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程条款 | 本次修订前的内容 | 本次修订后的内容 |
第一百二十九条 | 为确保和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稳健和效率,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本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在投资、融资、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职权明确如下,并有限授予董事长。 (一)... (二)对于单个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内的项目,由董事会审批,如单个项目投资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上的项目,必须报股东大会批 | 为确保和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稳健和效率,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本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在投资、融资、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职权明确如下,并有限授予董事长。 (一)... (二)对于单个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内的项目,由董事会审批,如单个项目投资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上的项目,必须报股东大会批 |
准;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对单个项目(不含对外投资)投资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内的项目进行审批。 (三)... | 准;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对单个项目投资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内的项目进行审批。 (三)... | |
第一百七十七条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
第一百八十七条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 (二)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合理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做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 (二)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合理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做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 (三)... |
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 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论证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原因。 (四)... | 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论证修改的原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原因。 (四)... |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