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5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4日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经与会董事沟通,一致同意豁免3天通知的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王莉斐女士、王潇瑟女士、杨永先生、吴文浩先生、安江波先生、史静敏女士、陈江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基于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要求,拟取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的部分子议案:
1.《提名张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提名李世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基于上述议案的取消,公司董事会补充提名王彦亮先生、赵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调整后子议案:
1.01《提名王彦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提名赵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本次调整后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原定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变更,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6月17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4年6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