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
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集团”)第
十四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8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讨论审议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 1、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