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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光华芯: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4-037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监事张玉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75%;监事谭少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6%。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已于2023年6月19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监事张玉国先生、监事谭少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知张玉国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369%,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股份不超过 25%。

谭少阳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49%,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股份不超过 2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谭少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5,0400.0596%IPO前取得:80,8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4,240股
张玉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60,0000.1475%IPO前取得:2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6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99,5011.59%2023/4/26~2023/6/1694.05-105.74不适用
苏州橙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20,0001.09%2023/5/26~2023/6/1688.19-107.06不适用
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73,3650.84%2023/7/4~2023/7/1990.10-94.502023年6月20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计划减持计划减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合理拟减持拟减
名称数量(股)持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股份来源减持原因
张玉国不超过:65,000股不超过:0.0369%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5,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5,000股2024/7/3~2024/10/3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送红股自身资金需要
谭少阳不超过:26,260股不超过:0.0149%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6,26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6,260股2024/7/3~2024/10/3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送红股自身资金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监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监事张玉国、谭少阳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二、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方可减持首发前股份,但该等减持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的其他承诺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三、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四、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监事张玉国、谭少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张玉国、谭少阳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监事张玉国、谭少阳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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