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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19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3号嘉必优葛

店分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
普通股股东人数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9,917,7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9,917,773
79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7.4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7.4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德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其中董事易德伟、杜斌、王华标、陈向东、苏小禾现场出席,董事王逸斐、张春雨、李春、刘圻以通讯方式参与。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其中监事姚建铭、陈静现场出席,监事吴宇珺以通讯方式参与。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易华荣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李翔宇、耿安锋、马涛、汪志明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9,917,57399.99972000.0003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9,874,53399.945843,2400.0542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9,917,57399.99972000.0003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9,917,57399.99972000.0003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9,874,53399.945843,2400.0542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9,917,57399.99972000.0003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9,874,53399.945843,2400.0542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5,458,60899.942743,2400.0573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9,874,53399.945843,2400.0542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85,35099.95882000.041200
7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442,31091.094643,2408.905400
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442,31091.094643,2408.9054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议案7、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的议案,相关股东均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公望 、张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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