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盈精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6

股票简称:长盈精密 股票代码:30011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六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奇星陈小硕朱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彭建春詹伟哉梁 融
_______________
孙进山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 杭文乐平占 敏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黎英岳田刚钟发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来旭春胡宇龙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一)发行人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 7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7

(四)股份登记情况 ...... 7

二、本次发行概要 ...... 8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8

(二)发行数量 ...... 8

(三)发行价格 ...... 8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8

(五)发行对象 ...... 9

(六)限售期 ...... 10

(七)上市地点 ...... 10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 10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4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4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 23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 23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 23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 26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 27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 28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28

(二)联席主承销商 ...... 28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28

(四)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 2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30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3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3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1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 31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 31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 31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 32

(五)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 32(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 32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3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 33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3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5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6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37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38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9

审计机构声明 ...... 40

验资机构声明 ...... 4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2

一、备查文件 ...... 42

二、查询地点 ...... 42

三、查询时间 ...... 43

释义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长盈精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A股

A股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书《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金公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发行方案》《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募集说明书》《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认购邀请书》

《认购邀请书》《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申购报价单》《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之附件一: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修订

《证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

《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3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30日,发行人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至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4月9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2023年7月12日,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通过了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的审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8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4年5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14号)。经验证,截至2024年5月30日止,中金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359,999,991.20元。

2024年5月31日,中金公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4年5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15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5月31日17时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26,08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59,999,991.2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745,496.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3,254,494.96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147,826,08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195,428,408.96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募集说明书》中的不超过“22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36,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根据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上限136,0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8.40元/股(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计算得到发行股数不超过161,904,761股;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1,213,010股(即不超过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204,043,368股的30%),两者孰低为161,904,761股,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数为161,904,761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价格为9.20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47,826,086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最高发行数量,且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5月22日(T-2日)。

本次发行底价为8.4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2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9.52%。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36,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9,999,991.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745,496.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3,254,494.96元。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0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机构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1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34,78249,999,994.406
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47,82639,999,999.206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4,347,82639,999,999.206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47,82639,999,999.206
5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021,73982,999,998.806
6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08,69569,999,994.006
7国寿资产-ESG碳中和增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4,347,82639,999,999.206
8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34,78249,999,994.406
9UBS AG4,347,82639,999,999.206
10薛小华4,782,60843,999,993.606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260,869259,999,994.806
1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47,82639,999,999.206
13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47,82639,999,999.206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173,913249,999,999.606
15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4,347,82639,999,999.206
16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9号私募证券投资管理基金4,347,82639,999,999.206
17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34,78249,999,994.406
18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4,347,82639,999,999.206
序号机构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玄元科新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9杨岳智4,347,82639,999,999.206
20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纵贯桑桐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847,83063,000,036.006
合计147,826,0861,359,999,991.20-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书发送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共向189个认购对象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

2024年5月21日中金公司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中共有183个认购对象:截至2024年5月2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20家(以中登公司在启动前提供的最新股东名单为准,已剔除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53家;证券公司31家;保险机构投资者22家;其他投资者57家。自发行方案报备深交所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6名投资者补充表达了认购意向,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审慎核查后将其列入本次发行询价对象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杨岳智
2薛小华
3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9号私募证券投资管理基金
6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5月24日(T日),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4年5月24日(T日)上午9:00至12:0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23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3名认购对象及时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8.40元/股-10.75元/股。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为有效申购
1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9.137,000.00
8.9012,000.00
2杨岳智9.214,000.00
8.404,100.00
3薛小华9.834,000.00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为有效申购
9.534,400.00
8.435,000.00
4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84,000.00
9.565,000.00
8.936,000.00
5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45,000.00
6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215,000.00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394,000.00
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104,000.00
9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895,800.00
9.768,300.00
10UBS AG9.544,000.00
9.0810,600.00
8.6112,500.00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824,000.00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9.824,000.00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824,000.00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4,000.00
9.6718,600.00
9.3725,000.00
15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9号私募证券投资管理基金9.254,000.00
16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24,000.00
17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55,000.00
10.216,000.00
9.687,000.00
1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9210,400.00
9.3926,000.00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为有效申购
8.9240,900.00
19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9.354,000.00
20国寿资产-ESG碳中和增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9.664,000.00
21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14,000.00
22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纵贯桑桐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08,000.00
23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394,000.00

3、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询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相关配售原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20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47,826,086股。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机构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1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34,78249,999,994.406
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47,82639,999,999.206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4,347,82639,999,999.206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47,82639,999,999.206
5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021,73982,999,998.806
6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08,69569,999,994.006
7国寿资产-ESG碳中和增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4,347,82639,999,999.206
8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34,78249,999,994.406
9UBS AG4,347,82639,999,999.206
10薛小华4,782,60843,999,993.606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260,869259,999,994.806
1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47,82639,999,999.206
13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47,82639,999,999.206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173,913249,999,999.606
序号机构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15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4,347,82639,999,999.206
16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9号私募证券投资管理基金4,347,82639,999,999.206
17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34,78249,999,994.406
18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347,82639,999,999.206
19杨岳智4,347,82639,999,999.206
20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纵贯桑桐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847,83063,000,036.006
合计147,826,0861,359,999,991.20-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84749919D
成立时间2009年4月2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13室(天津信星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1194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迪策润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获配数量5,434,782股
限售期6个月

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347,826股
限售期6个月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347,826股
限售期6个月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347,826股
限售期6个月

5、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CAQF836T
成立时间2023年3月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
法定代表人杨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021,739股
限售期6个月

6、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MA8UAHEK2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16号308单元A896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博润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7,608,695股
限售期6个月

7、国寿资产-ESG碳中和增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101M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23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347,826股
限售期6个月

8、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F7QUJ9C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23,112.4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22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盛石嘉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5,434,782股
限售期6个月

9、UBS AG

企业名称UBS A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1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385,840,847元瑞士法郎
住所/主要办公地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Switzerl 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4,347,826股
限售期6个月

10、薛小华

姓名薛小华
身份证号32010219**10******
住所南京市白下区
获配数量4,782,608股
限售期6个月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2006年6月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8,260,869股
限售期6个月

1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成立时间1998年4月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347,826股
限售期6个月

13、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D1C19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381,25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7
执行事务合伙人前海中船(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获配数量4,347,826股
限售期6个月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2011年6月21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7,173,913股
限售期6个月

15、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5886449657
成立时间2012年1月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南宁市高新区新际路10号南宁东盟企业总部港A9号楼1层01号房
法定代表人郎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347,826股
限售期6个月

16、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9号私募证券投资管理基金

企业名称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676619268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3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97,882.2971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8号滨江基金产业园2栋204
法定代表人任颜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347,826股
限售期6个月

17、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TRA3X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20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富华社区宝运达研发综合楼2层C03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中新融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5,434,782股
限售期6个月

18、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34747407XY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12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2108房B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347,826股
限售期6个月

19、杨岳智

姓名杨岳智
身份证号44052719**12******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获配数量4,347,826股
限售期6个月

20、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纵贯桑桐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221997P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4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主要办公地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4F405室
法定代表人王连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6,847,830股
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获配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机构/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未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5%(含本数),均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公司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详情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型参与认购的方式
1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私募基金
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养老金产品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保险公司保险产品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型参与认购的方式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养老金产品
5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单一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私募基金
7国寿资产-ESG碳中和增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8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私募基金
9UBS AGQFII自有资金
10薛小华自然人自有资金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单一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公募基金产品
13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私募基金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单一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私募基金
16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9号私募证券投资管理基金私募基金私募基金
17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私募基金
18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私募基金
19杨岳智自然人自有资金
20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纵贯桑桐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私募基金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9号私募证券投资管理基金、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

(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纵贯桑桐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基金,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登记备案,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2、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或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薛小华和杨岳智均以自有资金认购。其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4、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UBS AG系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认购。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5、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6、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管理的保险产品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参与认购,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国寿资产-ESG碳

中和增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上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资产登记交易平台办理登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综上,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机构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I型专业投资者
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I型专业投资者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5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6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I型专业投资者
7国寿资产-ESG碳中和增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I型专业投资者
8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I型专业投资者
序号机构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9UBS AGI型专业投资者
10薛小华普通投资者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1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13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I型专业投资者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15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型专业投资者
16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9号私募证券投资管理基金I型专业投资者
17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I型专业投资者
18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I型专业投资者
19杨岳智普通投资者
20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纵贯桑桐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I型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20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本机构/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本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席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我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和“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本机构/本人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保荐代表人:杨佳倩、詹超

项目协办人:高书

项目组成员:王建阳、胡治东、宋依梦、廖富凯、许世堃

(二)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办公地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4楼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415

项目组成员:周浩、杨家林、魏祎、麻峻玮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高树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6层电话:0086-755-83025555传真:0086-755-83025068经办律师:傅曦林、陈斌、陈旸

(四)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单位负责人:张立琰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涵、杨雪燕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44,188,11136.890
2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24,122,2412.000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1,479,4331.780
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其他15,194,6631.260
5杨振宇境内自然人13,081,4881.090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937,0721.070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8,892,2640.740
8鄢华英境内自然人7,641,1620.630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7,370,0320.610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7,172,0930.600
合计562,078,55946.6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444,188,11132.860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2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24,122,2411.780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1,479,4331.590
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其他15,194,6631.120
5杨振宇境内自然人13,081,4880.970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937,0720.960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8,892,2640.660
8诺德基金浦江9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8,043,4780.598,043,478
9鄢华英境内自然人7,641,1620.570
10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7,608,6950.567,608,695
合计563,188,60741.6615,652,173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47,826,08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奇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资产结构将更加合理,财务结构更加优化,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其中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用于扩大动力储能电池结构件的生产规模,满足下游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并形成规模化生产优势,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用于XR产品结构件的生产,巩固公司在该领域的先发优势;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满足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实力、降低财务风险。整体来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巩固提升行业地位,与公司发展战略方向一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新增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长盈精密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取得了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号)和长盈精密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长盈精密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长盈精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号)和长盈精密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联席主承

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长盈精密本次发行在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过程和结果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名,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陈 亮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杨佳倩 詹超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高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前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负责人: 经办律师:

经办律师:

年 月 日

傅曦林高 树

高 树陈 斌

陈 旸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叶 涵 杨雪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张立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叶 涵 杨雪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张立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号);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

6、《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的法律意见书》;

7、《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8、《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9、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14号)和《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15号);

10、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11栋

电话:0755-27347334-8068传真:0755-29912057联系人:胡宇龙 0755-27347334-8068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