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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及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及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原股东朱珠、朱万里、刘江舟、江善稳和郭玉峰(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针对收购中电华瑞49%股权之业绩承诺支付的补偿款8,785,313.01元;收到由中电华瑞原股东朱珠、朱万里(以下简称“承诺人”)针对收购中电华瑞51%股权之应收账款回收承诺支付的补偿款11,932,453.46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承诺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补偿及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方案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电华瑞业绩承诺方及相关承诺人因2023年度未能实现预期净利润及预期回款进度而触发补偿条款。根据已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函的约定,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8,785,313.01元;相关承诺人应向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11,932,453.4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补偿及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足额收到业绩承诺方及相关承诺人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与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至此,业绩承诺方及相关承诺人对公司的本次业绩承诺与应收账款回收承诺补偿义务均已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中电华瑞原股东朱珠、朱万里发来的《关于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应收账款回收之承诺函》,在本承诺函项下应收账款回收期限届满且承诺人已经履行完毕本承诺函项下的应收账款承诺补偿义务后,如中电华瑞后续收到了应收账款,而承诺人在应收账款回收期限内已经补偿给公司的,则公司应当将收到的相关补偿款项在30日内返还给承诺人;但若相关应收账款在2026年12月31日后收回的,则公司无需向承诺人返还。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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