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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6元/股(含)?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5.44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6月6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56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7)。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91,540,875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4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45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方案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5.4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6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计算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91,540,829×3.1)/891,540,875≈3.10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891,540,829×0.45)/891,540,875≈0.45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56-3.10)÷(1+0.45)≈105.44元/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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