15,866,946.81 | 3,496,011,408.75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55,496,525.85 | 801,175,249.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2,000,000.00 | 1,454,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9,600,951.48 | 68,959,483.3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56,832,128.15 | 195,141,345.19 |
应收款项融资 | 9,103,389.81 | 16,202,364.12 | |
预付款项 | 8,012,712.50 | 14,162,449.6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98,627,984.67 | 157,606,843.4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97,105,017.40 | 236,062,285.8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854,512.61 | 14,013,923.26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31,633,222.47 | 2,957,323,944.4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203,603,479.45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49,470,397.23 | 92,674,539.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2,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26,900,081.29 | 209,995,099.99 | |
在建工程 | 104,559,386.11 | 97,139,625.7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767,049.52 | 12,278,057.5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748,261.17 | 18,620,270.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870,482.85 | 13,894,167.5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903,467.84 | 57,019,759.5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53,822,605.46 | 501,621,520.56 | |
资产总计 | 3,385,455,827.93 | 3,458,945,464.9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686,283.6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1,137,043.23 | 71,182,539.15 | |
应付账款 | 104,450,121.30 | 63,927,804.1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569,388.76 | 1,420,824.74 | |
应付职工薪酬 | 9,279,326.18 | 8,220,596.21 | |
应交税费 | 2,293,056.87 | 2,158,950.32 | |
其他应付款 | 5,829,183.14 | 3,981,818.8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25,326.56 | 10,314,641.6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827,336.21 | 22,621,745.65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7,997,065.86 | 183,828,920.7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120,363.23 | 2,520,472.45 | |
递延收益 | 28,053,904.85 | 31,367,879.6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174,268.08 | 33,888,352.07 | |
负债合计 | 268,171,333.94 | 217,717,272.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6,279,943.00 | 135,599,95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86,534,511.82 | 2,879,209,429.7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6,722.07 | -56,722.0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427,550.65 | 29,427,550.65 | |
未分配利润 | 25,099,210.59 | 197,047,977.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17,284,493.99 | 3,241,228,192.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385,455,827.93 | 3,458,945,464.97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90,210,054.83 | 385,601,459.4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90,210,054.83 | 385,601,459.4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63,675,088.48 | 351,827,571.4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92,865,838.08 | 186,759,357.1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049,790.79 | 330,832.21 |
销售费用 | 七、63 | 18,187,922.36 | 22,639,498.87 |
管理费用 | 七、64 | 41,049,166.23 | 31,566,112.69 |
研发费用 | 七、65 | 118,931,048.81 | 118,173,184.99 |
财务费用 | 七、66 | -9,408,677.79 | -7,641,414.49 |
其中:利息费用 | 1,044,333.29 | 1,834,998.01 | |
利息收入 | 10,115,674.51 | 9,645,597.2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6,427,377.36 | 72,625,443.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7,453,780.49 | 36,513,831.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02,698.83 | 118,987.0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8,000,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702,162.72 | -12,385,443.5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8,086,457.94 | -12,999,596.1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7,306.86 | -53,334.9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8,355,189.60 | 117,474,787.5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2,234.26 | 60,543.0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62,496.00 | 311,458.4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8,535,451.34 | 117,223,872.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6,588,556.74 | -2,040,016.0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946,894.60 | 119,263,888.2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946,894.60 | 119,263,888.2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947,202.28 | 119,263,888.2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7.6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1,946,894.60 | 119,263,888.2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1,947,202.28 | 119,263,888.2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7.6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16 | 0.721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216 | 0.7217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00,727,360.95 | 388,583,472.66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12,453,896.82 | 196,657,905.57 |
税金及附加 | 1,930,458.23 | 273,032.51 | |
销售费用 | 18,150,344.13 | 22,558,364.44 | |
管理费用 | 31,372,497.20 | 24,490,618.51 | |
研发费用 | 106,415,872.30 | 111,932,659.58 | |
财务费用 | -10,053,902.75 | -7,318,813.56 | |
其中:利息费用 | 447,995.33 | 2,115,554.28 | |
利息收入 | 10,106,138.90 | 9,624,390.70 | |
加:其他收益 | 41,600,205.75 | 68,570,383.2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8,098,117.35 | 36,437,789.9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95,857.61 | 42,945.7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000,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720,536.42 | -12,358,145.8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073,335.67 | -12,999,596.1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306.8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8,620,047.11 | 119,640,136.80 |
加:营业外收入 | 82,134.19 | 60,543.0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7,197.97 | 311,458.4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8,785,110.89 | 119,389,221.40 | |
减:所得税费用 | -24,976,315.26 | 82,384.4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808,795.63 | 119,306,836.9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808,795.63 | 119,306,836.9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3,808,795.63 | 119,306,836.98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5,589,667.27 | 304,389,476.3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
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2,558,876.87 | 23,413,833.1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6,544,575.87 | 108,157,350.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4,693,120.01 | 435,960,660.0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0,993,652.17 | 357,957,608.6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9,745,209.36 | 90,804,421.3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293,276.42 | 9,177,580.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1,425,314.31 | 33,284,462.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9,457,452.26 | 491,224,072.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35,667.75 | -55,263,412.8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77,000,000.00 | 5,262,53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610,823.05 | 36,394,844.1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168.14 | 203,436.5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952.4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1,708,943.59 | 5,299,128,280.7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04,480,459.25 | 196,895,099.9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16,689,047.60 | 6,716,53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952.4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21,230,459.25 | 6,913,425,099.9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521,515.66 | -1,614,296,819.2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 | 2,543,184,230.4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5,000.00 | 4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0,779,883.38 | 2,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684,883.38 | 2,594,184,230.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 | 84,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7,569,151.72 | 69,954,796.1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420,505.14 | 19,969,421.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994,656.86 | 173,924,217.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690,226.52 | 2,420,260,012.7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595,621.39 | 750,699,780.6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7,616,687.64 | 56,916,907.0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7,021,066.25 | 807,616,687.64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5,406,287.85 | 307,398,888.7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9,927,325.75 | 15,369,172.3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1,226,345.93 | 103,151,145.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6,559,959.53 | 425,919,206.1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9,589,954.47 | 387,794,235.7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 75,506,259.00 | 72,963,173.95 |
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56,907.17 | 9,020,649.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680,978.64 | 32,243,301.9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5,134,099.28 | 502,021,360.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25,860.25 | -76,102,154.8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77,000,000.00 | 5,262,53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610,823.05 | 36,394,844.1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168.14 | 186,749.3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81,537.3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1,647,991.19 | 5,313,793,130.8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92,436,473.50 | 162,182,416.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00,100,000.00 | 6,716,53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917,318.6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92,536,473.50 | 6,917,629,734.8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888,482.31 | -1,603,836,603.9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43,184,230.4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5,000.00 | 4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353,050.05 | 2,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358,050.05 | 2,594,184,230.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 | 84,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7,569,151.72 | 69,954,796.1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151,070.9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574,151.72 | 169,105,867.0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83,898.33 | 2,425,078,363.3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678,723.73 | 745,139,604.5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1,175,249.58 | 56,035,645.0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5,496,525.85 | 801,175,249.58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5,599,956.00 | 2,879,297,383.80 | -56,722.07 | 29,427,550.65 | 192,183,100.76 | 3,236,451,269.14 | 3,236,451,269.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599,956.00 | 2,879,297,383.80 | -56,722.07 | 29,427,550.65 | 192,183,100.76 | 3,236,451,269.14 | 3,236,451,269.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679,987.00 | 7,646,398.44 | -180,087,173.88 | -131,760,788.44 | 4,900,307.68 | -126,860,480.76 | |||||||||
(一) | -91,947,202.28 | -91,947,202.28 | 307.68 | -91,946,894.60 |
综合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646,398.44 | 7,646,398.44 | 4,900,000.00 | 12,546,398.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367,699.07 | 7,367,699.07 | 7,367,699.07 | ||||||
4.其他 | 278,699.37 | 278,699.37 | 278,699.37 | ||||||
(三)利润分配 | 40,679,987.00 | -88,139,971.60 | -47,459,984.60 | -47,459,984.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 | 40,679,987.00 | -88,139,971.60 | -47,459,984.60 | -47,459,984.60 |
(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6,279,943.00 | 2,886,943,782.24 | -56,722.07 | 29,427,550.65 | 12,095,926.88 | 3,104,690,480.70 | 4,900,307.68 | 3,109,590,788.38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1,699,956.00 | 365,552,113.11 | -56,722.07 | 17,496,866.95 | 152,649,874.23 | 637,342,088.22 | 637,342,088.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1,699,956.00 | 365,552,113.11 | -56,722.07 | 17,496,866.95 | 152,649,874.23 | 637,342,088.22 | 637,342,088.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 33,900,000.00 | 2,513,745,270.69 | 11,930,683.70 | 39,533,226.53 | 2,599,109,180.92 | 2,599,109,180.92 |
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9,263,888.23 | 119,263,888.23 | 119,263,888.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900,000.00 | 2,513,745,270.69 | 2,547,645,270.69 | 2,547,645,270.6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900,000.00 | 2,502,269,224.05 | 2,536,169,224.05 | 2,536,169,224.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476,046.64 | 11,476,046.64 | 11,476,046.6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930,683.70 | -79,730,661.70 | -67,799,978.00 | -67,799,97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930,683.70 | -11,930,683.7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799,978.00 | -67,799,978.00 | -67,799,978.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599,956.00 | 2,879,297,383.80 | -56,722.07 | 29,427,550.65 | 192,183,100.76 | 3,236,451,269.14 | 3,236,451,269.14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5,599,956.00 | 2,879,209,429.76 | -56,722.07 | 29,427,550.65 | 197,047,977.82 | 3,241,228,192.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599,956.00 | 2,879,209,429.76 | -56,722.07 | 29,427,550.65 | 197,047,977.82 | 3,241,228,192.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679,987.00 | 7,325,082.06 | -171,948,767.23 | -123,943,698.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808,795.63 | -83,808,795.6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25,082.06 | 7,325,082.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325,082.06 | 7,325,082.0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0,679,987.00 | -88,139,971.60 | -47,459,984.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679,987.00 | -88,139,971.60 | -47,459,984.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6,279,943.00 | 2,886,534,511.82 | -56,722.07 | 29,427,550.65 | 25,099,210.59 | 3,117,284,493.99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1,699,956.00 | 365,506,376.99 | -56,722.07 | 17,496,866.95 | 157,471,802.54 | 642,118,280.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1,699,956.00 | 365,506,376.99 | -56,722.07 | 17,496,866.95 | 157,471,802.54 | 642,118,280.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900,000.00 | 2,513,703,052.77 | 11,930,683.70 | 39,576,175.28 | 2,599,109,911.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9,306,836.98 | 119,306,836.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900,000.00 | 2,513,703,052.77 | 2,547,603,052.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900,000.00 | 2,502,269,224.05 | 2,536,169,224.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433,828.72 | 11,433,828.7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930,683.70 | -79,730,661.70 | -67,799,97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930,683.70 | -11,930,683.7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799,978.00 | -67,799,978.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599,956.00 | 2,879,209,429.76 | -56,722.07 | 29,427,550.65 | 197,047,977.82 | 3,241,228,192.16 |
公司负责人:闵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新刚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新刚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7,627.9943万元,统一信用编码:
91320505591155353G,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56号。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光电子器件及系统的研究、开发、封装与销售活动。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所得税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附注五之“13应收账款”、“21固定资产”、“34收入”、“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占期初合同资产余额的30%以上 |
重要的债权投资 | 单项债权投资占债权投资总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预计投入金额超过5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总资产占合并总资产的比重大于10%或销售收入占合并销售收入的比重大于10%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净资产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5000万,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集团合并净利润10%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预计负债 | 单个类型的预计负债占预计负债总额的10%以上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占开发支出期末余额10%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
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二)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
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减值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前述会计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釆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不含应收款项)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五、13。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五、1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五、1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五、13。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预测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关联方货款组合 | 按照是否同受一方控制划分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一般应收款项 | 按照账龄划分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关联方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 ||
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及其他组合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至2年 | 20.00 |
2至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五、1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五、1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五、13。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五、13。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五、1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五、1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五、13。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发出商品等;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
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①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②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留存收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五、7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构筑物 | 直线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 | 5 | 19.00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3-5 | 5 | 19.00-31.67 |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类别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实际开始使用/完工验收孰早 |
机器设备 | 实际开始使用/完成安装并验收孰早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①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类别 | 使用寿命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 10年 | 预计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其他软件 | 5年 | 预计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土地使用权 | 30年 | 法定使用年限 |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②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股权激励费用、物料能源消耗、折旧费及摊销、其他费用等。
②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
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③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在产品质保期内承担质量保证义务,期末预计质量保证金为根据历史返修率和质保期内的销售收入对预计承担的维修成本做出的估计。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业务类型及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产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半导体激光芯片、器件及模块等激光行业核心元器件内销收入:在货物发送至客户,经客
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半导体激光芯片、器件及模块等激光行业核心元器件外销收入:在产品发出、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产品出口报关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技术开发服务销售收入: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经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
公司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判断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已识别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取得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
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2023年1月1日期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 | 首次执行新准则解释未对本公司形成累计影响数 | 0 |
其他说明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GR20233200345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至2025年),本报告期享有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GR20233200233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至2025年),本报告期享有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公司及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报告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7,798.37 | 17,982.54 |
银行存款 | 767,003,267.88 | 807,598,705.10 |
其他货币资金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767,021,066.25 | 807,616,687.6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32,000,000.00 | 1,454,000,000.00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732,000,000.00 | 1,454,000,000.00 | /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732,000,000.00 | 1,454,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8,103,351.48 | 65,195,918.20 |
商业承兑票据 | 1,497,600.00 | 3,763,565.10 |
合计 | 59,600,951.48 | 68,959,483.3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5,334,910.36 | |
商业承兑票据 |
合计
合计 | 35,334,910.36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
按组合计提坏账 | 59,750,351.48 | 100.00 | 149,400.00 | 0.25 | 59,600,951.48 | 69,995,918.20 | 100.00 | 1,036,434.90 | 1.48 | 68,959,483.30 |
准备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58,103,351.48 | 97.24 | 58,103,351.48 | 65,195,918.20 | 93.14 | 65,195,918.2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647,000.00 | 2.76 | 149,400.00 | 9.07 | 1,497,600.00 | 4,800,000.00 | 6.86 | 1,036,434.90 | 21.59 | 3,763,565.10 |
合计 | 59,750,351.48 | / | 149,400.00 | / | 59,600,951.48 | 69,995,918.20 | / | 1,036,434.90 | / | 68,959,483.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1,647,000.00 | 149,400.00 | 9.07 |
合计
合计 | 1,647,000.00 | 149,400.00 | 9.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1,036,434.90 | -887,034.90 | 149,400.00 | |||
合计 | 1,036,434.90 | -887,034.90 | 149,4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26,289,006.88 | 157,125,475.94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126,289,006.88 | 157,125,475.94 |
1至2年 | 20,156,551.19 | 49,481,754.88 |
2至3年 | 41,464,661.32 | 6,340,310.45 |
3年以上 | 6,117,908.59 | 3,240,000.00 |
3至4年 |
4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194,028,127.98 | 216,187,541.2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4,028,127.98 | 100.00 | 37,195,999.83 | 19.17 | 156,832,128.15 | 216,187,541.27 | 100.00 | 24,162,780.01 | 11.18 | 192,024,761.26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194,028,127.98 | / | 37,195,999.83 | / | 156,832,128.15 | 216,187,541.27 | / | 24,162,780.01 | / | 192,024,761.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6,289,006.88 | 6,314,450.34 | 5.00 |
1至2年 | 20,156,551.19 | 4,031,310.24 | 20.00 |
2至3年 | 41,464,661.32 | 20,732,330.66 | 50.00 |
3年以上 | 6,117,908.59 | 6,117,908.59 | 100.00 |
合计 | 194,028,127.98 | 37,195,999.83 | 19.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2至3年应收账款余额显著增加,主要受A2客户回款较慢所致,公司已就上述款项诉讼,双方达成和解,并做了相应的公告。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162,780.01 | 13,033,219.82 | 37,195,999.83 | |||
合计 | 24,162,780.01 | 13,033,219.82 | 37,195,999.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2,397,500.00 | 42,397,500.00 | 21.86 | 22,460,163.16 | |
第二名 | 28,187,934.05 | 28,187,934.05 | 14.53 | 3,401,239.06 | |
第三名 | 18,919,910.01 | 18,919,910.01 | 9.75 | 945,995.50 | |
第四名 | 14,655,134.00 | 14,655,134.00 | 7.55 | 732,756.70 | |
第五名 | 10,523,817.92 | 10,523,817.92 | 5.42 | 617,420.90 | |
合计 | 114,684,295.98 | 114,684,295.98 | 59.11 | 28,157,575.32 |
其他说明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14,684,295.9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9.1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8,157,575.32元。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103,389.81 | 16,202,364.12 |
合计
合计 | 9,103,389.81 | 16,202,364.12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223,476.77 |
合计
合计 | 15,223,476.77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
按组合计提 | 9,103,389.81 | 100.00 | 9,103,389.81 | 16,202,364.12 | 100.00 | 16,202,364.12 |
坏账准备 |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9,103,389.81 | / | / | 9,103,389.81 | 16,202,364.12 | / | / | 16,202,364.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9,103,389.81 |
合计
合计 | 9,103,389.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762,311.80 | 89.29 | 15,380,114.57 | 99.66 |
1至2年 | 930,803.75 | 10.71 | 52,020.01 | 0.34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8,693,115.55 | 100.00 | 15,432,134.5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190,000.00 | 13.69 |
第二名 | 1,128,803.75 | 12.99 |
第三名 | 1,126,434.85 | 12.96 |
第四名 | 1,000,000.00 | 11.50 |
第五名 | 707,913.78 | 8.14 |
合计 | 5,153,152.38 | 59.28 |
其他说明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5,153,152.38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9.2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915,623.54 | 1,155,619.21 |
合计 | 13,915,623.54 | 1,155,619.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4,419,212.14 | 1,113,716.41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14,419,212.14 | 1,113,716.41 |
1至2年 | 229,220.00 | 94,792.02 |
2至3年 | 67,992.02 | 43,510.00 |
3年以上 | 103,590.00 | 252,013.6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14,820,014.16 | 1,504,032.03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470,039.02 | 1,118,105.62 |
单位往来款 | 14,328,282.10 | 363,009.81 |
备用金借款 | 10,000.00 | 10,000.00 |
应收增值税退税 | 11,693.04 | 12,916.60 |
合计 | 14,820,014.16 | 1,504,032.0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5,685.82 | 292,727.00 | 348,412.8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1,461.00 | 11,461.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76,735.79 | -120,757.99 | 555,977.8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20,960.61 | 183,430.01 | 904,390.6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8,412.82 | 555,977.80 | 904,390.62 | |||
合计 | 348,412.82 | 555,977.80 | 904,390.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 | 12,487,375.57 | 84.26 | 单位往来款 | 1年以内 | 624,368.78 |
金燕实业有限公司 | 1,373,556.76 | 9.27 | 单位往来款 | 1年以内 | 68,677.84 |
苏州金橙子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218,996.00 | 1.48 | 单位往来款 | 1年以内 | 10,949.80 |
国麒光电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143,750.00 | 0.97 | 单位往来款 | 1年以内 | 7,187.50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120,000.00 | 0.81 | 保证金及押金 | 1-2年 | 24,000.00 |
合计 | 14,343,678.33 | 96.79 | / | / | 735,183.92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0,957,991.55 | 80,957,991.55 | 111,437,251.23 | 111,437,251.23 | ||
在产品 | 137,788,283.74 | 49,373,613.56 | 88,414,670.18 | 111,259,413.93 | 9,657,031.04 | 101,602,382.89 |
库存商品 | 32,013,225.30 | 8,373,506.80 | 23,639,718.50 | 27,320,968.86 | 6,424,199.05 | 20,896,769.81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 |
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8,146,455.73 | 1,356,514.36 | 6,789,941.37 | 7,878,351.00 | 665,742.28 | 7,212,608.72 |
合计
合计 | 258,905,956.32 | 59,103,634.72 | 199,802,321.60 | 257,895,985.02 | 16,746,972.37 | 241,149,012.65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9,657,031.04 | 48,727,751.71 | 867,269.89 | 8,143,899.30 | 49,373,613.56 | |
库存商品 | 6,424,199.05 | 5,440,810.49 | 1,675,768.20 | 1,815,734.54 | 8,373,506.80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665,742.28 | 3,917,895.74 | 3,227,123.66 | 1,356,514.36 |
合计
合计 | 16,746,972.37 | 58,086,457.94 | 5,770,161.75 | 9,959,633.84 | 59,103,634.7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发生以前年度已计提跌价的存货转销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变动系本期报废存货所致。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税金 | 14,545,393.15 | 7,935,262.39 |
预缴税款 | 138,799.15 | 6,842,464.56 |
其他 | 170,320.31 | 157,301.00 |
合计
合计 | 14,854,512.61 | 14,935,027.95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年期以上大额存单 | 213,652,301.37 | 213,652,301.37 |
合计
合计 | 213,652,301.37 | 213,652,301.37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苏州银行标准化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2001期 | 30,000,000.00 | 3.25% | 3.25% | 2026-1-5 | ||||||
苏州银行标准化单位大额存单2022年第200期 | 30,000,000.00 | 3.25% | 3.25% | 2025-11-15 | ||||||
苏州银行标准化单位大额存 | 30,000,000.00 | 2.90% | 2.90% | 2026-12-29 |
单2023年第2158期 | ||||||||
合计 | 90,000,000.00 | / | / | / | / | / |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二、联营企业 |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87,674,539.62 | 1,877,099.98 | -181,242.37 | 89,370,397.23 | ||||||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 2,250,000.00 | -993,261.50 | 203,581.10 | 1,460,319.60 | ||||||
苏州匀晶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6,250,000.00 | 92,512.48 | 6,342,512.48 | |||||||
苏州睿科晶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50,000.00 | 30,427.97 | 75,118.27 | 1,355,546.24 | ||||||
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4,080.10 | 28,995,919.90 | |||||||
小计 | 87,674,539.62 | 38,750,000.00 | 1,002,698.83 | 278,699.37 | -181,242.37 | 127,524,695.45 | ||||
合计 | 87,674,539.62 | 38,750,000.00 | 1,002,698.83 | 278,699.37 | -181,242.37 | 127,524,695.45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苏州华泰华芯太湖光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000,000.00 | |
四川中久大光科技有限公司 | 19,939,047.60 | |
合计 | 64,939,047.6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11,004,603.97 | 285,542,982.5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11,004,603.97 | 285,542,982.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116,085.13 | 301,362,656.95 | 1,052,978.13 | 14,138,458.02 | 342,670,178.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9,137,317.75 | 155,954,320.85 | 336,194.69 | 5,712,790.10 | 471,140,623.39 |
(1)购 | 336,194.69 | 336,194.69 |
置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09,137,317.75 | 155,954,320.85 | 5,712,790.10 | 470,804,428.7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11,095.48 | 397,225.61 | 317,199.13 | 925,520.22 | |
(1)处置或报废 | 211,095.48 | 397,225.61 | 317,199.13 | 925,520.22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35,253,402.88 | 457,105,882.32 | 991,947.21 | 19,534,048.99 | 812,885,281.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3,504.66 | 50,557,932.95 | 660,163.35 | 5,495,594.77 | 57,127,195.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82,525.34 | 34,243,841.69 | 182,356.80 | 2,460,956.19 | 45,469,680.02 |
(1)计提 | 8,582,525.34 | 34,243,841.69 | 182,356.80 | 2,460,956.19 | 45,469,680.02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44,973.77 | 377,364.33 | 293,860.22 | 716,198.32 | |
(1)处置或报废 | 44,973.77 | 377,364.33 | 293,860.22 | 716,198.32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996,030.00 | 84,756,800.87 | 465,155.82 | 7,662,690.74 | 101,880,677.4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6,257,372.88 | 372,349,081.45 | 526,791.39 | 11,871,358.25 | 711,004,603.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702,580.47 | 250,804,724.00 | 392,814.78 | 8,642,863.25 | 285,542,982.5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31,598,905.13 |
合计 | 31,598,905.13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5,499,329.26 | 98,756,716.49 |
工程物资 | 90,265.49 | 2,721,100.18 |
合计 | 115,589,594.75 | 101,477,816.6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 27,567,155.44 | 27,567,155.44 | 22,438,082.09 | 22,438,082.09 | ||
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讯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 | 29,109,214.74 | 29,109,214.74 | 36,245,566.03 | 36,245,566.03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6,401,078.24 | 26,401,078.24 | 14,852,272.17 | 14,852,272.17 | ||
自制及其他 | 32,421,880.84 | 32,421,880.84 | 25,220,796.20 | 25,220,796.20 | ||
合计 | 115,499,329.26 | 115,499,329.26 | 98,756,716.49 | 98,756,716.4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 52,933.25万元 | 22,438,082.09 | 309,528,855.70 | 303,638,239.73 | 761,542.62 | 27,567,155.44 | 83.44 | 募集资金 | ||||
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 | 27,504.81万元 | 36,245,566.03 | 92,360,047.68 | 99,496,398.97 | 29,109,214.74 | 70.43 | 募集资金 |
光器(VCSEL)及光通讯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740.51万元 | 14,852,272.17 | 50,847,228.14 | 39,298,422.07 | 26,401,078.24 | 88.81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73,535,920.29 | 452,736,131.52 | 442,433,060.77 | 761,542.62 | 83,077,448.42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尚未安装的设备 | 90,265.49 | 90,265.49 | 2,721,100.18 | 2,721,100.18 |
合计
合计 | 90,265.49 | 90,265.49 | 2,721,100.18 | 2,721,100.18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469,160.19 | 8,469,160.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469,160.19 | 8,469,160.1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351,870.14 | 6,351,870.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17,290.05 | 2,117,290.05 |
(1)计提 | 2,117,290.05 | 2,117,290.05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8,469,160.19 | 8,469,160.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17,290.05 | 2,117,290.0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137,700.00 | 2,151,477.51 | 47,289,177.5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97,734.37 | 735,791.95 | 8,533,526.32 | ||
(1)购置 | 7,797,734.37 | 735,791.95 | 8,533,526.3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7,797,734.37 | 45,137,700.00 | 2,887,269.46 | 55,822,703.8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4,203,853.38 | 683,372.69 | 34,887,226.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9,924.48 | 2,824,822.68 | 471,534.78 | 3,556,281.94 | |
(1)计提 | 259,924.48 | 2,824,822.68 | 471,534.78 | 3,556,281.9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59,924.48 | 37,028,676.06 | 1,154,907.47 | 38,443,508.0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37,809.89 | 8,109,023.94 | 1,732,361.99 | 17,379,195.8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933,846.62 | 1,468,104.82 | 12,401,951.44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固定资产装修支出 | 104,064,952.39 | 1,508,957.40 | 7,901,082.36 | 97,672,827.43 | |
技术服务费摊销 | 3,354,297.70 | 737,153.26 | 3,102,876.58 | 988,574.38 | |
合计 | 107,419,250.09 | 2,246,110.66 | 11,003,958.94 | 98,661,401.81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信用减值损失 | 38,249,790.45 | 5,737,468.57 | 25,547,627.73 | 3,835,047.07 |
资产减值损失 | 59,103,634.72 | 8,865,545.21 | 16,746,972.37 | 2,512,045.86 |
政府补助 | 53,690,268.49 | 8,053,540.28 | 61,367,870.64 | 12,205,179.70 |
公益性捐赠 | 100,000.00 | 15,000.00 | ||
可抵扣亏损 | 139,170,568.96 | 20,875,585.35 | 19,208,578.84 | 4,802,144.71 |
售后维修服务费 | 10,045,689.79 | 1,506,853.47 | 12,835,114.14 | 1,925,267.12 |
股份支付费用 | 26,923,927.65 | 4,038,589.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000,000.00 | 7,200,000.00 | 1,174,917.52 | 293,729.38 |
合计 | 348,359,952.41 | 52,253,992.88 | 163,805,008.89 | 29,612,002.9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48,777,456.45 | 7,316,618.46 | 55,550,842.65 | 11,811,239.83 |
预提债权投资利息 | 3,652,301.37 | 547,845.21 | ||
合计 | 52,429,757.82 | 7,864,463.67 | 55,550,842.65 | 11,811,239.8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64,463.67 | 44,389,529.21 | -11,811,239.83 | 17,800,763.1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64,463.67 | -11,811,239.8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60,903,467.84 | 60,903,467.84 | 70,101,724.51 | 70,101,724.51 |
合计
合计 | 60,903,467.84 | 60,903,467.84 | 70,101,724.51 | 70,101,724.51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
应收票据 | 35,334,910.36 | 35,334,910.36 | 其他 | 期末已背书或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 | 22,467,654.00 | 22,467,654.00 | 其他 | 期末已背书或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 |
收票据 | 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合计
合计 | 35,334,910.36 | 35,334,910.36 | / | / | 22,467,654.00 | 22,467,654.00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 | |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 | 53,686,283.61 |
合计
合计 | 63,686,283.6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公司按取得银行短期融资方式或条件确定借款类别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1,137,043.23 | 71,182,539.15 |
合计
合计 | 31,137,043.23 | 71,182,539.1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购及劳务款项 | 80,482,316.12 | 38,052,844.79 |
应付工程款 | 32,904,421.94 | 31,571,883.32 |
应付租赁款 | 1,105,126.29 | |
合计 | 113,386,738.06 | 70,729,854.4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569,388.76 | 1,420,824.74 |
合计
合计 | 1,569,388.76 | 1,420,824.7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731,816.96 | 97,425,229.56 | 95,657,569.63 | 11,499,476.8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299,631.96 | 4,299,631.96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合计
合计 | 9,731,816.96 | 101,724,861.52 | 99,957,201.59 | 11,499,476.89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642,702.44 | 81,177,672.91 | 79,673,570.44 | 11,146,804.91 |
二、职工福利费 | 8,426,462.02 | 8,173,926.57 | 252,535.45 | |
三、社会保险费 | 2,110,728.39 | 2,110,728.3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24,086.27 | 1,824,086.27 | |
工伤保险费 | 78,175.12 | 78,175.12 | |
生育保险费 | 208,467.00 | 208,467.00 |
四、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 | 5,133,313.02 | 5,133,313.02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9,114.52 | 577,053.22 | 566,031.21 | 100,136.5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合计
合计 | 9,731,816.96 | 97,425,229.56 | 95,657,569.63 | 11,499,476.8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169,340.08 | 4,169,340.08 | ||
2、失业保险费 | 130,291.88 | 130,291.8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合计 | 4,299,631.96 | 4,299,631.9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65,255.56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09.31 | 695,602.35 |
个人所得税 | 1,619,647.02 | 1,407,654.7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印花税 | 123,326.16 | 73,687.05 |
房产税 | 740,917.85 | 54,843.78 |
土地使用税 | 65,852.74 | |
合计 | 2,915,208.64 | 2,231,787.97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518,724.75 | 4,146,378.40 |
合计
合计 | 6,518,724.75 | 4,146,378.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912,604.00 | 254,063.65 |
单位往来款 | 247,378.70 | 144,559.60 |
代收代付补助款 | 1,841,630.30 | 2,218,484.64 |
应付其他采购款项 | 3,020,146.38 | 1,356,391.93 |
其他暂收暂付款 | 496,965.37 | 172,878.58 |
合计 | 6,518,724.75 | 4,146,378.4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92,207.56 | |
一年内到期的售后维修服务费 | 7,925,326.56 | 10,314,641.69 |
合计
合计 | 7,925,326.56 | 13,606,849.25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 | 11,648,626.75 | 22,467,654.00 |
预收税金 | 178,709.46 | 154,091.65 |
合计 | 11,827,336.21 | 22,621,745.6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一年以上到期售后维修服务费 | 2,520,472.45 | 2,120,363.23 | 预提售后维修费用 |
合计
合计 | 2,520,472.45 | 2,120,363.23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1,367,870.64 | 28,383,012.73 | 36,060,614.88 | 53,690,268.49 |
合计
合计 | 61,367,870.64 | 28,383,012.73 | 36,060,614.88 | 53,690,268.4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5,599,956.00 | 40,679,987.00 | 40,679,987.00 | 176,279,943.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53,362,154.42 | 18,949,827.23 | 2,872,311,981.65 | |
其他资本公积 | 25,935,229.38 | 7,646,398.44 | 18,949,827.23 | 14,631,800.59 |
合计 | 2,879,297,383.80 | 26,596,225.67 | 18,949,827.23 | 2,886,943,782.2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期增加的资本溢价(股本溢价)系账面确认的本期行权的股份支付金额18,949,827.23元。注2:本期增加的其他资本公积系:(1)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本期股份支付金额7,367,699.07元;(2)联营企业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初始投资与按照新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203,581.10元。(3)按照持股比例计算联营企业苏州睿科晶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75,118.27元。注3:本期减少的其他资本公积系账面确认的本期行权的股份支付金额18,949,827.23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427,550.65 | 29,427,550.6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9,427,550.65 | 29,427,550.6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2,183,100.76 | 152,649,874.2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2,183,100.76 | 152,649,874.2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1,947,202.28 | 119,263,888.2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930,683.7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8,139,971.60 | 67,799,978.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期末未分配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095,926.88 | 192,183,100.76 |
注: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公司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的总股本135,599,95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459,984.60元;(2)公司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的总股本135,599,956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3股,共计送红股40,679,987股(计算后实际为40,679,986.80股,不足1股部分按照取整计算)。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3,010,157.89 | 189,242,523.03 | 381,187,993.06 | 186,450,231.94 |
其他业务 | 7,199,896.94 | 3,623,315.05 | 4,413,466.34 | 309,125.25 |
合计 | 290,210,054.83 | 192,865,838.08 | 385,601,459.40 | 186,759,357.19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90,210,054.83 | 385,601,459.4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7,199,896.94 | 4,413,466.3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48 | / | 1.14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7,199,896.94 | 房屋租赁及水电费收入、废料销售收入等 | 4,413,466.34 | 房屋租赁及水电费收入、废料销售收入等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7,199,896.94 | 4,413,466.34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83,010,157.89 | 381,187,993.06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年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高功率单管系列 | 251,696,600.40 | 177,047,355.64 | 251,696,600.40 | 177,047,355.64 |
高功率巴条系列 | 28,084,582.27 | 9,777,277.17 | 28,084,582.27 | 9,777,277.17 |
VCSEL芯片系列 | 2,472,147.76 | 2,189,798.77 | 2,472,147.76 | 2,189,798.77 |
废料销售 | 2,399,379.70 | 2,399,379.70 | ||
其他 | 5,557,344.70 | 3,851,406.50 | 5,557,344.70 | 3,851,406.5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销售 | 288,609,580.83 | 192,288,320.07 | 288,609,580.83 | 192,288,320.07 |
国外销售 | 1,600,474.00 | 577,518.01 | 1,600,474.00 | 577,518.01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88,654,407.11 | 191,487,236.77 | 288,654,407.11 | 191,487,236.77 |
在某一时间段确认收入 | 1,555,647.72 | 1,378,601.31 | 1,555,647.72 | 1,378,601.31 |
按合同 |
期限分类合计
合计 | 290,210,054.83 | 192,865,838.08 | 290,210,054.83 | 192,865,838.0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教育费附加 |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548,249.01 | 54,843.78 |
土地使用税 | 131,971.67 |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369,570.11 | 275,988.43 |
合计
合计 | 2,049,790.79 | 330,832.21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 | 742,695.62 | 1,231,406.52 |
售后维修费 | 7,605,623.79 | 14,094,085.65 |
职工薪酬 | 4,914,102.73 | 4,303,008.55 |
市场拓展费 | 1,846,925.88 | 1,022,965.46 |
运输费 | 725,590.95 | 691,458.12 |
差旅费 | 1,105,893.51 | 307,451.42 |
业务招待费 | 445,292.32 | 828,928.79 |
其他 | 801,797.56 | 160,194.36 |
合计 | 18,187,922.36 | 22,639,498.87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553,261.97 | 12,374,994.52 |
股份支付费用 | 1,191,045.28 | 1,516,593.24 |
咨询服务费 | 3,822,571.38 | 3,293,465.56 |
办公费 | 3,094,509.34 | 4,332,569.42 |
水电物业费 | 2,683,680.29 | 3,013,917.07 |
折旧与摊销 | 8,103,018.39 | 3,169,780.46 |
租赁费 | 1,210,320.77 | 776,328.14 |
业务招待费 | 2,648,759.39 | 1,175,180.79 |
差旅费 | 351,151.08 | 97,402.47 |
装修费 | 1,813,268.22 | 1,050,106.17 |
其他 | 577,580.12 | 765,774.85 |
合计 | 41,049,166.23 | 31,566,112.69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设备、动力等直接投入费用 | 55,393,977.61 | 55,873,811.40 |
人员人工费用 | 47,237,399.27 | 44,423,568.16 |
无形资产摊销 | 2,980,574.88 | 2,892,079.32 |
折旧费用 | 6,979,446.88 | 4,378,503.56 |
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的费用 | 1,744,603.27 | 8,302,993.79 |
其他相关费用 | 4,595,046.90 | 2,302,228.76 |
合计 | 118,931,048.81 | 118,173,184.99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44,333.29 | 1,834,998.01 |
减:利息收入 | 10,115,674.51 | 9,645,597.29 |
汇兑损益 | -530,714.55 | 104,139.40 |
手续费 | 193,377.98 | 65,045.39 |
合计 | -9,408,677.79 | -7,641,414.49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46,314,450.84 | 72,553,201.68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7,319,561.54 | 5,700,754.26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28,741,053.34 | 42,572,941.43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10,253,835.96 | 24,279,505.99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12,926.52 | 72,241.38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112,926.52 | 72,241.38 |
合计 | 46,427,377.36 | 72,625,443.06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2,698.83 | 118,987.0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3,652,301.37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320,823.31 | 36,394,844.16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息 | -522,043.02 |
合计
合计 | 27,453,780.49 | 36,513,831.16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理财产品 | -48,000,000.00 |
合计
合计 | -48,000,000.00 |
其他说明:
公司购买的中融-隆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000万,于2023年12月27日到期,未能兑付,鉴于中融信托目前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存在本息不能完全兑付的风险,公司对所持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800万。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887,034.90 | -1,036,434.9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033,219.82 | -11,277,248.9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55,977.80 | -71,759.7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合计
合计 | -12,702,162.72 | -12,385,443.57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8,086,457.94 | -12,999,596.1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合计
合计 | -58,086,457.94 | -12,999,596.15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期资产处置 | 17,306.86 | -53,334.90 |
合计
合计 | 17,306.86 | -53,334.90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82,234.26 | 60,543.07 | 82,234.26 |
合计 | 82,234.26 | 60,543.07 | 82,234.2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0,666.52 | 33,881.63 | 50,666.5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0,666.52 | 33,881.63 | 50,666.5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10,000.00 | 250,000.00 | 210,000.00 |
罚款支出 | 34.03 | 27,576.59 | 34.03 |
其他 | 1,795.45 | 0.25 | 1,795.45 |
合计 | 262,496.00 | 311,458.47 | 262,496.00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9.31 | 3,098,775.4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6,588,766.05 | -5,138,791.57 |
合计
合计 | -26,588,556.74 | -2,040,016.0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8,535,451.3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780,317.7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3.7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601,227.3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54,325.9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
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影响 | -16,963,876.13 |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26,588,556.7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各类保证金及押金 | 51,306,606.95 | 254,063.65 |
收到的补贴收入 | 38,749,775.21 | 92,657,995.79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10,115,674.51 | 9,645,597.29 |
代收的政府补贴个人款 | 4,542,715.02 | 5,533,688.75 |
收到的房租款 | 1,555,647.72 | |
其他 | 90,274,156.46 | 66,005.07 |
合计 | 196,544,575.87 | 108,157,350.5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外部单位往来款 | 101,535,577.86 | |
支付的各项费用 | 35,227,414.23 | 28,734,871.42 |
支付的各类押金及保证金 | 50,000,000.00 | 507,631.84 |
代付的政府补贴款 | 4,662,322.22 | 4,041,958.75 |
合计 | 191,425,314.31 | 33,284,462.0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到的现金 | 3,977,000,000.00 | 5,262,530,000.00 |
合计 | 3,977,000,000.00 | 5,262,53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04,480,459.25 | 196,895,099.99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 3,303,000,000.00 | 6,716,530,000.00 |
合计 | 3,807,480,459.25 | 6,913,425,099.99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初始投资时,联营企业已宣告未发放股利 | 60,952.40 |
合计
合计 | 60,952.4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初始投资时,联营企业已宣告未发放股利 | 60,952.40 |
合计
合计 | 60,952.4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到期应收票据贴现款 | 37,804,831.02 | |
收到未终止确认票据贴现款 | 52,975,052.36 | 2,000,000.00 |
合计 | 90,779,883.38 | 2,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租赁款 | 4,420,505.14 | 4,874,514.96 |
支付的发行费用 | 15,094,906.52 | |
合计 | 4,420,505.14 | 19,969,421.4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01,358,050.05 | 336,995.56 | 5,000.00 | 38,003,762.00 | 63,686,283.61 | |
租赁负债 | 3,292,207.56 | 1,128,297.58 | 4,420,505.14 | |||
合计 | 3,292,207.56 | 101,358,050.05 | 1,465,293.14 | 4,425,505.14 | 38,003,762.00 | 63,686,283.61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1,946,894.60 | 119,263,888.2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8,086,457.94 | 12,999,596.15 |
信用减值损失 | 12,702,162.72 | 12,385,443.5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7,586,970.07 | 26,004,787.1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3,556,281.94 | 3,507,865.4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003,958.94 | 6,274,713.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306.86 | 53,334.9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1,765.07 | 33,881.6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000,000.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42,500.64 | 1,834,998.0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453,780.49 | -36,513,831.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588,766.05 | -5,138,791.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739,766.89 | -90,685,348.0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730,609.60 | -115,566,649.3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4,184,995.85 | -1,193,347.47 |
其他 | 7,367,699.07 | 11,476,046.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35,667.75 | -55,263,412.8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租入使用权资产 | -13,033,830.44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67,021,066.25 | 807,616,687.6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07,616,687.64 | 56,916,907.0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595,621.39 | 750,699,780.6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1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5,1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67,021,066.25 | 807,616,687.64 |
其中:库存现金 | 17,798.37 | 17,982.5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67,003,267.88 | 807,598,705.1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7,021,066.25 | 807,616,687.6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360,571.26 | 7.0827 | 2,553,818.06 |
欧元 | 4,482.99 | 7.8592 | 35,232.72 |
日元 | 6.00 | 0.0502 | 0.30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9,014.00 | 7.0827 | 134,670.46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452,953.40 | 7.0827 | 3,208,133.05 |
欧元 | 504,500.00 | 7.8592 | 3,964,966.40 |
日元 | 19,500,000.00 | 0.0502 | 979,153.50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欧元 | 3,600.00 | 7.8592 | 28,293.12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420,505.1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555,647.72 |
合计
合计 | 1,555,647.7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设备、动力等直接投入费用 | 55,393,977.61 | 55,873,811.40 |
人员人工费用 | 47,237,399.27 | 44,423,568.16 |
无形资产摊销 | 2,980,574.88 | 2,892,079.32 |
折旧费用 | 6,979,446.88 | 4,378,503.56 |
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的费用 | 1,744,603.27 | 8,302,993.79 |
其他相关费用 | 4,595,046.90 | 2,302,228.76 |
合计 | 118,931,048.81 | 118,173,184.9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18,931,048.81 | 118,173,184.9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新设子公司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设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2023年6月 | 1000万元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5500万 | 江苏苏州 | 半导体激光器 | 100% | 设立 | |
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1000万 | 江苏苏州 | 股权投资 | 51%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27,524,695.45 | 87,674,539.6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002,698.83 | 118,987.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002,698.83 | 118,987.00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9,455,823.17 | 16,072,750.23 | 28,741,053.34 | 6,787,520.06 | 与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41,912,047.47 | 12,310,262.50 | 7,319,561.54 | 46,902,748.4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61,367,870.64 | 28,383,012.73 | 36,060,614.88 | 53,690,268.49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7,319,561.54 | 5,700,754.26 |
与收益相关 | 38,994,889.30 | 66,852,447.42 |
其他 | 112,926.52 | 72,241.38 |
合计 | 46,427,377.36 | 72,625,443.0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于各附注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等外币的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有关,由于美元等外币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本公司管理层密切监视外币汇率波动,以控制外币资产与负债的持有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的余额如下:
项目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 |
外币资产余额 | 外币负债余额 | |
美元 | 2,688,488.52 | 3,208,133.05 |
欧元 | 35,232.72 | 3,993,259.52 |
日元 | 0.30 | 979,153.50 |
敏感性分析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等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有关。下表列示了本公司相关外币与人民币汇率变动5%假设下的敏感性分析。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5%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汇率变化的可能范围。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综合收益的影响如下:
综合收益增加/减少 | 美元影响 | 欧元影响 | 日元影响 |
人民币贬值5% | -25,982.23 | -197,901.34 | -48,957.66 |
人民币升值5% | 25,982.23 | 197,901.34 | 48,957.66 |
(2)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期末无银行借款,因此利率变动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以其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有应收款项融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为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认为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价格风险较低,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不重大。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和信托产品,本公司认为持有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的价格风险较低。
以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信托产品账面价值为基础,在保持其他变量不变且未考虑税项影响的前提下,信托产品之公允价值每上升5%的敏感度分析如下表:
项目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税前利润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0,000.00 | 6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本公司不能施加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本期在资产负债表日无其他以其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或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全部或部分支付义务而造成本公司发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方合作,以此缓解因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通过对交易对手方设定额度加以控制。货币资金的信用风险是有限的,因为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七、5和附注七、9。因此,本公司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1)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无期限 | 1-5年 |
短期借款 | 63,686,283.61 | |
应付票据 | 31,137,043.23 | |
应付账款 | 113,386,738.06 | |
其他应付款 | 6,518,724.7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648,626.75 | |
合计 | 226,377,416.40 |
(2)管理金融负债流动性的方法: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保持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
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管理层对客户货款进行及时的跟踪和催收,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管理层对应付供应商款项进行监控并遵守付款约定。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授信等多种融资手段,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4,352,459.20 | 已终止确认 |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历史未发生逾期兑付的情况,故终止确认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90,561,132.06 | 已终止确认 |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历史 |
未发生逾期兑付的情况,故终止确认 | ||||
合计 | / | 94,913,591.26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4,352,459.20 | |
贴现 | 90,561,132.06 | -522,043.02 | |
合计 | / | 94,913,591.26 | -522,043.02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2,000,000.00 | 732,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理财产品 | 732,000,000.00 | 732,000,000.00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9,103,389.81 | 9,103,389.81 | ||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4,939,047.60 | 64,939,047.60 | ||
(1)股权投资 | 64,939,047.60 | 64,939,047.6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2.出租的建筑物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五)生物资产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06,042,437.41 | 806,042,437.4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为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以预期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确认其公允价值,不可观察估计值为预期收益率。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期限短,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因此,本公司认为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公司披露的应收款项融资系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以预计的未来现金流入估计其公允价值,由于其剩余期限一般较短,且在活跃市场无公开报价,公司以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的估计。公司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为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根据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按照投资成本或账面余额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购买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出售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54,000,000.00 | 3,303,000,000.00 | -48,000,000.00 | 3,977,000,000.00 | 732,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4,939,047.60 | 64,939,047.60 |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因剩余时间不长,或者剩余时间较长但实际利率与市场利率差异不大,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十、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注1] | 湖北武汉 | 湖北武汉 | 工业级固体/光纤超快激光器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 19.55% | 权益法 | |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半导体照明器件、半导体分立器件的制造及销售 | 36.00% | 权益法 | |
苏州匀晶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注2]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及软件开发 | 12.03% | 权益法 | |
苏州睿科晶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光学仪器的制造及销售 | 25.00% | 权益法 | |
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力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的制造及销售 | 29.00% | 权益法 |
注1: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共有九名董事,公司派出一名董事,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注2:苏州匀晶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共有三名董事,公司派出一名董事,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本公司持有其19.55%的股权 |
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本公司持有其29%的股权 |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本公司持有其36%的股权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飞博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离任董事廖新胜新任职的企业,廖新胜于2023年12月7日已离任,2023年12月12日入职 |
苏州环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的副总经理吴真林担任董事的公司 |
苏州焜原光电有限公司 | 公司离任董事齐雷担任董事的企业,齐雷于2023年12月25日已离任 |
关联公司M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俊配偶的弟弟控制的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苏州环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21,327.43 | |||
关联公司M | 购买商品 | 525,405.61 | 3,638,202.02 | ||
合计 | 525,405.61 | 3,659,529.4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注1】 | 销售商品 | 6,560,743.34 | 8,900,566.37 |
提供服务 | 729,511.93 | ||
上海飞博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2】 | 销售商品 | 13,193,792.08 | 3,769,367.26 |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58,899.09 | |
苏州焜原光电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9,646.01 | |
合计 | 20,622,592.45 | 12,669,933.6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1:本公司与“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包括本公司与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华锐超快光纤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注2:上期发生额披露的交易金额是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31日的交易金额。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29,511.93 | |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8,899.0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211,221.30 | 8,250,503.43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自然人薪酬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关联自然人薪酬 | 120,260.31 | 164,745.0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闵大勇先生、王俊先生等共同出资1,000.00万元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其中,长光华芯出资510.00万元,闵大勇先生出资150.00万元,王俊先生出资150.00万元,苏州芯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90.00万元。公司与联营企业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签订了77台(套)半导体工艺制程相关的设备销售合同;基于评估值,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为90,167,244.2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设备尚未运送至国内,公司已经收到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设备预付款71,322,290.20元。交易尚未履行完毕,报告期内未确认损益。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武汉华日精 | 2,658,542.00 | 132,927.10 | 2,918,277.92 | 145,913.90 |
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上海飞博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187,934.05 | 3,401,239.06 | ||
合计 | 30,846,476.05 | 3,534,166.16 | 2,918,277.92 | 145,913.90 | |
其他应收款 | 苏州镓锐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 48,000.00 | 2,400.00 | ||
其他应收款 | 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 | 12,487,375.57 | 624,368.78 | ||
合计 | 12,535,375.57 | 626,768.78 | |||
预付款项 | 关联公司M | 386,806.96 | |||
合计 | 386,806.96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销售人员 | 287,300.00 | 1,322,913.87 | ||||||
管理人员 | 512,460.00 | 3,685,505.32 | ||||||
研发人员 | 1,527,565.00 | 9,188,573.26 | ||||||
生产人员 | 687,800.00 | 4,752,834.78 | ||||||
合计 | 3,015,125.00 | 18,949,827.23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销售人员 | 13.98元/股 | 5个月 |
管理人员 | ||
研发人员 | ||
生产人员 |
其他说明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与授予日接近的外部机构增资价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无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5,576,377.92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销售人员 | 742,695.62 | |
管理人员 | 1,191,045.28 | |
研发人员 | 4,347,089.97 | |
生产人员 | 1,086,868.20 | |
合计 | 7,367,699.07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26,289,006.88 | 159,746,229.99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126,289,006.88 | 159,746,229.99 |
1至2年 | 20,156,551.19 | 49,977,584.76 |
2至3年 | 41,464,661.32 | 6,340,310.45 |
3年以上 | 6,117,908.59 | 3,240,0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 194,028,127.98 | 219,304,125.2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4,028,127.98 | 100.00 | 37,195,999.83 | 19.17 | 156,832,128.15 | 219,304,125.20 | 100.00 | 24,162,780.01 | 11.02 | 195,141,345.19 |
其中: | ||||||||||
关联方货款组合 | 3,116,583.93 | 1.42 | 3,116,583.93 | |||||||
一般 | 194,028,127.98 | 100.00 | 37,195,999.83 | 19.17 | 156,832,128.15 | 216,187,541.27 | 98.58 | 24,162,780.01 | 11.18 | 192,024,761.26 |
应收款项 | ||||||||||
合计 | 194,028,127.98 | 100.00 | 37,195,999.83 | 19.17 | 156,832,128.15 | 219,304,125.20 | 100.00 | 24,162,780.01 | 11.02 | 195,141,345.1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一般应收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6,289,006.88 | 6,314,450.34 | 5.00 |
1至2年 | 20,156,551.19 | 4,031,310.24 | 20.00 |
2至3年 | 41,464,661.32 | 20,732,330.66 | 50.00 |
3年以上 | 6,117,908.59 | 6,117,908.59 | 100.00 |
合计 | 194,028,127.98 | 37,195,999.83 | 19.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应收账款——关联方货款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上述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 | 转销或核 | 其他变动 |
回 | 销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162,780.01 | 13,033,219.82 | 37,195,999.83 | |||
合计 | 24,162,780.01 | 13,033,219.82 | 37,195,999.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2,397,500.00 | 42,397,500.00 | 21.86 | 22,460,163.16 | |
第二名 | 28,187,934.05 | 28,187,934.05 | 14.53 | 3,401,239.06 | |
第三名 | 18,919,910.01 | 18,919,910.01 | 9.75 | 945,995.50 | |
第四名 | 14,655,134.00 | 14,655,134.00 | 7.55 | 732,756.70 | |
第五名 | 10,523,817.92 | 10,523,817.92 | 5.42 | 617,420.90 | |
合计 | 114,684,295.98 | 114,684,295.98 | 59.11 | 28,157,575.32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8,627,984.67 | 157,606,843.44 |
合计 | 198,627,984.67 | 157,606,843.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99,129,558.77
199,129,558.77 | 68,407,929.37 | |
1年以内小计 | 199,129,558.77 | 68,407,929.37 |
1至2年 | 229,220.00 | 83,617,781.75 |
2至3年 | 67,021.02 | 5,648,502.34 |
3年以上 | 95,920.00 | 252,013.6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199,521,719.79 | 157,926,227.0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各项保证金及押金 | 411,398.02 | 609,464.62 |
单位往来款 | 14,328,282.10 | 363,009.81 |
备用金借款 | 10,000.00 | 10,000.00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 | 184,760,346.63 | 156,930,835.99 |
应收增值税出口退税 | 11,693.04 | 12,916.64 |
合计 | 199,521,719.79 | 157,926,227.06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0,685.82 | 288,697.80 | 319,383.6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1,461.00 | 11,461.00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99,235.79 | -124,884.29 | 574,351.5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18,460.61 | 175,274.51 | 893,735.1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19,383.62 | 574,351.50 | 893,735.12 |
合计
合计 | 319,383.62 | 574,351.50 | 893,735.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比例(%) |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184,760,346.63 | 92.6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资金往来 | 1年以内 | |
苏州惟清半导体有限公司 | 12,487,375.57 | 6.26 | 单位往来款 | 1年以内 | 624,368.78 |
金燕实业有限公司 | 1,373,556.76 | 0.69 | 单位往来款 | 1年以内 | 68,677.84 |
苏州金橙子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218,996.00 | 0.11 | 单位往来款 | 1年以内 | 10,949.80 |
国麒光电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143,750.00 | 0.07 | 单位往来款 | 1年以内 | 7,187.50 |
合计 | 198,984,024.96 | 99.73 | / | / | 711,183.92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0,100,000.00 | 60,1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9,370,397.23 | 89,370,397.23 | 87,674,539.62 | 87,674,539.62 | ||
合计 | 149,470,397.23 | 149,470,397.23 | 92,674,539.62 | 92,674,539.62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0 | 55,000,000.00 | |||
苏州长光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55,100,000.00 | 60,1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87,674,539.62 | 1,695,857.61 | 89,370,397.23 |
小计
小计 | 87,674,539.62 | 1,695,857.61 | 89,370,397.23 | ||
合计 | 87,674,539.62 | 1,695,857.61 | 89,370,397.23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2,593,516.61 | 207,896,634.37 | 384,170,006.32 | 196,348,780.32 |
其他业务 | 8,133,844.34 | 4,557,262.45 | 4,413,466.34 | 309,125.25 |
合计 | 300,727,360.95 | 212,453,896.82 | 388,583,472.66 | 196,657,905.57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高功率单管系列 | 261,280,336.48 | 195,710,507.64 | 261,280,336.48 | 195,710,507.64 |
高功率巴条系列 | 28,084,582.27 | 9,777,277.17 | 28,084,582.27 | 9,777,277.17 |
VCSEL芯片系列 | 2,472,147.76 | 2,189,798.77 | 2,472,147.76 | 2,189,798.77 |
废料销售 | 2,399,379.70 | 2,399,379.70 | ||
其他 | 6,490,914.74 | 4,776,313.24 | 6,490,914.74 | 4,776,313.2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销售 | 299,126,886.95 | 211,876,378.81 | 299,126,886.95 | 211,876,378.81 |
国外销售 | 1,600,474.00 | 577,518.01 | 1,600,474.00 | 577,518.01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98,237,765.83 | 210,141,348.11 | 298,237,765.83 | 210,141,348.11 |
在某一时间段确认收入 | 2,489,595.12 | 2,312,548.71 | 2,489,595.12 | 2,312,548.71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合计 | 300,727,360.95 | 212,453,896.82 | 300,727,360.95 | 212,453,896.8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95,857.61 | 42,945.7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3,603,479.45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320,823.31 | 36,394,844.16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522,043.02 |
合计
合计 | 28,098,117.35 | 36,437,789.94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3,359.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107,815.8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1,026,875.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164,488.44 | 转卖设备收益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9,595.2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151,258.20 | 联营企业非经常性损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62,381.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0,071,351.1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0 | -0.5216 | -0.52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3 | -0.6355 | -0.6355 |
注:2023年6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按送股后的股数重新计算2022年度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闵大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6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