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风险提示: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达到23.77%,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1、控股股东变更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济高控股”)通知,为打造济南高新区上市公司投资管理平台,济高控股、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济高(济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济高资本”)。济高控股拟以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用于向济高资本出资,将合计持有的玉龙股份230,070,0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济高资本。本次权益变动后,济高资本将直接持有公司230,0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38%,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的《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经有权国资审批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函证核实,“除你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事项外,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尚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除上述情形,未发现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