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4-038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良彬、邓招男、沈海博回避表决;
鉴于原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及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需注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12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32.9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32.22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截止目前有效的股票期权为1,032.43万份,涉及激励对象376名。
临2024-040赣锋锂业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良彬、邓招男、沈海博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结合公司、板块/子公司层面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376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16.2150万份,行权价格为68.771元/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临2024-041赣锋锂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增资的议案》;
为获取更多优质的海外锂资源,推动公司海外上游资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意以自有资金对赣锋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国际”)增资60,000万美元。赣锋国际原注册资本为264,269.32万美元和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324,269.32万美元和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临2024-042赣锋锂业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增资的公告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获取更多优质的海外锂资源,推动公司海外上游资源项目的开
发建设,公司同意向赣锋国际提供不超过7亿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临2024-043赣锋锂业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黄斯颖女士于2018年7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黄浩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且黄斯颖女士任期届满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期届满时止。
通过对黄浩钧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黄浩钧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黄浩钧先生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培训班。
黄浩钧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黄浩钧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8日
附件:
黄浩钧:男,汉族,生于1985年9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于2021年获委任为知行集团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专业会计师,于投资银行及会计方面拥有逾15年经验。自2016年起于企业融资及投资行业工作,并先后于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及一家中资投资银行积极参与私募股权及并购项目。此前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黄浩钧先生拥有香港及境内多个行业(包括新能源、零售、制造、物业开发、工程及建筑以及科技)的商业及会计实务经验。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澳新会计师公会会员及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黄浩钧先生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培训班。
黄浩钧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