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被提名人陈欣女士的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发表以下审查意见:
陈欣女士满足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规定的上市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养和工作经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其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