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能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