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财政局转支付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3,447万元(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3〕26号)等相关通知),为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
本次收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不影响当期利润,将直接冲减公司应收新能源补贴款,对公司现金流及降低资金占用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