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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荣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301223证券简称:中荣股份公告编号:2024-031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1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9月2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六)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同时,公司已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派息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9.91-0.3=9.61元/股。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91元/股调整为9.61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关于调整授予价格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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