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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票对价。
●本次支付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9日(星期二)。
●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8月11日(星期四)。
●2005年8月11日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简称由“宝胜股份”变更为“G 宝胜”。
●2005年8月11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一、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8月1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以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流通股4500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总额1575万股股票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份。
2、本次支付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发放范围:2005年8月9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9日(星期二)。
2、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8月11日(星期四)。
3、2005年8月11日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简称由“宝胜股份”变更为“G 宝胜”。
4、2005年8月11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对价支付对象
2005年8月9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五、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即:
1、每个账户持股数乘以所获对价股票比例,尾数保留8位小数。
2、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直至每一个账户增加的股数加总得到的股份总数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股票对价总数完全一致。
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数为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流通股股数为4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数为59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75%,没有限售条件的60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25%。
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依然为12000万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
非流通股股东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要支付的对价以及支付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 支付对价(股) 方案实施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68,250,000 56.875 14,332,500 53,917,500 44.93125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2,250,000 1.875 472,500 1,777,500 1.48125
宏大投资有限公司 2,250,000 1.875 472,500 1,777,500 1.48125
北京润华鑫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 1.25 315,000 1,185,000 0.98750
上海科华传输技术公司 750,000 0.625 157,500 592,500 0.49375
合 计 75,000,000 62.500 15,750,000 59,250,000 49.375
九、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14-8248896
联系传真:0514-8248897
联系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800
十、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