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8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72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合金”)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6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电材”)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8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特钢”)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24,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孙公司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带钢”)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2,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5、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高导”)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38,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合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芜湖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分别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和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以及与中信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25,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32,500万元。
2、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电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芜湖分行”)和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为农商行”)分别申请6,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和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与无为农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146,86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162,360万元。
3、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特钢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特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芜湖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特钢的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特钢的担保余额为18,000万元。
4、根据全资孙公司楚江带钢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带钢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银行芜湖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带钢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带钢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5、根据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镇江分行”)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镇江分行”)分别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和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及与苏州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114,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123,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批可用担保总额度(万元) |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万元)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 是否关联担保 |
产比例 | |||||||||||
1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 100% | 46.43% | 100,000 | 78,600 | 78,600 | 11.98% | 21,400 | 否 | |
2 | 楚江新材 | 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 100% | 64.51% | 86,000 | 66,000 | 66,000 | 10.06% | 20,000 | 否 | |
3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 100% | 73.26% | 180,000 | 146,860 | 15,500 | 162,360 | 24.74% | 17,640 | 否 |
4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供销有限公司 | 100% | 85.00% | 5,000 | 3,000 | 3,000 | 0.46% | 2,000 | 否 | |
5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 100% | 72.79% | 24,000 | 16,000 | 2,000 | 18,000 | 2.74% | 6,000 | 否 |
6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 100% | 37.35% | 2,000 | 0 | 1,000 | 1,000 | 0.15% | 1,000 | 否 |
7 | 楚江新材 | 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 100% | 58.14% | 65,000 | 25,500 | 7,000 | 32,500 | 4.95% | 32,500 | 否 |
8 | 楚江新材 | 芜湖楚江合金铜材供销有限公司 | 100% | 74.41% | 4,000 | 1,000 | 1,000 | 0.15% | 3,000 | 否 | |
9 | 楚江新材 | 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6.72% | 34.68% | 12,000 | 5,500 | 5,500 | 0.84% | 6,500 | 否 | |
10 | 楚江新材 | 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 89.97% | 58.31% | 138,000 | 114,000 | 9,000 | 123,000 | 18.74% | 15,000 | 否 |
11 | 楚江新材 | 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 89.97% | 58.46% | 55,000 | 13,000 | 13,000 | 1.98% | 42,000 | 否 |
12 | 楚江新材 | 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0% | 34.72% | 10,000 | 0 | 0 | 0.00% | 10,000 | 否 | |
13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盛循环金属再利用有限公司 | 100% | 91.48% | 1,000 | 1000 | 1,000 | 0.15% | 0 | 否 | |
14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江森海铜业有限公司 | 100% | 89.41% | 5,000 | 0 | 0 | 0.00% | 5,000 | 否 | |
15 | 楚江新材 | 芜湖天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90% | 61.59% | 33,000 | 20,000 | 20,000 | 3.05% | 13,000 | 否 | |
合 计 | 720,000 | 490,460 | 34,500 | 524,960 | 80.00% | 195,040 |
备注: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4891516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10,471.521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0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
9、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加工、销售。五金电器、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电线电缆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8,803.70 | 87,159.21 |
负债总额 | 42,626.44 | 50,675.86 |
净资产 | 36,177.26 | 36,483.35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57,187.51 | 40,479.46 |
利润总额 | 3,682.99 | 294.01 |
净利润 | 3,330.24 | 306.10 |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楚江合金100%股权,楚江合金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58.14%(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3、楚江合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二)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2、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677560931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56,777.358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8年07月08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泥汊镇工业区
9、经营范围:导电铜杆、电线、电缆、电磁线生产、加工、销售,高科技导电材料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废旧五金家电、电子电器产品、线缆回收拆解;再生金属提炼、熔铸、加工、仓储、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08,032.82 | 226,062.34 |
负债总额 | 148,226.74 | 165,602.99 |
净资产 | 59,806.08 | 60,459.35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812,687.35 | 159,521.85 |
利润总额 | 4,799.51 | 803.01 |
净利润 | 6,301.87 | 653.27 |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楚江电材100%股权,楚江电材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3.26%(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3、楚江电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2951335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7,532.7409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08月06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
9、经营范围:黑色金属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8,668.54 | 40,930.59 |
负债总额 | 27,442.47 | 29,793.20 |
净资产 | 11,226.07 | 11,137.39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70,780.66 | 16,157.21 |
利润总额 | -2,919.78 | -151.67 |
净利润 | -2,357.39 | -88.69 |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楚江特钢100%股权,楚江特钢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2.79%(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3、楚江特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四)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49659233W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5年03月23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大桥镇红旗村
9、经营范围:钢材轧制、焊管加工;钢材、焊管销售;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899.92 | 4,885.88 |
负债总额 | 857.86 | 1,824.69 |
净资产 | 3,042.07 | 3,061.19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532.34 | 1,378.52 |
利润总额 | 22.51 | 20.13 |
净利润 | 21.44 | 19.12 |
11、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楚江带钢100%股权,楚江带钢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楚江特钢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37.35%(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3、楚江带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五)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14244298XQ
4、法定代表人:汤优钢
5、注册资本:41,921.5496万元整
6、成立日期:1987年11月0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丹阳市皇塘镇蒋墅东风北路
9、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
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铜束线、铜绞线、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线、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国家禁止投资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64,864.41 | 235,980.62 |
负债总额 | 115,944.27 | 137,598.39 |
净资产 | 48,920.15 | 98,382.23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259,235.15 | 262,743.64 |
利润总额 | 5,119.37 | 701.62 |
净利润 | 4,657.34 | 634.01 |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鑫海高导89.97%的股份,鑫海高导为控股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58.31%(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3、鑫海高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4062
3、签署日期:2024年5月30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6,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
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中信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4信芜银最保字第2473521A0031a1号
3、签署日期:2024年5月29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1,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担保时,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ZB8001202400000599
3、签署日期:2024年5月2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6,5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担保时,与无为农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营业部保字2024第120131号
3、签署日期:2024年6月6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9,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
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
(1)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特钢担保时,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ZB8001202400000599
3、签署日期:2024年5月2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2,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楚江带钢担保时,与扬子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340208075720240000036
3、签署日期:2024年6月5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1,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
(1)在主合同期限内,乙方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问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担保时,与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协议名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协议编号:2024年保字第210505802号
3、签署日期:2024年6月6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4,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担保时,与苏州银行镇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苏银高保字[321101001-2024]第[240524]号
3、签署日期:2024年6月6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注:2024年6月7日收到上述八份银行签约完成的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楚江电材、楚江特钢、全资孙公司楚江带钢以及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
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提供担保时,鑫海高导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鑫海高导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鑫海高导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524,960万元(其中:为楚江合金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500万元、为楚江电材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2,360万元、为楚江特钢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为楚江带钢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为鑫海高导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3,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未经审计)的80.00%。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公司与中信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公司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6、公司与无为农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7、公司与扬子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8、公司与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9、公司与苏州银行镇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