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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8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红年度:2023年度

2、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3、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8日

4、A股除权前总股本:5,219,271,402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40,858,273股;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5、每10股派息(含税):0.50元;现金分红总额:258,920,656.45元;除权后总股本:5,219,271,402股

6、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0.496085元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 分配比例 = 5,178,413,129 *0.5/10 =258,920,656.45元。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

0.496085元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 = 现金分红总金额/包含回购股份的总股本=258,920,656.45/ 5,219,271,402 *10= 0.49608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根据每10股现金红利进行计算,并保留七位小数,即每股现金红利=每10股现金红利/10 = 0.496085/10 = 0.0496085元/股。综上,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0496085元/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0,858,273股后的5,178,413,1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509,000股,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变为5,178,413,129股,公司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8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070孙毅
208*****359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
302*****005叶标
408*****147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2*****055胡金莲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6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

咨询联系人:彭程远

咨询电话:0571-89939661 传真电话:0571-89939660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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