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预案的修订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的基础上拟定的,修订后的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式可操作性高,为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针对性强,修订后的预案可以更为有效维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审议调整事项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7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磊、邓波、丁锋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