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576.5745万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691.8894万元。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576.574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691.889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原因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0,576.5745万股变更为12,691.8894万股,注册资本由10,576.5745万元变更为12,691.8894万元,因此就《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