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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1988

北京·香港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目 录

一、审议议案

普通决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20

4、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1

5、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 ...... 22

6、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 23

7、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年中期审阅等专业服务 ...... 24

8、选举刘金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 ...... 25

9、选举林景臻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 ...... 27

10、外部监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 29特别决议案11、发行债券计划 ...... 30

二、汇报事项

1、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 31

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5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3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 36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会议资料中的“本行”或“中国银行”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行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本行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服务实体经济与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全面执行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各项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经营业绩、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整体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全面完成,股东回报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2023年本行实现税后利润2,463.71亿元,同比增加96.46亿元,增长4.07%;实现本行股东应享税后利润2,319.04亿元,同比增加53.82亿元,增长2.38%。年末资产、负债总额分别达到32.43万亿元、29.68万亿元,增长12.25%、12.70%;营业收入6,241.38亿元,增长6.42%;不良贷款率稳中有降,为1.27%。资本充足率17.74%,提升0.22个百分点。2023年,本行圆满完成2022年度普通股股息约683亿元的分派实施,派息率30%。客户满意度和市场认可度提升。A股股价全年涨幅位列上市银行首位。

一、强化战略引领与传导,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

2023年以来,本行董事会坚决贯彻国家战略部署,推动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等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推进集团“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本行战略传导与执行情况整体良好。董事会持续推动本行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本行董事会坚持将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宗旨,加大对重大战

请参阅同步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3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在满足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前提下,境内人民币贷款新增2.28万亿元,增幅16.00%,增量创历史同期新高。聚焦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等重点领域,信贷资源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项目倾斜,全力支持建设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投向制造业的贷款、科技金融贷款余额分别增长74.35%、28.05%、30.94%。境内绿色信贷全年新增超1.1万亿元,同比增长56.34%。绿色债券承销量居行业首位。向超1.5万户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授信。普惠贷款余额突破1.7万亿元,增速超40%。民营企业贷款余额新增超7,900亿元,增长超27%。涉农贷款余额26,561亿元,增长28.53%。重点领域贷款增幅均高于境内行平均水平。助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新投放市场份额提升。助力扩内需促消费,融入消费场景,推动个人非房消费贷款发展。个人非房消费贷款余额增长近45%。践行“共同富裕”战略要求,加快打造“全市场+全集团”的财富金融平台,个人金融服务覆盖率与可得性进一步提升,集团个人全量客户金融资产规模突破14.29万亿元,私行客户金融资产规模达2.69万亿元。内地商业银行全量个人客户超5.25亿户,比上年增长3.80%,增速领先可比同业。

(二)坚持巩固全球化优势和综合化特色,当好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排头兵本行董事会扎实推进统筹谋划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做优做强全球服务和综合经营,助力畅通“双循环”,提升多元协同服务水平。明确全球化高质量发展思路,紧跟外交优先方向,加快全球布局与协同发展。推动境外差异化发展,制定差异化区域策略、差异化机构定位、差异化业务重点和机构管理,持续优化境外管理模式。董事会结合境外形势变化,深入调研提出巩固全球化优势和提升国际竞争能力的分析及建议。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全力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2023年,利雅得分行、巴布亚新几内亚代表处顺利开业,境外机构覆盖64个国家和地区。境外机构实现税前利润80.84亿美元,对集团利润贡献度19.21%。本行担任人民币清算行数量增至15个。深度服务中国—中亚峰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活动。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累计跟进授信项目超过1,000个,提供授信支持累计逾3,160亿美元。个人外汇业务保持绝对优势,个人跨境业务收入、个人结售汇业务量、外币个人存款规模保持境内同业第一。

董事会从集团协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市场竞争力提升等方面推动综合化经营增强立体协同能力。落实监管要求,附属公司专项治理扎实推进,集团管理日益强化,综合化业绩大幅回升。中银航空租赁、中银理财税后利润快速增长,中银理财、中银富登、中银资产等机构主要业务市场份额提升,中银基金非货币公募规模排名前移,中银证券保荐业务和服务“专精特新”取得新突破。

(三)坚持担当环境和社会责任,ESG治理建设取得积极成果

本行董事会高度关注并有力推动ESG相关工作,持续推动ESG治理架构、政策体系的优化完善。本行在履行绿色金融、客户ESG风险管理、绿色运营等环境责任,以及服务实体经济、深耕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保障消费者权益、社会公益等社会责任方面取得积极成果。2023年,董事会审议批准了本行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2023年版),听取了2022年度绿色金融发展情况报告、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情况报告等。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风险偏好陈述书、全面风险管理政策、集团风险报告等政策及报告高度关注客户ESG风险管理。董事会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推动完善消保审查机制,严格规范审查要求,提升消保审查成效,发挥风险关口前移作用。2023年,本行加强营销宣传监测、个人客户信息保护风险排查、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事中管控和事后监督,增加对适当性管理、投诉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消保考核力度,持续强化监督合力。不断丰富消费者教育手段,提升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量大、风险突出的机构和业务推进投诉溯源整改,将消保工作从后端投诉处理逐步扩展至经营全流程。2023年度监管公布的消保评价排名主要同业第一。

(四)坚持有序推进数字化转型,筑牢夯实经营发展根基

本行董事会高度重视经营发展基础,推动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石,持续加强关键领域攻坚,守正创新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步伐,有效释放发展活力。2023年,“绿洲工程”加速实施,完成借记卡、信用卡、养老金、票据等基础金融产品的架构重塑和服务升级;数据基础日益牢固,“三横两纵一线”企业

级数据治理体系日臻完善,为数字资产的管理、运营、分析应用和价值创造提供全面、敏捷、精细的能力支撑。我行数字资产的管理、运营和服务工作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内蒙古和林格尔园区一期交付,提供3万台服务器支撑能力,合肥新基建项目开工建设。安全生产、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深化“揭榜挂帅”机制,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创新等领域产出26项成果。新技术平台取得新突破,实现在客户信息、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总分行1,800多个场景领域的共享推广应用。扎实写好数字金融大文章,推动金融服务和数字技术融合共进,搭建“一点接入、全球响应”与重点区域协同管理平台,提升集团一体化服务水平,手机银行功能及服务体验持续优化,发布境外个人手机银行6.0版,企业网银覆盖境外地区进一步扩展,业内领先推出数字人民币账户型硬钱包,科技赋能不断增强金融服务供给质效。

二、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全面风险管理

(一)加强资本精细化管理,持续夯实资本实力

本行董事会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多措并举补充资本,推动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深入贯彻资本约束和价值创造理念,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优化业务结构,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2023年,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资本充足率报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发行资本工具、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披露事项等议案,深入推动加强资本管理,夯实资本基础,督促管理层发挥经济资本考核作用,做好资本补充及资本节约工作。

(二)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董事会坚决以防控风险为永恒主题,深入推动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了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战略风险管理政策、业务连续性管理战略、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制度文件,夯实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基础。推动开展资产质量监控,强化信用风险的前瞻性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大户风险防控机制初见成效,大力推进不良清收化解,资产质量保持基本稳定。加强风险偏好与发展战略的匹配协同,更好服务战略实施,完善市场风险限额管理流程体系,稳妥应对金融市场变化,主要

流动性风险指标符合监管要求。2023年,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情况设定、程序和结果、压力测试情况报告、集团风险偏好陈述书、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建议、国别风险评级及限额,听取了集团全面风险报告、国别风险限额以及监管意见与本行整改情况等汇报。

(三)健全内控合规体系,强化内外部监督作用

本行董事会切实落实国家政策,严格执行监管要求,不断健全内控合规的长效机制,内控合规与反洗钱管理能力稳步提升。进一步夯实内控案防管理基础,深入开展重点机构、重点领域内控案防治理,组织开展资本新规操作风险合规达标,做实做细业务连续性管理,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加强监管检查和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统筹,夯实整改质效。进一步完善问责管理和实施机制,落实提级问责,加大管理问责力度,持续强化严的氛围。持续强健反洗钱管理体系,加强高风险业务管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完善境外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妥善处理境外合规风险事项。全面落实关联交易监管新规,加强关联方管理,持续强化关联交易监控,提升管理自动化水平,严格把控关联交易风险。推进法律服务基层一线,主动管控法律风险,妥善处理境内外重大诉讼。

三、优化董事会运作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一)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和机制

本行董事会坚持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持续完善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董事会全力推进新版《公司章程》顺利获监管核准,体现党中央对公司治理的新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新要求。开展公司治理制度立改废工作,全面梳理、重检各项行内公司治理制度办法,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框架体系,重点推进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方案、议事规则、独董规则、董秘工作规则、董监高证券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修订工作。持续做好公司治理监管规则跟进,推动国务院《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新出台监管规则在本行的落地实施。2023年,在董事会大力推动下,本行董事会秘书部更名为董事会办公室,新增公司治理规划职能。加强董事会与管理层、监事会等各治理主体的沟通力度和交流深度,推动落实管理层与董事会沟通机制

的优化完善,强化意见建议的督办落实,深入推动公司治理发挥合力。

(二)优化董事会及专委会运行机制,保障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2023年,持续优化董事会运作机制,全面梳理董事会会前沟通、召开程序、议题新增及撤销等各方面规则要求,制定并实施董事会议案呈交规程、完善董事沟通机制等内部制度机制,加快推动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开发,进一步提升董事会运作质效。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有效运作,公司治理有效性持续提升。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3次,会议共审议审阅议案18项。全年召开9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和4次书面会议,共审议研究议案87项,做出决议69项,并督促推动管理层认真执行相关决议。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召开会议共计39次,对董事会决策发挥积极的专业支持作用。2023年,本行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首届“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奖项。

(三)坚持董事会多元化建设,构建科学高效治理结构

稳步推进董事会人员调整和补充,2023年本行迎来三位新任股权董事,启动了遴选并提名两名非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有力促进了公司治理架构的完善,推动本行董事会治理迈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本行坚持落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董事会成员的委任以董事会整体良好运作所需的技能和经验为本,在董事选聘尤其是独立董事选聘过程中,充分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目标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监管要求、董事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地区、专业经验、技能、知识等。2023年,董事会推动根据独董任职资格相关规则要求,搭建筛选体系框架,完善独立性评估机制与候选人名单库,推动独董离任及遴选程序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推动选聘的两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均为女性,具有国际化和专业化特点,在金融学、财务会计等领域具备较高声望,相关提名已分别于2024年1月、2月召开的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董事会多元化专业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四)完善董事履职支持体系,持续提升董事价值贡献

董事会持续强化对董事履职知情权的保障。2023年,董事知情范围不断扩

大,董事列席经营形势分析会、全行工作会议等行内重要会议,加深董事对本行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董事调研质效持续提升。董事调研课题紧密围绕本行发展战略、全行重点工作以及重大经济金融热点问题,完成调研报告12份,管理层将调研报告批转相关部门研究落实,有力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改进提升。高度关注董事持续专业发展,积极开展董事培训。2023年,本行董事全面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企业管治守则》C.1.4以及中国内地监管要求,积极参加了反洗钱政策解析、绿色金融等方面的培训。针对新聘任的三位股权董事和两位外籍独董,根据履职需要组织开展了多轮涉及各业务管理条线的董事培训。

(五)开展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开展了独立性自查工作。根据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文件,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评估。本行独立董事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或主席外的其他职务,与本行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打造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

(一)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增强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本行董事会严格按照两地监管要求,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披露原则,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信息透明度为目标,不断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日常及时发布董事会决议及重大事项公告,2023年在两地市场发布报告354项,做到零差错、无遗漏。本行已建立全面、系统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对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标准、相关主体的职责和分工、内容编制及发布的程序、内部监控及处罚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年内根据监管规则的变化,及时重检各项制度文件。本行主动加强自愿性披露,积极回应市场关切。2023年,本行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跨境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人民币国际化、ESG发展理念等资本市场关注问题,主动加大自愿性披露力度,提升信息的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机制及信息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

息披露专业人才队伍与合规文化建设,提高信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根据监管要求和本行规定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送工作。2023年信息披露合格率100%,连续十年获上交所信披评价考核最高评价“A”级,2022年年度报告收获“综合类评比白金奖”,取得全球年报评选第9名、银行业第2名的历史性好成绩。

(二)不断丰富市场沟通方式,打造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

2023年,本行紧密跟踪市场动态,不断丰富市场沟通方式,持续打造专业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努力提升资本市场投资者服务水平。积极组织年度、中期和季度业绩公开市场交流活动,年度业绩发布会首次设置北京、博鳌和中国香港三地会场。深度开展机构投资者交流,参加投行机构举办的研讨会,举办业绩路演、专题沟通会及开展日常交流,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备查登记,向资本市场积极传递本行投资价值。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服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接听投资者热线来电105通,处理IR邮箱问题55则,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13则,解答中小投资者较为关注的股息分派、股价表现、股东大会及业绩发布安排、盈利能力、资产质量等查询,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建议等诉求。优化本行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信息,与中证中小投服中心合办“走进蓝筹”投资者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等主题投资者教育活动,提升股东服务的广度、深度和温度。主动了解资本市场对本行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内传导,推动本行公司治理水平和内在价值不断提升。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和管理需要,认真规范开展股东服务和股权管理工作。2023年,本行投资者关系持续获得市场认可,荣获新财富最佳IR港股公司(A+H股)、《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案例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奖”等诸多奖项。

2024年,本行董事会将持续推动全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防控风险为永恒主题,以巩固扩大全球化优势、提升全球布局能力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市场竞争力、服务国家战略为核心关键,以深化改革开放创新、提升治理运营效能、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为抓手,找准落实党中央决策

部署和实现本行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发力点、支撑点,全面增强战略韧性,扩展产品服务的多样性、普惠性和可及性,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助力金融强国建设中,不断开创中国银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特此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行监事会撰写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于2024年3月28日经本行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23年,本行于3月30日、4月28日、8月30日、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1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40项议案,主要包括本行四次定期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治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尽职情况评价意见、监事长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监事长2022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监事长2023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外部监事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外部监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实施方案、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监事会财务与风险内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外部监事履职考核办法,以及监事会对本行2022年战略执行情况,对本行声誉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管理、资本管理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并表管理、压力测试管理、数据治理、内部控制、案防工作、合规管理、反洗钱管理、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薪酬管理、表外业务管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产品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2023年,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监事亲自出席会议次数/任期内召开的会议次数
现任监事
魏晗光5/5
周和华4/5
贾祥森5/5
惠 平5/5
储一昀5/5
离任监事
张克秋5/5
冷 杰0/0

注:周和华监事因其他重要公务,未亲自出席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2023年,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4次会议、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2次会议,先行审议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尽职情况评价意见、监事长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监事长2023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外部监事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外部监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实施方案、修订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外部监事履职考核办法等议案。2023年,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4次会议、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1次会议,先行审议了本行四次定期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治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本行2022年战略执行情况评价意见、修订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监事会财务与风险内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等议案。

二、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增强战略、履职、财务、风险、内控监督质效,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建设性监督作用,为本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监督力量。

把本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摆放到监督工作突出位置。关注本行服务实体经济情况,重点关注对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提供金融资源供给,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扩大内需战略等重大战略,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工作举措和成效,提示找准贯彻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与本行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完善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机制保障。关注本行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情况,提示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更好服务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关注本行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情况,提示坚持底线思维、不

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切实维护自身资产安全。根据掌握的情况,在全年开展的各项监督工作中及时发表监督意见。

认真履行战略监督职责。关注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进展,参加全行工作会议,列席董事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把战略执行情况作为监事会常规议题,听取相关汇报,重点关注规划量化指标的阶段性完成情况,关注境内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市场竞争力提升、境外机构“一行一策”管理、企业级架构建设等规划重点任务的执行成效,出具监督评价意见,提示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管理。督促抓紧抓实规划中期重检,重点关注规划重检是否有效对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对接全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要求,完成4份战略情况季度监督报告,提示保持战略定力、优化工作策略、科学重检规划量化指标体系、补充完善规划重点任务。通过战略监督,督促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持续提升战略实施效能。规范开展履职监督和评价。做实日常履职监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会议,了解并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决策部署、落实监管要求、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及成效,完成4份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季度监督报告,发表监督意见。深化年度履职评价,与非执行董事开展集体座谈,做好与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书面访谈,结合日常履职监督情况,形成23份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年度履职评价意见,按规定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反馈。通过履职监督和评价,促进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尽职。

围绕定期报告审议深入做好财务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对定期报告等事项的审议监督,每季度听取经营情况汇报,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确保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行经营管理情况,组织全体监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督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出具监事会审议意见。加强对重要财务活动、财务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参加经营形势分析会、列席财务审查委员会,完成4份财务情况季度监督报告,重点关注绩效考核管理情况,

提示加强对各级机构执行绩效考核方案的辅导督导、提高财务资源配置的匹配性;关注财务合规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提示完善财务开支审核机制、强化财务费用后评价管理;关注资本新规实施准备情况,提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合规达标。通过财务监督,督促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有效性。持续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做好风险与内控日常监督,列席董事会及风险政策委员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听取相关汇报,完成4份风险与内控情况季度监督报告,关注重点领域风险管理情况,提示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市场风险、利率汇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前瞻性管控水平;关注非传统风险管理情况,提示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巩固信息科技管理基础、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关注内控合规管理情况,提示强化重要岗位、重点业务和基层机构内控管理;关注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等情况,提示抓好监管新规的贯彻落实。强化对跨境跨业经营风险管理的监督,主动研判全球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给本行全球化综合化经营带来的挑战,及时分析潜在风险,提示加强本外币、境内外、表内外一体化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强化重大风险监测排查、提升压力测试有效性、增强应急处突能力。通过风险与内控监督,督促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重点监督和调研监督。监事会继续把重点监督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坚持主动融入国家大局,坚持围绕事关全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坚持聚焦监事会主责主业,开展服务国家扩大内需部署、巩固全球化优势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财会监督、提升授信管理有效性、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等5项重点监督,完成5份监督报告,取得良好监督效果。赴本行境内分支机构开展6次调研监督,广泛问计问需问效于基层,以下看上找准问题,促进本行优化决策、改进政策、推动工作。总结调研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调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监督机制保障。扩大监督信息来源,进一步发挥列席会议的监督作用,全面及时掌握全行情况,研究发现基础性规律性问题,形成监督意见。优化监

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运作,提升会议审议决策质效。分门别类做好监督意见的跟踪问效,推动监督成果有效落地转化。深化与各方监督协同,加强对内部审计的工作指导和对外部审计的监督。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责。提升监事专业水平,组织监事会专题培训,确保监督紧跟监管要求和形势变化。强化监事履职保障和激励约束,完善监事会、监事重要信息通报机制,完成监事会和监事年度履职评价。监事会成员忠实勤勉,认真发挥自身专长,努力提升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听取工作汇报,开展重点监督,发表专业、严谨、独立的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经监事会评议,各位监事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一年以来,监事会以监督建议函、监督评价意见、监督报告等多种形式,提出两百余条监督建议。董事会对监事会的工作大力支持、积极回应,要求高级管理层指导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监事会监督建议。高级管理层对监事会的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配合,督导相关部门切实提出改进措施、结合日常工作抓好落实,定期向监事会反馈整改进展。监事会的监督工作为本行强化战略执行、改善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三、监事会落实有关监管要求出具监督评价意见情况

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提出如下监督评价意见。

2023年,董事会及其成员始终坚持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融合,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重点领域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做优做强全球服务和综合经营,强化战略评估和动态优化,推动战略规划重检,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夯实资本实力,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指导高级管理层较好完成全年经营发展任务,本行客户满意度和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董事会坚持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持续加强与监事会的沟通,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认真落实监事会监督意见建议。建议董事会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

融工作会议要求,把握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实现本行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发力点、支撑点,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防控风险为永恒主题,扎实履行国有大行责任,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坚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2023年,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服务国家大局、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导向,有力推动业务规模增长和结构质量改善,全行经营业绩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核心指标跑赢大市,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明显,特色优势持续巩固,风险指标表现稳健。高级管理层认真执行总行党委和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主动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沟通汇报,及时报告全行经营管理重要信息,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认真落实监事会监督意见建议。建议高级管理层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做好“五篇大文章”,优化金融供给,巩固扩大全球化优势,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深化改革创新,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助力金融强国建设中,奋力开创本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现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要求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行为。经监事会评议,纳入评价的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提出如下监督评价意见: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有效应对国内外金融环境变化及市场流动性波动,综合考虑本行各项业务发展及流动性情况,持续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各项工作。持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体系,重检并修订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等重要政策制度;优化现金流测算及流动性风险指标监测分析框架,主动采取资产负债调整措施并开展风险排查;多措并举提升海外机构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指导海外机构持续优化资金来源运用结构,实现流动性风险限额全流程管控;强化相关系统建设;做好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及应急演练。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末,各项流动性指标处于较高水平,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要求和集团风险偏好。

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资本管理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提出如下监督评价意见: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严格遵守监管要求,认真做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准备工作,全行资本管理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取得新成效。健全资本节约长效机制,提升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境外机构资本金配置管理,完善资本金有偿使用机制;多措并举推进外部资本补充,增强集团资本综合实力;全面研究、部署、推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工作,明确总体目标、实施策略、工作机制、任务清单和具体工作要求,有序推进任务实施;加强内部评级模型的开发、验证和管理,提高模型自主可控水平;强化对风险加权资产的主动管理,有效降低资本占用;认真做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监管报送和信息披露工作。截至2023年末,本行资本充足率为17.74%,较上年末提升0.22个百分点,满足监管要求,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在数据质量、模型审慎性、应用深度等方面持续优化提升。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压力测试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提出如下监督评价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有序推进压力测试管理各项工作。健全压力测试管理体系,建立压力测试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压力测试过程管理,推进统一压力测试情景建设,优化压力测试系统工具。结合整体资本规划、经营计划,开展整体偿付能力压力测试,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开展市场风险、气候风险等专项压力测试,加强外部市场跟踪与风险研判,开展一系列触发式压力测试,为提升本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发挥积极作用。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提出如下监督评价意见: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依据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尽责履职,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推动集团声誉风险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深入推进全流程管理和常态化建设,加强评估和应对处置。组织多次声誉风险排查及应急演练,有效开展声誉风险监测预警。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声誉事件,守住风险底线,为本行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提出如下监督评价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工作,结合监管要求及集团经营管理实践,健全管理架构,完善政策制度,优化实施流程。董事会审议批准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相关制度、方法论、实施报告等相关事项,为本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和审批授权依据。高级管理层组织实施预期信用损失法,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进一步强化关键环节系统管控,推动制度修订、流程优化、模型重检、模型验证等相关工作,持续提升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水平。

监事会对本行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四、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外部监事贾祥森先生、惠平先生、储一昀先生严格按照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责,亲自出席任期内全部监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监事会重要事项的研究和决定;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政策委员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会议;牵头开展监事会重点监督,发挥经验和专长建言献策,为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做出了贡献。

特此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三

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各位股东:

本行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本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内容请参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部分。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2023年度审计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建议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8.24亿元人民币;

二、提取一般准备404.68亿元人民币;

三、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综合考虑本行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以及本行未来发展等因素,建议按照普通股每股派息0.2364元人民币(税前)向截至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行A股和H股股东分派现金股息;

五、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本行所派2023年度普通股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即2024年6月28日)前一周(包括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

各位股东:

本行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建议如下:

根据经审阅的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在本行2024半年度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派息,股息总额占集团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高于30%。后续制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施。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各位股东:

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将坚持战略引领,紧密围绕集团“十四五”规划目标,优化投资结构,提升精细化管理;坚决贯彻厉行节约,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存量资产挖掘,严控新增资产投入;重点支持科技体系投入,提升集团数字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安全生产运营,支持必要运营设备的更新需要。全年共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预算200亿元人民币。本项议案已于2024年1月26日经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七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年中期审阅等专业服务

各位股东:

本行董事会建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2024 年度中期财务报告审阅等专业服务,相关专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3,500 万元。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八

选举刘金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

各位股东:

本行执行董事刘金先生的任期将于本行2024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届满。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刘金先生于任职期间,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与决策提交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董事的职责。经征询刘金先生本人意愿,并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建议选举刘金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刘金先生连任任期三年,自本行2024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刘金先生简历如下:

自2021年6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2021年4月起任本行行长。2021年加入本行。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担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担任中国光大银行执行董事。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此前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多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工银欧洲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工商银行法兰克福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省分行行长等职务。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兼任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起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93年毕业于山东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除上文披露外,刘金先生未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

本行执行董事不在本行领取董事酬金,也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酬金,而是依据其在本行的具体管理职位取得相应报酬,主要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执行董事的薪酬根据国家有关政策

确定,由本行人事和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每年的薪酬分配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刘金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于本议案日期,刘金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除上文所披露外,就刘金先生的连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刘金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九

选举林景臻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

各位股东:

本行执行董事林景臻先生的任期将于本行2024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届满。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林景臻先生于任职期间,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与决策提交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董事的职责。经征询林景臻先生本人意愿,并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建议选举林景臻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林景臻先生连任任期三年,自本行2024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林景臻先生简历如下:

自2019年2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8年3月起任本行副行长。1987年加入本行。2015年5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担任本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3月担任本行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公司业务)。此前曾先后担任本行公司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总监、公司金融总部客户关系总监(公司业务)等职务。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兼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5月至2022年4月兼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起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8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2000年获得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除上文披露外,林景臻先生未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

本行执行董事不在本行领取董事酬金,也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酬金,而是依据其在本行的具体管理职位取得相应报酬,主要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执行董事的薪酬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确定,由本行人事和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每年的薪酬分配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林景臻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于本议案日期,林景臻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林景臻先生的连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林景臻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

外部监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按照监管要求和本行有关管理办法,依据外部监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现提出外部监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

姓名2023年担任职务应付酬金
贾祥森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26
惠 平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 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26
储一昀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 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26

注:

1.本行外部监事的薪酬根据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履职考核结果确定。

2.贾祥森先生自2019年5月17日起担任本行外部监事,自2019年8月9日起担任本行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自2024年3月11日起担任本行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

3.惠平先生自2022年2月17日起担任本行外部监事,自2022年3月7日起担任本行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

4.储一昀先生自2022年6月30日起担任本行外部监事,自2022年7月22日起担任本行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

上述薪酬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十一

发行债券计划

各位股东:

为增强主动负债能力、支持业务发展,我行拟在境内外市场发行一定规模债券(不包括资产担保债券、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以及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补充资本性质的债券)。现提请股东大会:

同意本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行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及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前提下于境内外市场发行债券(不包括资产担保债券、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以及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补充资本性质的债券),集团口径净新增规模不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规模的1%(3,243亿元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本行一般用途。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后一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债券发行相关及后续所有事宜,例如根据市场情况、本行资产负债结构等决定债券发行规模、期限、利率、发行市场、发行方式、信息披露等。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提案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汇报事项一

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十七条要求,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关联交易整体情况。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本行严格遵循关联交易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架构和制度体系,持续夯实关联方管理,扎实开展交易监控,加强系统建设和数据治理,提升关联交易管理能力。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运行情况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积极发挥关联交易管理和风险控制职责,于3月27日、8月28日、10月26日召开3次现场会议,主要审议了本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备案机制、关联交易监管新规落实情况等议案,接受本行对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并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监控系统建设情况。

管理层下设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持续推进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注事项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聚焦关联交易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推动解决,于3月3日、6月16日、12月8日召开3次现场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方名单情况、关联交易监控系统建设情况、关联交易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工作安排等。

(二)全面落实监管新规,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

本行对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结合监管检查和内外部审计情况,全面重检并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压实各部门、各机构在关联方维护和关联交易识别、监控、审查以及数据报送等方面的责任,推动各项管理工作有效执行。加强人员投入,在牵头部门增加4名

关联交易管理人员并成立19人的专项工作组,各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推进。夯实关联方管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一步完善关联方范围,定期开展关联方重检工作,加强关联方信息与人事信息以及工商数据的交叉核验,通过系统开展关联方变动提示,提升关联方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三)强化关联交易监控,提升管理自动化水平

本行严格执行监管对于关联交易公允性、审批以及禁止性规定等要求,持续开展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将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嵌入授信等业务管理流程;建立重大关联交易的预警报告机制,完善业务系统与关联交易监控系统的联动功能,推动在业务办理流程中自动识别管控关联交易;组织全行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排查,推动各部门、各机构建立定价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相关交易合规开展。

(四)加强关联交易数据治理,扎实开展关联交易报告和披露工作

完善关联交易数据核验报送机制,制定《关联交易数据报送操作规程》,督导各部门、各机构建立数据岗位责任制、核验规定动作清单、交叉核验、逐级审核把关签署以及数据质量承诺函等内部控制措施,通过系统优化实现监管数据报送的行内自动汇总加工等功能,提升关联交易数据质量。按要求向监管机构报告关联方档案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定期开展关联交易合并披露等工作。

(五)开展关联交易专题培训和专项审计,提升合规意识和管理合力

总行加强对关联交易监管规定和集团管理要求的培训宣导,2023年6月组织召开关联交易管理专题线下培训,2023年9月、12月通过线上直播和发布培训课程开展关联交易管理实务的线上培训,累计8000余人参与培训。开展2023年度集团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重点对关联交易制度执行、关联交易数据和系统、关联方信息的及时性与规范性等进行审计评价,对于本行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升管控能力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整体情况

(一)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全部关联方共4,700个,其中关联自然人

3,628名,占全部关联方的77.19%;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1,072家,占全部关联方的22.8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则下关联方4,264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下关联方322个,香港上市规则下关连方763个。

监管口径关联自然人数量关联法人数量关联方总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2371,0274,264
上交所30517322
香港上市规则493270763
全口径23,6281,0724,700

(二)关联交易

2023年,本行关联交易均依据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全体股东及本行整体利益,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或需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则下的关联交易

2023年,本行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68,542.13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共计1,713.01亿元,主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保函、担保、非银借款、信用证等业务;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150.37亿元,主要包括福费廷转卖、信贷资产转让、风险参与等;服务类关联交易

105.26亿元,主要包括代销费、托管费、基金管理费等;存款和其他类关联交易2,535.67亿元,主要包括非活期存款、委托关联方转开保函、债券交易等;即期衍生品关联交易7,722.48亿元,主要包括即期交易、远期交易、掉期交易等;与关联方银行之间发生的同业业务

关联交易累计56,315.34亿元,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同业存款等。

全口径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交所、香港上市规则口径去重后汇总得来。

参照关联交易数据报送监管及披露口径进行统计。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银行机构与境内外关联方银行之间开展的同业业务不适用授信余额比例规定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为避免混淆,故单独披露。

本行对单一关联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

,均未超过授信类关联交易敞口上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方授信余额共计1,625.50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法人口径,下同)5.55%。其中,最大一家关联方的授信余额516.10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1.76%。

2、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

2023年,本行未发生应当及时披露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方面,本行主要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发生交易,交易类型主要为存款、贷记卡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关联自然人发放贷款和透支余额为0.41亿元。与关联法人交易方面,本行主要与本行董事担任董事高管的公司以及董事亲属控制的公司发生交易,交易类型主要为存款、汇款手续费、账户维护费等服务费用。

3、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2023年,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本行与本行的关连人士进行了一系列的关连交易,均可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豁免有关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与关连自然人交易方面,本行主要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发生交易,交易类型主要为存款、贷记卡等。与关连法人交易方面,本行主要与附属公司董事控制的公司发生交易,交易类型主要为存款、理财和贷款等。

下一步,本行将持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各机构管理责任,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推动关联交易自动化识别和定价管控,提升关联交易数据质量,持续优化关联交易监控系统功能,综合运用检查审计等手段加强内部监督,着力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特此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计算授信余额时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汇报事项二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本行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良好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的内在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履职尽职,认真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会议,独立自主表达意见和决策,维护本行和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本行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为本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本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行网站(www.boc.c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长江、崔世平、让?路易?埃克拉、鄂维南、乔瓦尼?特里亚、姜国华

汇报事项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2023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第四十五条规定,现将方案2023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经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自查,2023年,本行董事会严格遵循了《方案》的要求,在《方案》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科学谨慎决策,认真履行职责,《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越权审批的情况。

特此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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