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吴开路8号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莫建平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98,46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3344%。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85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46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773%。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00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8,4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0%;反对2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4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43%;反对2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吕万成律师、李彦玢律师见证了本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