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或“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神通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77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97,028.3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302,971.69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7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光学镜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62,645.37 | 57,700.00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适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将根据相关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风险评估,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公司资金部人员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规避风险减少公司损失。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加之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3.8亿元的额度,因此现金管理额度累计为不超过7.8亿元。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神通科技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