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钜盛华实业”)、傲诗伟杰有限公司(即原深圳市银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为傲诗伟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诗伟杰”)通知,称其持有的公司股
票已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钜盛华实业、傲诗伟杰于 2011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分别将所持深振业 A 6607.43 万股、
3285.07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前述股份质押已解除,各方
已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前
述股份质押注销手续。
二、2012 年 12 月 25 日,钜盛华实业、傲诗伟杰分别所持深振业 A86,026,654
股、42,706,000 股股份(合计 128,732,654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1% )
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用于钜盛华实业在该银行的
融资担保。各方已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了前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 2012 年 12 月 25 起至 2013 年
8 月 29 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钜盛华实业、傲诗伟杰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利通”)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92,892,76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15.00%,质押冻结股票为 192,732,65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99%,其
中钜盛华实业持有公司股份 86,026,65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69%,质押冻
结股票为 86,026,65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69%;傲诗伟杰持有公司股份
42,706,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2%,质押冻结股票为 42,706,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2%;华利通持有公司股份 64,160,08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4.99%,质押冻结股票为 6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