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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6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高雪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意选举黎运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将分别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一致。上述职工代表董事高雪松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黎运新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

1、高雪松先生简历

高雪松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至2002年2月,任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任;2002年3月至2005年1月,任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5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广东开平信迪染整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7月至2016年1月任深圳市吉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19年7月,兼任深圳市吉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高雪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56,254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65,327股。高雪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黎运新先生简历

黎运新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进入公司,历任法务部法务经理、法务总监,现任公司法务总监、公司律师、审计部负责人。

截止目前,黎运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0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卡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266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任职的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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