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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1

债券代码:148002.SZ 债券简称:22华录0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24年6月

重要声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简称:“22华录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起息日:2022年8月17日。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十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

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十五)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2024年6月5日披露《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主要内容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1、换届选举基本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欧黎先生、杨新臣先生、肖益先生、满孝国先生、公司董事会推荐林拥军先生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讨论,公司董事会提名欧黎先生、杨新臣先生、肖益先生、满孝国先生、林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赵卫东先生、庄严女士、吴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卫东先生、庄严女士、吴建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3年,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6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2、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1)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欧黎,男,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电子科技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专业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09年起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六研究所所长,2011年起历任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并先后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四研究所、第二十六研究所、第四十四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2021年1月起任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欧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杨新臣,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工学学士及自动化系工学学士,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工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博士,美国新泽西州立大学罗格斯商学院金融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中国华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农业大学金融系教师、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部长、深改领导小组成员兼改革办副主任,现任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2022年5月挂任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易华录董事。

截至目前,杨新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济师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肖益,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科学专业学士,四川大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曾任中国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年起先后担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副总经理、智慧城市事业部总经理、智慧城市与云服务战略业务本部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云服务与智慧应用创新业务集团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等职务,后任中电科电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5月起任易华录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肖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满孝国,男,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财政部第四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入选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曾任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副处长,2020年12月加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财务副总监兼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易华录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满孝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林拥军,男,196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硕士。199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公安部直属企业北京布鲁盾高新技术系统工程公司、北京盛富维公司。自2001年4月起,历任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9月起历任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9年11月起任易华录董事长。截至目前,林拥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209,628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卫东,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曾任同济大学CAD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上海市杨浦区科委副主任;企业数字化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上海工业视觉感知与智能计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员。截至目前,赵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庄严,女,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一〇研究所财务科出纳、记账会计、总账会计、财务科副科长;中央企业工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36办事处专业工作人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审计部业务经理、主管业务经理、审计办公室副主任、审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管理处处长。截至目前,庄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吴建军,男,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2008年7月起任职于北京交通大学,担任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截至目前,吴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1、换届选举基本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许海英女士、刘乐乐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2、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六届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许海英,女,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

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199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燕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历任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党总支书记、副总裁,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截至目前,许海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504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刘乐乐,女,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高级政工师、中级经济师。2019年入职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执纪审查室。现任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截至目前,刘乐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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