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华凯易佰”)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5日以书面确认、微信及电话等方式紧急通知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新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