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3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勤英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监事朱勤英为关联董事罗爱平的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朱勤英为关联董事罗爱平的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朱勤英为关联董事罗爱平的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