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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永悦:永悦科技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1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6月8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科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9.62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0.3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1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204.55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204.55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15760010010010480230,026,576.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129680100178888999815,623.5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15760010010011732621,115,877.68

二、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由于公司股票于近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导致公司融资能力受限,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延期归还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此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公司目前因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导致的融资能力受限状况,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推动公司平稳发展。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永悦科技应在2023年6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12个月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尚未归还已到期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符合相关规定。

2、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多次与上市公司沟通,督促上市公司及时、足额地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上市公司不应以任何理由延期归还已到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截至2024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共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除本次到期的5,000万元外,剩余5,000万元将于2024年9月12日到期,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妥善使用和及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4、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延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事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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