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5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相关方及中介机构认真对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回复内容更加详实和充分,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问询函》回复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6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鉴于个别事项仍需要进一步核查确认,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对《问询函》回复时间进行延期。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协调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