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7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院3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6、7、8为等额选举 | |
6.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6.01 | 《非独立董事王长田先生》 | √ |
6.02 | 《非独立董事李晓萍女士》 | √ |
6.03 | 《非独立董事李德来先生》 | √ |
6.04 | 《非独立董事张海峰先生》 | √ |
6.05 | 《非独立董事侯俊先生》 | √ |
7.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7.01 | 《独立董事王雪春先生》 | √ |
7.02 | 《独立董事韩梅女士》 | √ |
7.03 | 《独立董事梁云凤女士》 | √ |
8.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8.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曹晓北女士》 | √ |
8.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吴洋先生》 | √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1、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1生效为议案3生效的前提,若议案1表决不通过,则议案3表决结果不生效。
3. 议案1、议案3生效为议案6生效的前提,若议案1、议案3表决不通过,则议案6表决结果不生效。
4. 议案7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 议案6、7、8为累积投票议案,需对每位候选人的提名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办理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10:00-12:00,13:30-13:59;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6月26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院3号楼3层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13(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俊、徐楠楠
电 话:010-64516451
传 真:010-84222188
电子邮箱:ir@ewang.com
6.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50251
投票简称:光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6、7、8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6.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同意票数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01 | 《非独立董事王长田先生》 | √ | |
6.02 | 《非独立董事李晓萍女士》 | √ | |
6.03 | 《非独立董事李德来先生》 | √ | |
6.04 | 《非独立董事张海峰先生》 | √ | |
6.05 | 《非独立董事侯俊先生》 | √ | |
7.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同意票数 |
7.01 | 《独立董事王雪春先生》 | √ | |
7.02 | 《独立董事韩梅女士》 | √ | |
7.03 | 《独立董事梁云凤女士》 | √ | |
8.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同意票数 |
8.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曹晓北女士》 | √ | |
8.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吴洋先生》 | √ |
注: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打“√”或在“同意票数”处填报数据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 如果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此承担相应结果。
3. 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 身份证或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持股性质和数量: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是否本人参会: | 联系方式: |
年 月 日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三: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名称或姓名: | 证件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