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35.5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34.60元/股
? 通22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6月14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0085 | 通22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2024/6/13 | 2024/6/14 |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6月6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3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2024年6月14日起恢复转股。
一、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8号文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0万张,发行总额1,2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通22转债,债券代码:11008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通22转债”自2022年9月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通22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9.27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通22转债”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转股价格为35.50元/股。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由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501,977,571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082,326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4,481,895,245股,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5元(含税)来计算,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56,115,196.725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因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情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9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将触发《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由此导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派送现金红利,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需相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35.50元/股),D为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901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规则,调整后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35.50-0.901≈34.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4日生效。“通22转债”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期间停止转股,2024年6月14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