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76号收到日期:2024年6月5日生效日期:2024年5月20日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类别 | 姓名/名称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董监高 | 贺雪琴 | 公司董事长 |
董监高亲属 | 罗某某 | 公司董事长配偶 |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涉嫌内幕交易。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76号),因涉嫌内幕交易“龙蟠科技”一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其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1、贺雪琴涉嫌内幕交易“龙蟠科技”的情况
贺雪琴于2021年7月9日至8月10日使用个人证券账户买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蟠科技”)股份,2021年10月25日全部卖出。
2、贺雪琴、罗某某涉嫌共同内幕交易“龙蟠科技”的情况
贺雪琴与罗某某系夫妻关系,贺雪琴、罗某某于2021年7月16日至8月23日使用“罗某某”证券账户买入“龙蟠科技”股份,2021年10月22日、25日连续2个交易日全部卖出。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贺雪琴涉嫌内幕交易“龙蟠科技”及贺雪琴、罗某某涉嫌共同内幕交易“龙蟠科技”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作出以下决定:
一、对贺雪琴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52,975.85元,并处以1,358,927.55元罚款;
二、对贺雪琴、罗某某的共同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069,164.44元,处以18,207,493.32元的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主要涉及贺雪琴先生个人及亲属,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76号。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