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五)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600,000股,不超过1,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7%-0.94%,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480万元-96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4年5月22日开始,至2024年6月6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99.99%,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回购结束之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99,823股,占公司总股本0.94%,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99.99%,最高成交价为6.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908,655.2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82.38%。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号 | 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4年5月22日 | 2024-057 | 是 |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 2024年5月22日 | 2024-056 | 是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4年5月23日 | 2024-061 | 是 |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5月30日 | 2024-062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6月3日 | 2024-063 | 是 |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通过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方案将按照《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 备查文件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