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伟22转债”停止转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自本次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6月1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伟22转债”将停止转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652 | 伟22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4/6/17 |
注:公司“伟24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本次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不涉及“伟24转债”停止转股事宜。
一、 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9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伟22转债”和“伟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相关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4年6月1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伟22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伟22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伟22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6月14日(含2024年6月14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 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