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微信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文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52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4,483,640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董事于志勇、吴学军、沈松林、胡涛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因此,
公司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6.53元/股调整为6.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董事于志勇、吴学军、沈松林、胡涛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