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江证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6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债券简称:
14950221长江C114817123长江C1
14954621长江C214818423长江02
14960621长江0214832623长江03
14960721长江0314843323长江D2
14965721长江0514848923长江04
14978122长江0114852223长江05
14991922长江C114852323长江06
14997722长江0214855423长江D3
14803122长江0314859724长江01
14803222长江0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4年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重要声明

...... 1目

录 ...... 1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2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9

第三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20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29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执行情况 ...... 43

第六章

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45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52

第八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53

第九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54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 55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注册)文件和核准(注册)规模

(一)

长江C1、

长江C2、

长江C1、

长江C12021年1月2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87号”文件,发行人完成注册程序,证监会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含)的次级债券。

(二)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2021年7月1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81号”文件,发行人完成注册程序,证监会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8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

(三)

长江D2、

长江D3

2022年1月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号”文件,发行人完成注册程序,证监会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额度不超过(含)80亿元的短期公司债券。

(四)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2023年10月1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330号”文件,发行人完成注册程序,证监会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额度不超过(含)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发行主体名称

中文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jiang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

长江C1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30亿元。票面金额:100元。债券期限:3年期。票面利率:3.8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1年6月8日。付息日: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6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4年6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1长江C1的信用等级为AA+。

(二)

长江C2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20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债券期限:3年期。票面利率:3.8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1年7月12日。付息日: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兑付日:2024年7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担保方式:无担保。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1长江C2的信用等级为AA+。

(三)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发行规模:20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债券期限:3年期。

票面利率:3.2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2021年8月18日。

付息日: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4年8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1长江02的信用等级为AAA。

(四)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10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债券期限:5年。

票面利率:3.58%。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1年8月18日。

付息日: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6年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1长江03的信用等级为AAA。

(五)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发行规模:25亿元。票面金额:100元。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3.3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1年10月14日。

付息日: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0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4年10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1长江05的信用等级为AAA。

(六)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40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债券期限:3年。

票面利率:2.98%。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2年1月17日。

付息日: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1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5年1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2长江01的信用等级为AAA。

(七)

长江C1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14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3.0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起息日:2022年5月25日。付息日: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5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5年5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22长江C1的信用等级为AA+。

(八)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30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债券期限:3年。

票面利率:2.97%。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2年7月11日。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7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5年7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存量公司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2长江02的信用等级为AAA。

(九)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发行规模:20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债券期限:3年。

票面利率:2.65%。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2年8月17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兑付日:2025年8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担保方式:无担保。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2长江03的信用等级为AAA。

(十)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发行规模:10亿元。票面金额:100元。债券期限:5年。票面利率:3.0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2年8月17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7年8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2长江04的信用等级为AAA。

(十一)

长江C1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5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债券期限:5年。

票面利率:4.7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3年1月16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8年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23长江C1的信用等级为AA+。

(十二)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20亿元。票面金额:100元。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3.2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3年2月16日。付息日: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6年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3长江02的信用等级为AAA。

(十三)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20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债券期限:3年。

票面利率:2.9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3年6月15日。

付息日: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6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6年6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3长江03的信用等级为AAA。

(十四)

长江D2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10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债券期限:1年。

票面利率:2.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本期债券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起息日:2023年8月18日。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4年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担保方式:无担保。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十五)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规模:25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债券期限:3年。

票面利率:3.0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3年10月31日。

付息日: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6年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3长江04的信用等级为AAA。

(十六)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发行规模:5亿元。

票面金额:100元。

债券期限:2年。

票面利率:2.88%。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3年11月27日。

付息日: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5年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3长江05的信用等级为AAA。

(十七)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发行规模:10亿元。票面金额:100元。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2.9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3年11月27日。

付息日: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6年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3长江06的信用等级为AAA。

(十八)

长江D3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规模:10亿元。票面金额:100元。债券期限:1年。票面利率:2.7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本期债券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起息日:2023年12月19日。付息/兑付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日为2024年12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闰年2024年2月29日不计入实际计息天数)。

担保方式:无担保。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十九)

长江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20亿元。票面金额:100元。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2.7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4年2月1日。付息日: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7年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4长江01的信用等级为AAA。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1长江C1、21长江C2、21长江02、21长江03、21长江05、22长江01、22长江C1、22长江02、22长江03、22长江04、23长江C1、23长江02、23长江03、23长江D2、23长江04、23长江05、23长江06、23长江D3、24长江01的受托管理人,对公司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资信状况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公司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经华泰联合证券的持续跟踪和监督,发行人积极履行偿债义务与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受托管理人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第三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名称(英文):Changjiang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注册资本:552,995.7479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552,995.7479万元人民币统一信用社代码:91420000700821272A法定代表人:金才玖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邮政编码:430023信息披露负责人:周纯电话号码:027-65799866传真号码:027-85481726互联网网址:www.cjsc.com电子信箱:inf@cjsc.com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23年度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目前主营业务包括经纪及证券金融、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海外业务等。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556,283.9381.46563,962.2190.06
证券自营业务-6,364.60-0.93-83,467.59-13.33

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68,214.979.9990,338.7714.43

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15,217.562.2325,915.514.14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47,028.676.8929,322.004.68
海外业务2,547.970.37118.210.02
其他----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682,928.50100.00626,189.11100.00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财富管理服务、研究业务及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转融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等资本中介服务。报告期内,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最高。2023年,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营业总收入同比减少1.36%,主要系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和交易单元席位租赁业务收入受市场影响有所下降。

、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及金融衍生品等自营交易和做市业务。2023年,公司该类业务收入同比增加92.37%,主要系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紧抓市场机遇,灵活调整仓位,有效抵御权益市场下跌影响,投资业务收入有所提升。

、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包括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资产证券化等具有投资银行特性的金融服务。公司主要通过长江保荐、债券业务部等开展投资银行业务。

2023年,长江保荐完成IPO上市8家,市场排名(并列)第13位。2023年,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稳步发展,主承销债95只,承销规模297.20亿元,其中企业债7只,规模24.62亿元,公司债61只,规模204.55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7只,规模68.03亿元。2023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总收入同比减少24.49%,主要系市场股权融资阶段性收紧影响。

、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公募基金管理等业务,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长江资管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2023年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总收入同比减少41.28%,主要系受市场因素影响,管理产品业绩不及预期。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是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及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行业趋势、公司战略及发展战略等,完成了另类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平台的调整和搭建,下设长江资本和长江创新两家子公司从事该类业务。长江资本主要从事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长江创新主要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一级市场股权投资。

2023年,公司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

60.39%,主要系股权投资业务布局稳健,已投项目情况良好,取得的收益显著增

加。

、海外业务

公司持有长证国际95.32%的股权,通过长证国际积极拓展海外业务,为客户提供经纪、投行、保险、资产管理及期货等境外金融服务。长证国际的业务主要通过5家子公司开展,分别为: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期货(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融资(香港)有限公司和长江财务(香港)有限公司,自2011年成立发展至今,已经初步形成“1+5”的集团经营架构和业务布局。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长证国际开展海外业务。2023年,长证国际继续围绕“聚焦主业、夯实基础”的经营战略,进一步强化协同与联动,积极寻找市场机会,重点推进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海外研究业务影响力初显,自营、债券等业务稳健发展。2023年,公司海外业务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2055.46%,主要系长证国际投资业务取得的收益增加。

三、发行人

2023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707.2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7.44亿元,增幅为7.39%;公司负债总额为1,359.5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8.34亿元,增幅为6.11%;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47.7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9.10亿元,增幅为12.67%。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68.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23%;实现净利润15.4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8%。

发行人2023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发行人资产负债情况

2022年末及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4,234,952.214,071,520.244.01
结算备付金601,610.53595,181.541.08
融出资金2,909,113.672,772,155.684.94
衍生金融资产62,358.7016,635.73274.85
存出保证金311,919.52309,976.190.63
应收款项148,525.67103,734.9243.1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37,519.65210,961.84-34.81
交易性金融资产3,294,526.992,334,189.2041.14
其他债权投资4,903,950.415,047,462.76-2.8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151.685,998.682.55
长期股权投资183,909.06137,104.7834.14
投资性房地产10.4811.71-10.50
固定资产116,605.69105,351.5810.68
在建工程796.055,021.56-84.15
使用权资产33,773.2641,994.96-19.58
无形资产9,981.279,190.668.60
商誉5,292.145,929.69-10.75
递延所得税资产102,060.1880,473.7626.82
其他资产9,886.6245,642.00-78.34
应付短期融资款309,416.50380,343.84-18.65
拆入资金700,267.281,038,285.41-32.56
交易性金融负债104,245.57186,430.97-44.08
衍生金融负债20,619.1813,981.4347.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466,529.802,019,200.0271.68
代理买卖证券款4,090,316.624,094,587.28-0.10
代理承销证券款-3,300.00-100.00
应付职工薪酬293,399.45305,331.41-3.91
应交税费20,600.0025,904.49-20.48
应付款项413,346.95380,360.898.67
合同负债5,674.273,917.9844.83
租赁负债33,519.6141,474.19-19.18
预计负债14.76173.87-91.51
应付债券4,041,567.644,241,065.99-4.70
递延所得税负债25,241.5217,367.7145.34
其他负债71,101.9060,752.9517.03

2023年末,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为62,358.70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增加45,722.97万元,增幅为274.85 %,主要系场外期权规模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为148,525.67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增加44,790.74万元,增幅为43.18%,主要系应收衍生品业务交易款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137,519.65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减少73,442.18万元,降幅为34.81%,主要系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减少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294,526.99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增加960,337.80万元,增幅为41.14%,主要系债券、公募基金投资规模增加。

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183,909.06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增加46,804.29万元,增幅为34.14%,主要系子公司对外投资规模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796.05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减少4,225.51万元,降幅为84.15%,主要系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资产为9,886.62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减少35,755.39万元,降幅为78.34%,主要系预付对外投资款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及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拆入资金为700,267.28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减少338,018.13万元,降幅为32.56%,主要系通过银行间市场拆入资金规模减少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为104,245.57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减少82,185.40万元,降幅为44.08%,主要系卖出借入债券规模和股票融券规模减少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衍生金融负债为20,619.18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增加6,637.76万元,增幅为47.48%,主要系场内期权、收益互换规模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3,466,529.80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增加1,447,329.77万元,增幅为71.68%,主要系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代理承销证券款为0.00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减少3,300.00万元,降幅为100.00%,主要系代理承销股票款减少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为5,674.27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减少1,756.29万元,降幅为44.83%,主要系业务预收款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为14.76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减少159.11万元,降幅为91.51%,主要系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减少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为25,241.52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增加7,873.80万元,增幅为45.34%,主要系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情况

、营业收入

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按业务分类的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556,283.9381.46563,962.2190.06
证券自营业务-6,364.60-0.93-83,467.59-13.33
投资银行业务68,214.979.9990,338.7714.43

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15,217.562.2325,915.514.14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47,028.676.8929,322.004.68
海外业务2,547.970.37118.210.02

其他

其他----
营业收入合计682,928.50100.00626,189.11100.00

2023年,公司各项主营业务收入变化不一。其中:(1)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收入同比减少1.36%,主要系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和交易单元席位租赁业务收入受市场影响有所下降所致。(2)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92.37%,主要系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紧抓市场机遇,灵活调整仓位,有效抵御权益市场下跌影响,投资业务收入有所提升所致。(3)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减少24.49%,主要系市场股权融资阶段性收紧影响所致(4)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减少41.28%,主要系受市场因素影响,管理产品业绩不及预期所致。(5)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增加60.39%,主要系股权投资业务布局稳健,已投项目情况良好,取得的收益显著增加所致。(6)海外业务收入同比增加2055.46%,

主要系长证国际投资业务取得的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税金及附加5,105.610.975,352.541.13
业务及管理费460,784.5087.49445,394.0293.76

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1,974.36-0.37-8,790.66-1.8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764.450.14770.960.16
其他业务成本61,972.2411.7732,297.836.80
合计526,652.44100.00475,024.69100.00

)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是公司主要的营业支出项目,2023年,公司业务及管理费为460,784.50万元,同比增加15,390.48万元,增幅3.46%,主要系公司展业成本随市场竞争加剧有所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1,209.91万元,同比增加6,809.78万元,同比增幅84.91%,主要系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转回金额减少。

)其他业务成本

2023年,公司其他业务成本为61,972.24万元,同比增加29,674.41万元,同比增幅91.88%,主要系子公司风险管理业务成本增加。

(三)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

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7,007.64232,164.50101.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972.78-151,133.3370.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449.28-332,092.4023.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8,144.35-246,091.43168.33%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 467,007.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15%,主要系回购业务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净流入现金增加所致。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972.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0.90%,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449.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08%,主要系支付股东现金股利减少所致。

2023年度,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68,144.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8.33%,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情况

2022年度及2023年度,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2022年末/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73.2273.85
流动比率(倍)2.342.61
速动比率(倍)2.142.36
利息保障倍数(倍)1.651.67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到期贷款偿还率(%)

到期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275.56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约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

长江C12021年6月8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30亿元次级债券“21长江C1”。21长江C1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长江C1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

长江C2

2021年7月12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次级债券“21长江C2”。21长江C2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长江C2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

(三)

长江

2021年8月18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21长江02”。21长江02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长江02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四)

长江

2021年8月18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21长江03”。21长江03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长江03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五)

长江

2021年10月14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5亿元公司债券“21长江05”。21长江05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长江05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六)

长江

2022年1月17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40亿元公司债券“22长江01”。22长江01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长江01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七)

长江C1

2022年5月25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14亿元次级公司债券“22长江C1”。22长江C1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长江C1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八)

长江

2022年7月11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22长江02”。22长江02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长江02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九)

长江

2022年8月17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22长江03”。22长江03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长江03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十)

长江

2022年8月17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22长江04”。22长江04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长江04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十一)

长江C1

2023年1月16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5亿元次级债券“23长江C1”。23长江C1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长江C1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十二)

长江

2023年2月16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23长江02”。23长江02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长江02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十三)

长江D1

2023年4月24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23长江D1”。23长江D1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长江D1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十四)

长江

2023年6月15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23长江03”。23长江03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长江03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十五)

长江D2

2023年8月18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10亿元短期公司债券“23长江D2”。23长江D2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长江D2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十六)

长江

2023年10月31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5亿元公司债券“23长江04”。23长江04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长江04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十七)

长江

2023年11月27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5亿元公司债券“23长江05”。23长江05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长江05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十八)

长江

2023年11月27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23长江06”。23长江06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长江06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十九)

长江D3

2023年12月19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10亿元短期公司债券“23长江D3”。23长江D3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长江D3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十)

长江

2024年2月1日,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24长江01”。24长江01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4长江01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长江C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1长江C1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1长江C1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二)

长江C2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1长江C2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1长江C2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三)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1长江02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1长江02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四)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1长江03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1长江03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五)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1长江05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1长江05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六)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2长江01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2长江01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七)

长江C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2长江C1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2长江C1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八)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2长江02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2长江02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九)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2长江03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2长江03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2长江04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2长江04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一)

长江C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3长江C1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C1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二)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3长江02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存量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02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三)

长江D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3长江D1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D1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四)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3长江03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03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五)

长江D2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3长江D2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D2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六)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3长江04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04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七)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3长江05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05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八)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3长江06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06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九)

长江D3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3长江D3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D3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二十)

长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24长江01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4长江01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三、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一)

长江C1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

长江C2发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交通银行武汉江汉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

长江

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西北湖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

长江

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西北湖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

长江

发行人在华夏银行武汉雄楚支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长江

发行人在工商银行武汉西北湖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武

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

长江C1发行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

长江

发行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

长江

发行人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

长江

发行人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一)

长江C1发行人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分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二)

长江

发行人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三)

长江D1

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江汉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江汉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四)

长江

发行人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

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五)

长江D2发行人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六)

长江

发行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上海银行市南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上海银行市南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七)

长江

发行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八)

长江

发行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聘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九)

长江D3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聘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十)

长江

发行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执行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

21长江C1、21长江C2、21长江02、21长江03、21长江05、22长江01、22长江C1、22长江02、22长江03、22长江04、23长江C1、23长江02、23长江03、23长江D2、23长江04、23长江05、23长江06、23长江D3、24长江01为无担保债券,无内外部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公司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为了保障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已针对公司债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运用,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已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协调公司债券的偿付工作,负责本息的偿付,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发行人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公司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已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发行人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作了合理的制度安排。若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2)不向股东分配利润;(3)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4)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已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2023年度,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有效,并且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执行。

三、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应对措施

2023年度,未发生与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五、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均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章

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公司债券偿付情况如下:

(一)

长江

20长江01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2月2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21年2月24日,发行人支付了20长江01自2020年2月24日至2021年2月23日期间的利息。

2022年2月24日,发行人支付了20长江01自2021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3日期间的利息。

2023年2月24日,发行人支付了20长江01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

(二)

长江

20长江03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21年3月23日,发行人支付了20长江03自2020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2日期间的利息。

2022年3月23日,发行人支付了20长江03自2021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2日期间的利息。

2023年3月23日,发行人支付了20长江03自2022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2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

(三)

长江D2

22长江D2的债券期限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6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23年6月13日,发行人支付了22长江D2的利息及本金。

(四)

长江

20长江05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21年9月22日,发行人支付了20长江05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期间的利息。

2022年9月21日,发行人支付了20长江05自2021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0日期间的利息。

2023年9月21日,发行人支付了20长江05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

(五)

长江

21长江01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月1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22年1月11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01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的利息。

2023年1月11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01自2022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期间的利息。

2024年1月11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01自2023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0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

(六)

长江D1

23长江D1的债券期限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23年11月20日,发行人支付了23长江D1的利息及本金.

(七)

长江C121长江C1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6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2年6月8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C1自2021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7日期间的利息。2023年6月8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C1自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期间的利息。

(八)

长江C2

21长江C2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2年7月12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C2自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1日期间的利息。

2023年7月12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C2自2022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1日期间的利息。

(九)

长江

21长江02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2年8月18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02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7日期间的利息。

2023年8月18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02自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期间的利息。

(十)

长江

21长江03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2年8月18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03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2

年8月17日期间的利息。2023年8月18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03自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期间的利息。

(十一)

长江

21长江05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0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2022年10月14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05自2021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3日期间的利息。

2023年10月16日,发行人支付了21长江05自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13日期间的利息。

(十二)

长江

22长江01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1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3年1月17日,发行人支付了22长江01自2022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16日期间的利息。

2024年1月17日,发行人支付了22长江01自2023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6日期间的利息。

(十三)

长江C1

22长江C1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5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3年5月25日,发行人支付了22长江C1自2022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期间的利息。

2024年5月27日,发行人支付了22长江C1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期间的利息.。

(十四)

长江

22长江02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7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3年7月11日,发行人支付了22长江02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期间的利息。

(十五)

长江

22长江03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3年8月17日,发行人支付了22长江03自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的利息。

(十六)

长江

22长江04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3年8月17日,发行人支付了22长江04自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的利息。

(十七)

长江C1

23长江C1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4年1月16日,发行人支付了23长江C1自2023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的利息。

(十八)

长江

23长江02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2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4年2月19日,发行人支付了23长江02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期间的利息。

(十九)

长江D223长江D2的债券期限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4年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3长江D2尚未支付利息,也未到期兑付。

(二十)

长江

23长江03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6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3长江03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十一)

长江

23长江04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04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十二)

长江

23长江05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05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十三)

长江

23长江06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1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06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十四)

长江D3

23长江D3的兑付日为2024年12月19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长江D3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十五)

长江

24长江01的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4长江01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极强。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023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和评级机构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评级机构将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023年6月20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开发行“23长江02”“22长江04”“22长江03”“22长江02”“22长江01”“21长江05”“21长江03”“21长江02”“21长江01”“20长江05”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展望为稳定;公开发行“23长江C1”“22长江C1”“21长江C2”“21长江C1”“23长江Y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展望为稳定。

第九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

应对措施

2023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重大事项公告及华泰联合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第一大股东变更

发行人于2024年3月30日发布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披露,2024年3月29日,长江证券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长江产业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8.20元/股的价格分别受让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持有的上市公司529,609,894股和332,925,399股股份,占长江证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58%和6.02%(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同日,长江产业集团与公司股东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该等股东在参与公司法人治理时与长江产业集团保持一致行动。

华泰联合证券于2024年4月9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二、相关当事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1长江C1、21长江C2、21长江02、21长江03、21长江05、22长江01、22长江C1、22长江02、22长江03、22长江04、23长江C1、23长江02、23长江03、23长江D2、23长江04、23长江05、23长江06、23长江D3、24长江01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化。

三、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