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921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4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艾久超先生、祝瑞敏女士、宋永辉女士、刘力一先生、黄进先生现场参会,刘俊勇先生、华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具备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拟以2024年年初至该中期期末实现的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础,按不超过20%的比例进行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具体的金额或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届时拟定的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中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新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清理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国际(上海)与信达领先两家私募基金公司机构清理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决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