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元医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五号权益分派》《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和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申请日(2024年5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18,000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已回购至公司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派的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和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8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018,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469,982,000股,以此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34,991,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本次差异化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截至申请日(2024年5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18,000股,公司总股本为480,000,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469,982,000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即以469,98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34,991,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以申请日前一日(2024年5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5.68元/股为参考价测算,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一)除权(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则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15.68-0.50)÷1=15.18元/股。
(二)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69,982,000*0.50)÷480,000,000=0.48956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5.68-0.48956)÷1=15.19044元/股。
四、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的条件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条件:
1、本次申请差异化分红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48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018,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469,982,000股,以此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34,991,000元(含税)。
2、以申请日或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15.18-15.19044)/15.18=0.07%。
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五号权益分派》《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陶李赵润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