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3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
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签署《经修订和重述的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 | √ |
2.00 | 关于签署《后续安排协议》的议案 | √ |
3.00 | 关于紫光国际放弃新华三1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5.00 | 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具体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4) |
5.01 | 方案概述 | √ |
5.02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 | √ |
5.03 | 交易对方 | √ |
5.04 | 标的资产 | √ |
5.05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5.06 | 交割先决条件 | √ |
5.07 | 标的资产的交割 | √ |
5.08 | 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 √ |
5.09 | 资金来源 | √ |
5.10 | 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 √ |
5.11 | 违约责任 | √ |
5.12 | 准据法及争议解决 | √ |
5.13 | 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 | √ |
5.14 | 决议有效期 | √ |
6.00 | 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2.00 | 关于本次交易债权融资及相关担保事宜的议案 | √ |
23.00 | 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 √ |
24.0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 √ |
以上提案中,提案五需逐项审议;提案一至提案二十二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5月25日和2024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25日、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联系人:张蔚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电子邮箱:zw@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6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签署《经修订和重述的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签署《后续安排协议》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紫光国际放弃新华三1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具体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4) | |||
5.01 | 方案概述 | √ | |||
5.02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 | √ | |||
5.03 | 交易对方 | √ | |||
5.04 | 标的资产 | √ | |||
5.05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
5.06 | 交割先决条件 | √ | |||
5.07 | 标的资产的交割 | √ | |||
5.08 | 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 √ | |||
5.09 | 资金来源 | √ | |||
5.10 | 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 √ | |||
5.11 | 违约责任 | √ | |||
5.12 | 准据法及争议解决 | √ | |||
5.13 | 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 | √ |
5.14 | 决议有效期 | √ | |||
6.00 | 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本次交易债权融资及相关担保事宜的议案 | √ | |||
23.00 | 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 √ | |||
24.0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 √ |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