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 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转增股份0.4股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
A股 | 2024/6/17 | - | 2024/6/18 | 2024/6/18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21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5,562,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90,224,8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15,786,800股。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
A股 | 2024/6/17 | - | 2024/6/18 | 2024/6/18 |
四、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公司股本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不涉及扣税的情况。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转增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 225,562,000 | 90,224,800 | 315,786,800 |
1、 A股 | 225,562,000 | 90,224,800 | 315,786,800 |
三、股份总数 | 225,562,000 | 90,224,800 | 315,786,800 |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315,786,800股摊薄计算的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0.39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7-88262288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