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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号)文件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7,309,31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承销费等费用后)已于2017年1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实际缴入2,740,779,662.99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份)207,309,319.00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上述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5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孙)公司在商业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子(孙)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本次注销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8110501013300845704缅甸服装产业基地项目
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城北支行1102028629000330535缅甸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国泰缅甸产业园项目、国泰缅甸产业园扩建项目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10527101040039174波兰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上海漫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桥支行310069215013001510876国泰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张家港人民路支行387062720013000210829国泰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全额补足公司已划转至“波兰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募集资金本金(15,000.00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等收入共计17,111.21万元、“国泰缅甸产业园扩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574.36万元变更至“国泰创新设计中心项目”,同时,将“缅甸服装产业基地项目”节余资金992.50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等共计1,464.37万元用于“国泰创新设计中心项目”,上述金额以划转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上述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以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后,公司将注销相应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终止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 定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 证 券时 报 》 和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15)。

截至2024年6月11日,“波兰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募集资金本金(15,000.00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等收入共计173,757,753.46元,公司已将自有资金173,757,753.46元划转至公司在交通银行张家港人民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7062720013000210829)。同时,公司对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0527101040039174)进行了注销,相关注销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就该募集资金账户与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2、自有资金户划款至募集资金户的回单。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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