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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14时5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总行香港港湾道1号君悦酒店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召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文件目录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的议案..................................................................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选举廖林先生连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钟蔓桃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汇报............................................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3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关于2023年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年度评估的汇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将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效益情况2023年,面对内外部形势变化,全行稳步推进“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防风险、开新局”各项工作,推动实现量的合理增长、质的有效提升和险的精准防控,集团经营保持稳健态势。

集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同)实现净利润3,651.16亿元,同比增加30.06亿元,增长0.8%。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98元;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为10.6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0.87%。2023年末,集团不良贷款余额3,535.02亿元,较年初增加323.32亿元;不良贷款率1.36%,较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13.97%,较年初上升4.50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9.10%,一级资本充足率

15.1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72%。

主要经营效益情况见下表:

二、主要收支情况

(一)营业收入。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064.58亿元,同比减少358.94亿元,下降4.3%。

1.利息净收入。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6,550.13亿元,同比减少369.72亿元,下降5.3%。2023年净利息收益率(NIM)为1.61%,较上年下降31个BP。

2.非利息收入。集团实现非利息收入1,514.45亿元,同比增加10.78亿元,增长0.7%。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93.57亿元,同比减少99.68亿元,下降7.7%;其他非利息收益320.88亿元,同比增加110.46亿元,增长52.5%。

(二)营业费用。列支营业费用2,386.98亿元,同比减少6.53亿元,下降0.3%。列支业务及管理费2,280.36亿元,同比减少12.18亿元,下降0.5%。其中,员工费用1,414.05亿元,同比减少12.28亿元,下降0.9%,工资及奖金934.96亿元,同比

增加7.03亿元,增长0.8%;经营费用866.31亿元,同比增加0.10亿元。成本收入比28.28%,同比上升1.06个百分点。

(三)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08.16亿元,同比减少318.61亿元,下降17.4%。

1.贷款减值损失。计提贷款减值损失1,434.22亿元,同比增加2.49亿元,增长

0.2%。

2.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73.94亿元,同比减少321.10亿元,下降81.3%,主要是上年出于审慎考虑大幅增提了地方债拨备,目前拨备保有充足。

三、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一)贷款。2023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260,864.82亿元,较年初增加28,761.06亿元,增长12.4%。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243,915.25亿元,较年初增加29,085.61亿元,增长13.5%。

(二)客户存款。2023年末,客户存款余额335,211.74亿元,较年初增加36,506.83亿元,增长12.2%。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49.81亿元。

二、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642.64亿元。

三、A股及H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5日,A股派息日为2024年7月16日,H股派息日为2024年8月19日。本行所派普通股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折算汇率为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本次现金红利以356,406,257,089普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3.064元(含税),向普通股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1,092.03亿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10.34亿元,增长1.0%。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公告〔2023〕43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为了满足H股投资者分红派息币种选择需求,本行将适时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提供除继续为H股股东以港币进行分红派息外的人民币派息币种选择。

四、2023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4年3月28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的相关公告。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拟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如下:

根据经审阅的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在本行2024半年度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派息,股息总额占集团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高于30%。后续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扣除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施。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4年4月30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的相关公告。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已经本行2024年4月29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提供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等专业服务。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690万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的议案》已经本行2024年5月22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五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本行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努力克服外部环境错综复杂的影响,科学分析研判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48字”工作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强化战略引领,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防风险、开新局各项工作,全行经营效益保持稳健发展。

2023年,本行取得稳中有进、好于预期的良好业绩。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23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064.58亿元,实现净利润3,651.16亿元,比上年增长0.8%,基本每股收益0.98元;截至2023年末,本行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

0.87%,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为10.66%,不良贷款率1.36%,拨备覆盖率213.97%,资本充足率19.10%。

现将本行董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推进本行高质量发展和做优做强

本行董事会凝聚战略共识,持续加强战略谋划及执行监督,推动全行紧密围绕战略决策推进经营管理。深入落实金融供给侧改革要求,合理配置资源,推动全行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保持战略定力,统筹推进各项战略

加强战略执行评估,审阅评估本行“十四五”时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风险管理、金融科技、普惠金融等子规划的执行情况,持续优化战略目标路径,督导管理层不断提高战略执行质效。推进GBC+基础工程,“扬长补短固本强基”四大战略布局展现新成效,第一个人金融银行、外汇首选银行、重点区域竞争力提升、城乡联动发展四大战略重点取得新进展。

(二)加强前瞻性研判,科学制定年度经营目标

充分评估分析外部形势变化,审议2023年度经营计划,督促管理层积极应对低利率经营环境带来的挑战,提高财务资源使用效能,多措并举圆满完成目标。2023年,集团总资产、总资本净额、存款、贷款等规模指标的全球领先地位更

加巩固,总市值、净利润继续保持境内可比同业首位,不良率、拨备覆盖率处于较优地位,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三)统筹资本管理,夯实资本实力按照“内源性、外源性、平衡性”资本管理策略,在充分发挥国有大行作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信贷投放和债券投资规模仍将保持较高增速的背景下,审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施配套制度、资本充足率报告、二级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等议案,支持管理层全方位、全视角、多维度统筹做好资本配置、补充和优化工作,不断提升资本管理水平。健全资本节约长效机制,做好资金来源与运用的统筹平衡。

(四)持续完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增强经营活力审议固定资产投资、境外投资增资、集团用工计划等议案,持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释放各经济要素活力,实现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督促管理层持续推进自身改革,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构建均衡协调的客户结构、稳健合理的资产结构、多元支撑的收入结构、创新引领的产品结构和全面融合的渠道结构。支持管理层深入推进数字工行、科技强行建设,开展“信息科技发展与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专题研讨,推动信息科技赋能重点战略,巩固核心优势,提升管理效能。

二、显著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本行董事会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持续关注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需求、新期待,支持和督导管理层结合国家所需、金融所能、工行所长、客户所盼,优化金融供给,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一)强化政策传导,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导向,督促管理层进一步加大全行投融资支持力度,科学合理摆布资金投放,确保金融供给力度够、节奏稳、结构优、可持续。2023年,本行新增贷款达2.85万亿元,同比多增2487亿元,总量和增量均为同业最多,并通过债券、租赁等工具向实体经济引入增量资金超5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二)突出主责主业,精准有力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支持管理层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优化贷款结构。2023年,本行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农、服务业、基建投融资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

均增速,其中制造业贷款增长超8000亿元,中长期贷款占比达七成,总量、增量均为市场第一。

(三)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步伐,提升ESG管理水平推动管理层完善绿色金融治理架构,构建多元化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截至2023年末,本行绿色贷款重点投向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余额突破4万亿元,居同业首位。审议制定本行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围绕“ESG与绿色金融发展”开展专题研讨,督促管理层持续完善ESG战略规划和治理架构,构建“三维一体”的ESG信息披露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增强普惠金融发展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审议制定普惠金融业务年度发展计划,开展“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专题研究,支持管理层加大产品创新、改进服务方式,持续提升金融支持力度。审议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督导管理层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健全客户投诉机制,推动“您身边的银行,可信赖的银行”品牌更加深入人心。

三、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当好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本行董事会始终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督促管理层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推进风险管理系统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一)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研究审议全面风险管理规定、风险报告管理办法、风险偏好评估、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集团并表管理情况与计划、恢复与处置计划等议案,按照“主动防、智能控、全面管”路径,推动“五个一本账”管理,加强“三道口、七彩池”智能信贷风险管控,加强产品风险管理,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加强集团并表管理,持续提升本行风险管理整体性有效性。

(二)强化信用风险管理,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审议通过关于优化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关键参数等议案,听取2022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开展“预期信用损失法”专题研究,推动管理层持续优化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切实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关注集团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和完善,支持管理层加快企业级智能风控平台建设。

(三)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审议本行定期报告等议案,听取经营情况、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价等汇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专题研讨会,支持管理层稳妥有序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强化境外机构风险管理,前瞻关注气候、模型等新兴风险。审议制定本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听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情况汇报,督导管理层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开发利用,持续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

(四)提升内控合规管理水平,提高审计监督质效审议本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案防工作要点、合规风险与反洗钱管理情况、申请评估并实施操作风险标准法等议案,听取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汇报,督促管理层进一步提升内控制度完整性、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重视合规文化建设、提升案防针对性。审议制定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和外部审计师年度履职评价汇报,支持管理层加强内审体系建设。2023年,本行内部审计项目实施更加集约高效,审计报告体系更加多元,审计价值和效能进一步提升。

四、加强董事会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稳健性有效性本行董事会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加强优秀董事会建设,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2023年,本行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案例”“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再次荣获《董事会》杂志“金圆桌奖——最佳董事会奖”。

(一)深入推进董事会建设,不断完善董事会成员架构2023年至年报披露日前,本行有2名执行董事辞任,2名非执行董事连选连任,新增选1名执行董事和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2月,廖林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实现董事会成员平稳有序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调整随董事任职变化同步推进。董事会成员架构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性别、地域、专业及经验等方面的分布具备专业化、多元化的结构性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二)不断增强董事履职能力,促进董事会科学有效决策董事依法合规参会议事,充分发挥战略性、专业性、独立性作用,2023年,本行董事会召开11次会议,研究82项议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41次会议,

研究100项议题,董事会决策效率持续提升;董事还广泛深入参与全行各类会议、活动和培训工作,主动增进与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履职质效不断提升。董事会认真开展董事履职评价工作,全面梳理总结董事履职情况;加强董事履职保障,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三)开展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确保符合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开展了独立性自查工作。根据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文件,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评估。

本行独立董事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席外的其他职务,与本行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扎实做好信息披露,持续提升公司透明度

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及时和公平的原则,稳妥有序做好信息披露。审议通过本行定期报告,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展现本行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最新成果。积极参与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投资者沟通交流活动,推动对于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共识。

2024年,本行董事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要求,坚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按照“48字”工作思路,努力开创工商银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六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2024年3月27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本行监事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深入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全面落实、有效传导监管要求,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提升质效,合规高效履职,助力全行“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防风险、开新局”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以高质量公司治理监督推动本行稳健经营、风险防控和转型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监管要求,切实履行好监事会法定职责

(一)监事会运作合规高效。科学制定监事会2023年会议计划,系统谋划监事会工作。做好会议议题规划管理,2023年监事会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履职评价报告、发展战略评估意见报告等17项议案,听取本行经营情况、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等34项汇报,审阅本行2023年季度监督情况、监事会调研情况和监事会监督建议落实情况等35项专题报告。精选议题、聚焦重点,加强了对本行非息收入、气候风险管理、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及制度建设、金融市场业务和风险管理、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等情况的监督关注,充分发挥会议监督效能。根据监管要求,明确战略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管理、资本管理和资本高级计量等重点监督事项,优化监事会战略监督、财务费用监督机制,完成发展战略和信息披露专项评估。

(二)监事会成员勤勉尽职。监事会成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监督工作。按时参加监事会会议,认真研究审议各项议案和专题报告,围绕重点事项深入研究讨论,充分发挥会议议事效能,客观公正发表意见,恰当行使表决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高级管理层有关会议,出席董监事沟通会、全面风险管理专题研讨会,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提出审慎意见和监督建议。结合严监管形势和监管检查发现问题,从强化监督独立性、有效性角度,将监管要求融入监事日常履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经营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业务、关键环节,牵头深入开展多项监督调研,注重调研成果应用和调研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有效推动业务发展。注重加强科学

理论武装和实践总结,积极关注宏观政策、市场动态、热点事件,学习借鉴同业经验,积极参加公司治理、反洗钱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外部监事在本行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符合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审议,综合评价监事履职能力、履职表现和履职贡献,2023年度3位监事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严格按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程序,做好监事辞任工作。加强监事关联关系管理,及时对外更新披露监事相关信息。全面对标监管要求,深入总结监督实践,进一步厘清监督和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宗旨目标、机制流程、方式方法,指导修订《日常监督流程手册(2023年版)》与《专项调研工作流程手册(2023年版)》,健全机制、创新方法、细化措施、完善流程,加强和规范日常监督工作,提升专项监督调研和监督分析的标准化、规范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履职重点专题汇报机制,拓展深度广度。注重监督成果转换,深化科技赋能,确保监督高效到位,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平台的职能作用。

(四)持续提高监督效能。监事会积极推动本行不断完善“党委全面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依法监督,管理层负责经营”的公司治理格局,持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监事会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有关部门发送监督建议函14份,提出五十余条监督建议,根据专项调研,共提出39个问题,33条针对性工作建议。全年共编发《监事会工作要情》10期,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部门、机构及时通报监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监事会监督意见和建议,通过文件批示、执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研究改进措施,相关业务部门积极主动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定期向监事会反馈工作措施和整改进展,有效实现公司治理监督与我行经营发展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充分体现监督价值,充分体现本行公司治理机制运作高效,各治理层交流顺畅、沟通有序,保障本行稳健经营,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二、强化履职监督

(一)加强日常履职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有关会议、调阅材料、查阅系统等方式,持续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治理细则,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建议,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况。重点聚焦本行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和维

护金融稳定压舱石作用,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防风险、开新局各项工作,落实国家重大部署和推进全行战略实施,推动经营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大对普惠、绿色、科创、制造业、乡村振兴等领域金融支持,以及公司治理体系运作等情况。

(二)做好战略评估和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专项评价。根据监管要求,持续关注本行“十四五”时期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战略传导以及“扬长补短固本强基”战略布局、四大战略重点和GBC+基础性工程实施情况,对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持续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重点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及时、公平等原则及具体要求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项评价意见。

(三)有效开展年度履职评价。监事会将履职评价工作作为全面了解本行公司治理、经营情况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抓手,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科学有效原则,高度重视、有序推进、高效协调,从年度履职评价方案制定、履职访谈安排、评价打分、报告报送和结果应用等各环节有力推进各项工作,深入访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行部室总经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审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报告,结合日常履职监督情况,全面了解、总结评价我行公司治理层履职成果,形成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评价报告,及时反馈个性化评价意见,并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报告,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各方不断提升履职效能。

(四)开展本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情况专题调研。调查了解本行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进展,从公司治理监督视角,关注战略实施推动、差异化信贷政策、产品创新机制、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一体化触达服务体系等体制机制性问题,提出推动战略深化实施和协同发力等工作建议,在推动战略实施、深化结构调整、提升经营质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开展网点竞争力提升专题调研。加强对关乎全行改革发展大局的基础性工程实施情况监督,分析研究本行网点竞争力提升工作情况,重点关注网点管理体制顶层设计、网点转型和运营改革、网点考核和员工激励机制、资源配置机制等问题,提出加强顶层设计、为基层赋能减负、优化激励机制、完善资源配置机制等工作建议,推动提升网点管理效能与价值贡献。

三、强化财务监督

(一)认真审核定期报告。关注最新监管政策、会计准则要求及对本行的影响,定期听取全行经营情况和财务报告审计结果汇报,认真审核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重点关注资产质量变化、存贷款利率调整、境外及控股机构经营等情况,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情况,开展外部审计师年度履职评价,提出工作要求。

(二)扎实做好重要财务活动监督。关注经营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制定和执行,资产购置、处置和核销,附属机构设立及增资,发行资本补充工具等重大事项的审批及执行情况,抽查资产购置和租赁、大额费用支出等会计核算情况。定期分析全行主要资产负债、财务收支指标变化及同业对比情况,关注绩效考评、费用分配等财务资源配置机制运行情况,专项听取非利息收入、金融市场业务有关情况汇报,提出工作建议。

(三)做实预期信用损失管理监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管理履职尽责情况,关注预期信用损失法相关管理制度、重要政策的制定、审批和执行情况,听取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优化、阶段划分、关键参数等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促进提升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质量,及时充足计提信用风险损失准备。

(四)开展财务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题调研。研究财务费用管理机制运行、费用资源投入效能情况,了解财务费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完善营销资源统筹管理、提升费用使用效能、持续健全财务费用管理机制、加快数字化建设进程等相关工作建议,促进加强费用规范管理,提升财务资源配置效能。

(五)开展集中采购管理情况专题调研。了解集中采购管理机制建立及运行、关键环节风险管控等情况,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进一步提高对采购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各环节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供应商管理和采购精细化管理、提升采购质效等工作建议,促进强化集中采购风险防控,提升采购规模效益。

四、强化风险监督

(一)持续强化风险治理体系监督。加强对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治理架构建立

和完善情况监督,重点关注风险管控机制、风险管理战略、风险偏好及其传导机制、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资本管理、并表管理体制机制以及集团落实“五个一本账”要求、完善“四管齐下”措施和“主动防、智能控、全面管”风险管理要求等情况,定期监测主要风险指标达标情况,关注分析监管政策调整及其对我行有关业务经营的影响,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升级。

(二)扎实开展实质性风险监督。关注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本行资产质量的影响,强化对9+X类风险的监督,重点加大对信用风险管控情况的监督,注重揭示全局性、系统性、根源性和趋势性风险隐患,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点关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市场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按月跟踪监测主要风险指标数据,审阅流动性管理情况和管理策略报告、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情况和管理策略报告、汇率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等,听取金融市场业务、理财业务经营发展和风险管理情况汇报,提示主要业务风险,确保集团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的稳健性。对监管关注的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信用卡、理财等业务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和房地产风险状况开展专题调研和风险分析,听取房地产业务发展与保交楼情况等专题汇报,重点关注本行在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风险管理意见或建议,跟踪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促进我行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加强表外业务监督,定期调阅业务发展情况,跟踪监测指标数据,听取集团表外业务风险及制度建设情况专题汇报,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表外业务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重点关注表外业务发展战略、治理架构、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等,促进表外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审阅本行压力测试开展情况、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了解不同场景下的压力测试结果及对集团的影响,重点关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压力测试管理中的履职情况,关注压力测试场景设置的合理性和测试过程的科学性,及时提出风险管控建议。

(三)加大资本管理情况和内部风险计量体系验证情况监督。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审阅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风险计量验证与模型管理情况报告,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情况的汇报,重点关注资本计量管理、经济资本分配机制和内部风险计量体系,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资本管理、资本计量

高级方法管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以及内部风险计量体系验证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促进提升集团资本管理和内部风险计量水平。

(四)加强集团并表管理监督。审阅年度并表管理情况和工作计划,赴相关并表机构开展现场调研,跟踪监测重点并表机构,尤其是非银子公司和境外机构的风险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并表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和运行有效性,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并表管理相关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董事会对集团及各附属机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提升集团并表管理能力。

(五)开展本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风险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分析研究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基本情况、结构分布、管理机制、政策执行、风险管控等情况,发现管理机制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严守政策底线、完善顶层设计,深化政银企沟通、加快风险化解,夯实风险监测、强化联防联控,优化久期管理、提升风险收益等建议,有效促进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风险管控水平。

(六)开展本行县域支行竞争力情况的专题调研。分析研究县域支行竞争力现状、管理机制、发展模式、产品创新、渠道布局和数字化运营能力等情况,发现制约县域支行竞争力提升的主要因素,提出加强对县域支行发展的战略性重视、实施倾斜化资源配置和加强县域支行基础保障等建议,推动我行县域支行竞争力稳步提升。

五、强化内控监督

(一)强化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监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履行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职责情况。重点关注集团合规文化建设、内部控制体系充分性和有效性、制度体系完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作用发挥、监督检查体系运作、智能内控赋能等方面,审核集团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内控合规审计结果汇报,审阅内控合规工作情况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加强行内监督资源共享联动,推动集团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完善。

(二)深化重要领域和重点机构内控合规管理监督。加强案防管理、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治理、员工行为管理、信息科技系统等重要领域内部控制监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关注境外机构、综合化子公司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与运行有效性,分析监管评价、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关注内部控制管理缺陷及合规管理工作不足,提出监督建议,

促进集团内控合规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三)加强数字工行建设与网点运营改革等转型发展中心工作的内控监督。持续跟进全行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和成效进展,重点关注转型工作评估机制建设、信创转型发展、科技风险管控、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听取全行金融科技及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情况工作汇报,提出工作建议,促进数字工行加速建设。监督网点运营改革工作实施情况,分析研究网点竞争力提升核心指标数据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进展,关注“网点通”信息系统整合优化等方面,助力基层网点机构经营发展。

(四)开展重点机构内控合规管理情况专题调研。选取境内重点分支机构,充分了解分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体制机制运行情况,提出优化内控评价体系、夯实合规管理基础、增强专业条线内控合规管理力度、加快推进科技赋能、提升合规人员履职能力等工作建议。

(五)开展本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及内部控制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全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及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提出深化政策传导落实,统筹协调推进普惠业务发展,建立健全普惠业务工作机制,强化普惠业务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推进数字普惠建设,赋能基层机构业务拓展和风险管理,稳步推进全行普惠业务高质量发展,助力“普惠金融”大文章建设等工作建议。

六、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意见

(一)董事会履职评价意见

2023年,董事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持续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积极推动本行“十四五”规划与国家战略有效衔接,深入实施“扬长补短固本强基”战略布局和战略重点,纵深推进改革创新转型,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勤勉履职、高效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全行统筹发展与安全,当好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压舱石。

董事会坚持战略引领,积极推动本行“十四五”规划与国家战略有效衔接,推动全行深入实施“扬长补短固本强基”战略布局和第一个人金融银行等战略重点,扎实推进GBC+基础性工程,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突出主责主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指导和支持管理层有效传导经济金融政策,加大对普惠、绿色、

科创、制造业、乡村振兴等领域金融支持。严格落实资本管理监管新规要求,修订信用风险内部评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等管理办法,夯实资本管理制度基础。落实监管要求推动预期信用损失法深化实施,定期审批预期信用损失法重要模型及关键参数。推动完善模型管理、提升数据质量,支持管理层优化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和操作风险标准法计量。定期开展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审议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支持管理层稳妥有序发行资本工具,本行资本充足率保持在稳健合理水平。高度重视全面风险管理,动态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压力测试管理、风险报告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等制度,批准流动性风险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策略,关注集团风险偏好及风险监管指标执行,推动管理层做好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加大集团气候风险、模型风险、产品风险、表外业务风险等新兴领域风险管理力度,支持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9+X”全面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落实。汲取欧美银行风险事件教训,持续关注国内外金融环境变化、市场流动性波动以及本行流动性风险状况,督导加强境外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做好风险预判。推动将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压力测试结果在资本规划中的应用,强化对境外机构、综合化子公司、境内分行的压力测试工作要求。跟进声誉风险相关事件进展,督导管理层妥善处置。定期听取集团并表管理、附属机构监管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审慎决策境外机构股权投资等重大事项,推动管理层强化对附属机构穿透管理,提升集团并表管理质量。重视合规文化建设,健全从业人员行为管理长效机制,督导落实监管整改要求,提升内控制度执行力度。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及时聘任外部审计团队,推动拓展内外部审计广度和深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组织股息派发工作,切实保障股东权益。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听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督导管理层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动态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运作机制,调整优化董事会成员架构,着力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和稳健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完善议题管理,深入开展研究讨论,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建议董事会继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的“八个坚持”要求,紧密结合中央关于做好“五篇大文章”的工作部署,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强化高质量履职能力建设,聚焦战略制定实施和重大风险防控,推动全行战略落地和经营转型,打造强大的金融机构,服务好金融强国建设。

(二)董事会成员履职评价意见2023年,董事会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行章程、治理细则及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参会议事,忠实勤勉独立履职,科学审慎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维护本行、股东、员工、消费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为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各位董事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开展履职工作,按时出席会议,认真研究审议各项议题,审慎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全行战略规划、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情况,注重发挥自身业务领域特长发表专业意见,助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推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落实到位。执行董事认真履行决策和执行双重职责,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积极推动本行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科学审慎决策全行重大战略、重大事项、重大风险,推动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地执行。非执行董事立足国有出资人派驻代表职能,注重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聚焦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本行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围绕资产和收入结构优化、普惠金融、风险预警等专题开展调研,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围绕发展战略、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境外监管沟通、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结合国际化视野和专业优势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经监事会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全体成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建议董事会成员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前瞻研判经济金融形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聚焦战略制定实施和重大风险防控,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助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和全行高质量发展。

(三)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意见

2023年,高级管理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48字”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

统筹推动“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防风险、开新局”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扬长补短固本强基”战略布局和战略重点,圆满完成全行经营计划和工作任务。

高级管理层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发挥货币政策传导主渠道作用,科学安排投融资总量、结构和节奏,精准稳定支持制造业、战新、绿色、普惠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力助推实体经济回升向好。深入实施“扬长补短固本强基”战略布局以及第一个人金融银行等战略重点,扎实推进GBC+基础性工程,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完善客户服务营销体系,纵深推进经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资本管理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健全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认真开展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推进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和操作风险标准法计量持续优化,全年各项资本指标良好,资本充足率保持国内同业首位。持续优化“五个一本账”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四管齐下”措施,坚持“三道口、七彩池”智能信贷风险管控,助力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各类风险总体可控。不断升级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机制和系统,强化境外机构和非银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控,保持合理充裕的流动性储备,集团流动性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持续提升。持续完善压力测试管理体系,规范压力测试管理流程,不断拓展压力测试结果应用,为前瞻性风险管控提供有效支撑。坚持将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统一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基本管理制度,明确表外业务风险治理架构,推进表外业务风险防控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风险并表、财务并表、资本并表和内部交易管理,持续提升并表机构公司治理水平,集团并表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运行更加有效。不断强化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推进员工异常行为有效排查,加强员工案件风险管控。优化消保考核和评价指标,扎实开展投诉问题根源治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议高级管理层继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八个坚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稳妥有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助力本行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

(四)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评价意见

2023年,高级管理层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廉洁从业各项要求,依法合规行使经营管理权,忠实勤勉履职,团

结协作,认真贯彻行党委和董事会决策部署,顺利完成经营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积极维护本行、股东、员工以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激烈的同业竞争,各位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尽责,自觉把工作放到中国式现代化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深入实施集团发展规划,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投融资支持力度,精准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改革创新转型,推动全行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升级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为全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经监事会审议,2023年度高级管理层全体成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建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化集团战略规划实施、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领域聚力发力,为建设金融强国、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贡献力量。

七、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成员勤勉忠实履行职责,未发现其履职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年度报告编制情况

本行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实际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报告和议案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情况

监事会对本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对报告没有异议。

(八)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遵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除以上事项外,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有关事项没有异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七

关于选举廖林先生连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董事会廖林先生的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连选连任。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5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廖林先生连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廖林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执行董事。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4年5月23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的相关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廖林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廖林先生执行董事新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廖林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廖林先生简历廖林,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廖林先生自2024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9年11月起历任本行副行长,副行长兼任首席风险官,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1989年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副行长,宁夏分行行长,湖北分行行长,北京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首席风险官、副行长兼任首席风险官。

廖林先生毕业于广西农业大学,获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八

关于选举刘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5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珺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4年5月23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的相关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刘珺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刘珺先生的执行董事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刘珺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刘珺先生简历刘珺,男,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刘珺先生自2020年8月至2024年5月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自2020年7月至2024年5月任交通银行行长。刘珺先生曾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曾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

刘珺先生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九

关于选举钟蔓桃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钟蔓桃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钟蔓桃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4年4月30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的相关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钟蔓桃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钟蔓桃女士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钟蔓桃女士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钟蔓桃女士简历钟蔓桃,女,中国国籍,1978年3月出生。钟蔓桃女士2001年7月进入中国进出口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人事教育部、办公室、对外优惠贷款部、评估审查部、评审管理部、公司客户部工作。2008年起先后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评估审查部评审三处、评审一处副处长。2011年起先后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评审一处、评估二处处长。2016年起先后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评估审查部副总经理、评审管理部副总经理、公司客户部副总经理。

钟蔓桃女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十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金监总局和证监会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关联交易信息报告要求,本行拟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关联交易制度体系和管控机制建设、关联交易系统应用和数据治理、关联交易日常管理等工作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第二部分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统计分析情况,主要依据金监总局以及证监会的信息报告要求,对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认定情况、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关联法人授信类和非授信类交易进行分类汇总。从交易执行情况来看,报告期内,我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有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我行和股东整体利益;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金监总局的监管规定和沪港两地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或需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专项报告》须分别向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汇报,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专项报告。《专项报告》已提交本行2024年3月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现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汇报。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23年,本行严格遵循国家金监总局、中国证监会关联交易监管法规及沪、港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全面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巩固管理机制、优化信息管理系统,强化风险管控手段,持续提升集团关联交易治理效能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将本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效、独立运作,规范履行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一是听取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并就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专题审阅。二是2023年共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我行关联方的议案》,及时确认本行关联方变动情况。

(二)向股东大会汇报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为规范执行金监总局和证监会关于关联交易信息报告要求,本行于2023年初拟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对报告期内本行治理层履职情况、落实监管新规、优化管理系统、常态化开展合规审查、加强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总结,并对报告期内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数据进行了全面统计分析。报告经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阅通过后,于2023年6月由本行董事会提交股东年会审阅。

(三)进一步健全巩固关联交易制度体系和管控机制。一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关联交易监管新规,以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金监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为统领,以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为标准,推动集团内控股公司及各境外分行结合所在国、所属行业、上市地监管机构要求及我行制度办法,建立健全与自身公司治理架构、内部控制体系、业务性质规模相适应的关联交易制度体系和管控机制;同时,在不同机构和不同管理层面实施充分和差异化的制度培训,通过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对境内机构内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

境外机构合规官等累计6000余人开展了中英文不同版本的关联交易专项培训,系统传导管理要求,强化关联交易合规意识和风控履职能力。

二是强化关联交易组织统筹管理,以总行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联席会议机制为平台,研究审议关联交易规模预估、关联交易工作总结、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流程等重点事项,在管理层面强化关联交易统筹协同,以强化落实为导向,压实关联交易主体责任,强化前中后台、三道防线联防联控,分类施策推动境外分行和控股机构深化关联交易治理,持续提升集团一体管控能力。同时,对关联交易管理对应的总行重点部门、重点分支机构召开专项沟通会和日常辅导,对综合化子公司关联交易治理架构和管理能力开展合规有效性风险评估,对重要的关联交易管理事项开展事前审查和事中监督监测,抓实关联交易管理联防联控工作效果。

(四)统筹推进关联交易系统应用和数据治理。一是组织、督促和指导集团内各境内外机构和综合化子公司以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做好日常基础管理,持续维护管理系统的有效使用,稳定保持全行关联交易活跃用户1万余个。二是持续优化系统取值规则开发,累计部署451项数据抓取规则,实现覆盖全行17个业务系统和501项产品种类的关联交易数据的自动统计抓取(其中2023年新增部署抓取规则13项,并新覆盖投行业务领域数据)。三是严格落实金监总局“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数据填报规范”要求,持续优化监管报表录入和统计功能,进一步提高监管数据统计的精准性,全年向监管部门报送监管报表和监管数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五)扎实做好关联交易审查和审计工作。一是强化关联交易事前管控,报告期内持续开展关联交易合规审查,对集团各级机构提交的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开展合规审查和合规咨询,对信贷、投资、并购、科技服务等重要经营事项识别关联交易合规风险,估算风险敞口,提出管理建议和事前风险提示,有利支持各级机构和部门在业务决策中做好关联交易风险防范与管理。二是常态化开展关联交易自查,参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全行开展紧盯违规交易、利益输送、信息漏报等问题排查,持续提升关联交易风险防控能力。三是依据关联交易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本行在报告期内完成2023年度集团关联交易审计项目,重点对关联方识别与统计、关联交易报送及时性与规范性等实施了审计评价,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三道防线管控合力。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统计分析情况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报告期内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确认,本行新增关联自然人1739人,退出关联自然人1252人;新增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1106家,退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261家。截至2023年末关联方数量见表1:

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方数量

单位:名/家

关联方口径

关联方口径关联自然人数量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数量
金监总局口径30521184
上交所口径16550
联交所口径11619
全监管口径30721195

(二)关联交易统计情况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合计65108.35亿元,较上年(20999.23亿元)增加了210.05%,交易规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金监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于2023年

日正式实施后,工银集团各境内外子公司被认定为关联方,关联法人数量增加了242.41%,关联自然人数量增加了18.52%,对应的日常业务被认定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发生额与关联方数量增加呈现正相关的趋势。

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有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和股东整体利益;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金监总局监管规定,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或需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报告期内,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主要包括发放贷款(消费类贷款、住房类贷款等)以及贷记卡透支等。

报告期内,本行向金监总局规则项下的关联自然人累计授信类交易发生金额合计5821.6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自然人贷款余额合计4795.66万元;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自然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累计透支余额1630.87万元。

交易监测数据反映,报告期内本行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自然人贷款资产质量均显示“正常”,贷记卡和准贷记卡透支金额均未显示逾期;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并不优于对非关联自然人同类交易进行。具体情况见表2:

表2:2023年本行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统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统计口径

统计口径贷款余额贷记卡透支余额交易余额
金监总局口径4795.661627.936423.59
上交所口径0.0020.5420.54
联交所口径0.008.148.14
全监管1口径4795.661630.876426.53

2.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信类交易。报告期内,本行对关联法人授信类业务类型主要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债券投资、担保类、其他授信

等日常表内外业务,累计发生金额合计32077.8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方授信交易余额合计9014.08亿元。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业务类型分布情况见表3:

表3:报告期内关联法人授信类交易主要业务类型分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全监管口径是指对金监总局、上交所和联交所规则项下关联方的全口径统计,并剔除了重复部分。

根据《银行业保险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数据填报规范》,关联法人授信类业务类型主要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保函、贷款承诺、证券回购、拆借、其他授信等13种。其他授信类关联交易产品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同业拆借、资金拆借、债券质押式回购、票据、贵金属业务等。

业务类型报告期发生额报告期末余额
贷款(含贸易融资)13126443.9313220799.54
债券投资4128388.2513254630.27
保理2632699.271930442.256
贷款承诺945573.63814977.22
保函321998.44632882.09
其他授信299612899.6060269193.33

从交易结构来看,报告期内,与工银亚洲、华商银行的同业拆借、资金拆借业务、与工银金融的债券回购业务等,构成了本行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信类交易的主体;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信类交易余额主要是贷款(含贸易融资)、债券投资、其他授信,余额分别为1322.08亿元、1325.46亿元、6026.92亿元,余额占比分别为14.67%、14.70%、66.86%。

综上分析,报告期内本行关联法人授信类交易未对集团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各类监管规则下的授信类交易风险分类均显示正常,利率定价遵循公允、公开的商业原则,未发生致使全体股东及本行整体利益受损的交易行为。

3.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授信类交易。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授信类交易类型(金监总局口径)主要包括资产转移类、服务类、存款和其他类,累计发生金额合计33029.9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各监管规则项下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授信类交易余额合计4096.38亿元。非授信类交易类型分布情况(金监总局口径)见表4:

表4报告期内关联法人非授信类交易类型分布(金监总局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型

交易类型3报告期发生额报告期末余额
资产转移6274916.47503278.93
服务401770.01218062.32
存款及其他323622881.7237477240.28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授信类交易余额主要是存款和其他类业务,主要的交易对手包括工银标准、中国银联、工银澳门等。报告期内,本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定价的规定,严格遵循金监总局、上交所、联交所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各项交易价格符合诚信、公允原则,未偏离独立第三方报价或本行服务收费标准,有效保障了本行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4.监管指标遵循及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金监总局规则项下的单一关联方最大授信交易余额为1938.11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

其中,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信贷资产及收益权买卖,服务类关联交易业务类型主要为技术与基础设施服务、信息服务等,存款及其他类关联交易业务类型主要包括存款、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4.11%;对金监总局规则项下的单一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的最大合计授信交易余额为2198.21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5.01%;对金监总局规则项下的全部关联方授信交易余额为8820.65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20.11%,均未超过金监总局授信类关联交易敞口上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十一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2023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以国际化视野和专业化能力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附件: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定邦)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绍信)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思)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祖六)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德霖)

附件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定邦)2023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本人自2015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2023年同时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曾任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证监会主席,国际证券管理机构组织技术委员会主席,香港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主席,环球数码创意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领汇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司库、理事会成员,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主席。获伦敦大学法律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和香港岭南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为香港证券学会荣誉院士、香港金融学院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和香港资深大律师,并具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资格、美国加州执业律师资格。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

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梁定邦2/211/115/5-8/88/85/53/3-5/5

注:(

)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行内有关部门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关于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详细听取关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等方面的汇报,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年度业绩发布会、季度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沟通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风险合规、数字化转型、国际化战略、人才管理等情况。此外,本人围绕本行国际化经营发展,多次与境外监管机构开展沟通交流。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与管理层围绕本行ESG与绿色金融、信息科技、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全面风险管理、集团国际化发展战略实施等情况开展六次专题交流。本人赴本行新疆喀什分行开展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并与分管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持续推动董事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强防控金融风险、提升风险管理机制的前瞻性,重视和强化境外机构风险与合规管理,协助董事会督导管理层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持续加强合规建设,提升风险管理与防控的能力,得到本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行内外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批准本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

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以及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Walter)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段红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以及聘任田枫林、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的相关议案,确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实施。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梁定邦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绍信)2023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本人自2016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2023年同时担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主席及首席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内地及香港执行主席及首席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全球领导委员会五人领导小组成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区主席、恒生管理学院董事兼审核委员会主席、香港公开大学校董会副主席、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香港赛马会董事会成员、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敏华控股有限公司、信义玻璃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毕业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香港公开大学颁发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本人为香港太平绅士,拥有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是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以及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杨绍信2/210/11--7/87/85/5-3/44/5

注:(

)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行内有关部门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关于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详细听取关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等方面的汇报,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年度业绩发布会、季度业绩说明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风险合规、数字化转型、国际化战略、人才管理等情况。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与管理层围绕本行全面风险管理、集团国际化发展战略实施等情况开展三次专题交流。本人围绕“应对风险挑战,进一步加强在欧机构风险管控,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主题,赴法国、德国开展工作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形式,深入了解本行分支机构相关情况,并以调研报告的形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客观性,督促本行强

化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管理,协助董事会确保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依法合规,得到本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3年,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行内外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批准本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以及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Walter)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段红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以及聘任田枫林、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的相关议案,确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实施。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履职贡献,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合法权益,为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杨绍信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思)2023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本人自2017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2023年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调统司副司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获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EMBA,高级经济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沈思2/210/11--7/87/8-2/34/45/5

注:(

)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3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行内有关部门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关于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详细听取关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等方面的汇报,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为敦促外部审计师提升工作质效,本人专门约见外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求德勤立足审计独立性和专业性,有效发挥外部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全球审计工作统筹。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风险合规、数字化转型、国际化战略、人才管理等情况。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与管理层围绕ESG与绿色金融、信息科技、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全面风险管理等情况开展五次专题交流。

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提出关于提升审计价值和效能,助力提升集团合规经营水平,促进内审、外审之间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优化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建议,得到本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行内外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持续加强对

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2023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批准本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以及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Walter)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段红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以及聘任田枫

林、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的相关议案。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的相关议案,确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实施。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对本行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勤勉义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沈思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祖六)2023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本人自2019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2023年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高级经济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清华大学教授兼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联执主任、北京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兼职教授、高盛集团合伙人及大中华区主席、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原南华早报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独立董事、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长、瑞银集团董事、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自然保护协会亚太理事会联执主席、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董事,以及美国外交关系协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哈佛大学全球顾问委员会、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Mossavar-Rahmani商业与政府研究所、哥伦比亚大学Chazen国际商业研究所成员等。获清华大学工程科学硕士学位、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

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胡祖六2/210/114/5-5/8-5/52/3--

注:(

)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行内有关部门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关于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详细听取关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等方面的汇报,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风险合规、数字化转型、国际化战略、人才管理等情况。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与管理层围绕本行ESG与绿色金融、信息科技、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高级管理层成员选任工作等情况开展五次专题交流。本人围绕“应对风险挑战,进一步加强在欧机构风险管控,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主题,赴法国、德国开展工作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形式,深入了解本行分支机构相关情况,并以调研报告的形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有序推进董事变更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不断优

化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得到本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组织落实。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3年,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行内外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批准本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以及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Walter)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段红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以及聘任田枫林、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的相关议案,确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实施。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职,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本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本行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胡祖六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德霖)2023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本人自2022年9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2023年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渣打银行亚洲区副主席等职务。现任圆币钱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易信连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香港汇德收购公司主席、香港Web3.0协会创会会长、香港金融学院高级顾问、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校董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副主席、香港中文大学中大创新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获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荣誉院士、香港城市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岭南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树仁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中文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银紫荆星章、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金紫荆星章,为香港银行学会资深会士、香港金融学院院士,获亚洲金融科技师学会(IFTA)颁发“金融科技成就大奖”、《亚洲银行家》颁发“领袖终身成就奖”。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陈德霖2/211/114/5-7/87/8---5/5

注:(

)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高度重视本行内外部审计工作,与行内有关部门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关于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详细听取关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外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价等方面的汇报,提出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指导本行内审、外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与董事长举行的没有其他董事参加的专题座谈,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风险合规、数字化转型、国际化战略、人才管理等情况。此外,本人围绕本行国际化经营发展,多次与境外监管机构开展沟通交流。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动,与管理层围绕银行机构风险事件、全面风险管理等情况开展五次专题交流。本人围绕“应对风险挑战,进一步加强在欧机构风险管控,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主题,赴法国、德国开展工作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形式,深入了解本行分支机构相关情况,并以调研报告的形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持续关注资本工具计划发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资本充足率管理、利润分配方案等战略性重大事项,提出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和研判、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等建议,得到本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组织落实。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本行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以及行内外培训,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2023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批准本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行未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以及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Walter)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段红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以及聘任田枫林、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的相关议案,确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实施。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诚信、独立、勤勉履行职责,对本行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切实维护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陈德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十二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2023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以下简称《授权方案》)的相关规定,本行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授权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实。

总体来看,本行董事会严格遵循《授权方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谨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授权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超越权限审批的事项。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3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已提交2024年2月29日董事会会议,现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汇报。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十三

关于2023年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年度评估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和《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年43号)规定,商业银行董事会每年应就主要股东(含大股东)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金融监管总局。据此,我行对汇金公司、财政部、社保基金理事会

进行了年度评估。

我行围绕股东资质情况、股东责任履行、信息披露等对三家主要股东(含大股东)分别进行了年度评估并形成相应评估报告(详见附件)。经评估: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资质优良、依法合规履行股东责任、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符合金融监管总局对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大股东)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发挥股东作用,有力支持和指导我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助力我行高质量发展。

《关于2023年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年度评估的汇报》已提交2024年4月29日董事会会议,现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汇报。

附件:关于主要股东(含大股东)2023年度评估的报告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我行主要股东(持股5%及以上)为汇金公司(及汇金资管合计持股35.08%)、财政部(31.14%)和社保基金理事会(A+H股合计持股5.38%)。其中,汇金公司和财政部系大股东(持股15%及以上)。

附件:

关于主要股东(含大股东)2023年度评估的报告2023年度,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积极发挥股东作用,有力支持和指导我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风险防控、持续深化改革发展,助力我行高质量发展。经评估,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符合金融监管总局针对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大股东)的相关规定。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们围绕股东资质、股东责任、信息披露等逐条进行了评估,具体结果如下:

一、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资质优良

1.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汇金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

2.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清晰透明。

汇金公司全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依据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彭纯,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8,282.09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7109329615。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与31日,汇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我行股份比例35.08%,是我行主要股东和大股东。

财政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主管国家财政收支、制定财税政策、进行财政监督等事宜的宏观调控部门。截至2023年12与31日,财政部持我行股份比例31.14%,是我行主要股东和大股东。

社保基金理事会成立于2000年8月,是财政部管理的事业单位,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法定代表人刘伟。经国务院批准,

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社保基金理事会受托管理以下资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截至2023年12与31日,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我行股份比例5.38%,是我行主要股东。

3.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我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4.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定期在我行年报上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依法合规履行股东责任

1.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未经批准的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以及其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在我行年报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2.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所持我行股票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上市,并均为流通股,可依法合规在交易所转让。

3.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均是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投资主体,不受“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的限制。

4.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入股商业银行没有遵守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持股比例要求。

5.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3)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

(4)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

(5)拒绝或阻碍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

(6)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

(7)其他可能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6.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使出资人权利,未滥用股东权利干预或利用其影响力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未越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或利用影响力干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存款人、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和财政部向我行派出的股权董事在其他商业银行和其他关联机构任职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社保基金理事会未向我行派驻董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8.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与我行的交易在年报披露,接受社会监督。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未利用其对我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

9.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未质押我行股权。

10.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未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金融产品持有我行股份。

11.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或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在我行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我行对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及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不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五。其中,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非我行授信客户。

12.2023年度,汇金公司继续履行不竞争承诺,无违反承诺的行为;社保基金理事会继续履行A股划转股份禁售期承诺,无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我行提供以下信息:

1.股权结构;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变动情况;

3.名称变更;

4.合并、分立;

5.其他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变化或导致所持我行股权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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