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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丰能源:关于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6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使用的IPO剩余募集资金: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55,602.38万元(包括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3,335.5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5,672.57万元,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 用途: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IPO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IPO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二)IPO募集资金剩余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IPO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 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止2024年5月31日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项目节余/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1购建1艘LNG运输船106,368.15106,368.1582,113.662024年1月24,254.49全资子公司 和谐船运有限公司
2购建1艘LPG运输船58,147.3753,032.6351,614.552024年1月1,418.08全资子公司 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
3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3,335.5223,335.52//23,335.52/
4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益////6,594.29
总计187,851.04182,736.30133,728.21/55,602.38/

注:1、涉及外币的账户余额按2024年5月31日汇率折算。

截至2024年5月31日,剩余未使用的“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为23,335.52万元;其他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建完成并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25,672.57万元;加上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则公司所有IPO募集资金账户合计剩余的资金总额为55,602.38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55,602.38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四)审议情况

2024年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在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持续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

的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收益。

鉴于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LNG、LPG属于大宗商品,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清洁能源业务营运资金需求持续增加;同时,清洁能源业务具有“重资产”和“资源性”特点,且公司持续推进能源服务及特种气体业务的拓展和落地,对长期资金需求相应增加。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资金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评估,拟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55,602.3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和营运资金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及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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