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经于2024年5月3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上午10点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0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8人。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监事会主席李林杰先生、监事张金燕女士、田丽满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甄京科技有限公司、腾越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号嘉联支付大厦603、7-11层办公区域及裙楼商业用房(用于展厅接待、商务会客等),租赁房屋面积合计约为9,749.26平方米,租赁期自2024年6月10日起至2027年6月9日止,合计租赁费用为56,725,860.97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江汉已回避表决,董事长刘祥作为江汉先生的关联人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祥、江汉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二) 《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77元/份调整为14.10元/份。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石晓冬、韦余红、孙彤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