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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保国先生。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西康路1255号普陀科技大厦17楼多功能报告厅。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6月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6月6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下同)共计12人,代表股份239,994,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99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1,373,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725%。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8,621,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7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75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56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5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75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55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张承宜律师、崔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

议案: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994,294239,264,79499.6960%719,3000.2997%10,200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52,30022,8003.0307%719,30095.6135%10,2001.3558%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994,294239,264,79499.6960%719,3000.2997%10,200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52,30022,8003.0307%719,30095.6135%10,2001.3558%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994,294239,264,89499.6961%719,3000.2997%10,100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52,30022,9003.0440%719,30095.6135%10,1001.3425%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994,294239,264,89499.6961%719,3000.2997%10,100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52,30022,9003.0440%719,30095.6135%10,1001.3425%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994,294239,264,89499.6961%719,3000.2997%10,100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52,30022,9003.0440%719,30095.6135%10,1001.3425%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6、《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994,294239,264,89499.6961%719,3000.2997%10,100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52,30022,9003.0440%719,30095.6135%10,1001.3425%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7、《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239,994,29239,242,2999.6867%741,9000.3091%10,1000.0042%
情况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52,3003000.0399%741,90098.6176%10,1001.3425%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994,294239,242,29499.6867%741,9000.3091%10,100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52,3003000.0399%741,90098.6176%10,1001.3425%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9、《关于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994,294239,242,29499.6867%741,9000.3091%10,100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52,3003000.0399%741,90098.6176%10,1001.3425%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董事进行表决如下:

(1) 选举胡新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242,299239,994,29499.68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5752,3000.0405%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胡新宇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选举潘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242,299239,994,29499.68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5752,3000.0405%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潘志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 选举苏燕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242,299239,994,29499.68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5752,3000.0405%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苏燕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 选举王菁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242,299239,994,29499.68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5752,3000.0405%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王菁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董事进行表决如下:

(1)选举张照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242,298239,994,29499.68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4752,3000.0404%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张照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选举马晓鲁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242,298239,994,29499.68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4752,3000.0404%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马晓鲁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选举刘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242,298239,994,29499.68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4752,3000.0404%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刘荣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监事进行表决如下:

(1)选举孟广伟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242,297239,994,29499.68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3752,3000.0403%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孟广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马连福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239,242,297239,994,29499.68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3752,3000.0403%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马连福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张承宜律师、崔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以及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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